Re: [新聞] 老師時限內需接電話 教部否認

看板Teacher作者 (巴洛克)時間13年前 (2011/06/21 22:27), 編輯推噓6(603)
留言9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0 (看更多)
聯合報的文章在這裡 晚上10點前 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325913&pno=1 好像有高達七頁的留言 其中一位的留言 可以說是比較理性的: 老師也需要有人權,也應當有隱私。硬要規定老師公布私人電話及十點前不得拒接家長電 話,似乎有點侵犯老師的人權與隱私,要不要請大法官先解釋一下。 ^^^^^^^^^^^^^^^^^^^^^^^^^^^^^^^^^^^^^^^^^^^^^^^^^^^^^ 如是,全體公務人員是否也要一體適用,業務承辦人員,晚上十點前,不得拒接民眾電話 。 -------- 我今天好像沒有看到那個行業的人員一定要留私人電話 酒店小姐沒有 公務員也沒有 今稱為老師也者 比酒店小姐不如 比公務員也不如 真是可喜可賀 可悲可嘆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94.236

06/21 22:33, , 1F
大概跟拉保險的同等級 = =
06/21 22:33, 1F

06/21 22:34, , 2F
應該跟房仲一樣
06/21 22:34, 2F

06/21 22:35, , 3F
保險業務員名片上的電話 是公司配的電話 非私人號碼
06/21 22:35, 3F

06/21 22:48, , 4F
不用釋憲了...直接違反勞基法...
06/21 22:48, 4F

06/21 22:52, , 5F
這種事大概就像勞工節不放假的理由一樣 說教師非勞工
06/21 22:52, 5F

06/21 22:52, , 6F
不適用勞基法??
06/21 22:52, 6F

06/21 23:10, , 7F
勞工節不適用 教師節不准放 好悲
06/21 23:10, 7F

06/21 23:30, , 8F
我覺得 應該先把教師屬於公家還是其他體系搞清楚
06/21 23:30, 8F

06/21 23:30, , 9F
有本事就叫他們把法條全部都列在法律上
06/21 23:3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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