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老師時限內需接電話 教部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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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0952916353時間13年前 (2011/06/21 17:45),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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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1推 0噓 4→)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tnuspam (默然)時間13年前 (2011/06/21 18: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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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怪媒體報導偏誤?. 還是全家盟自己想出風頭?. 教育部的政策. 自己卻沒有發言權. 可憐啊!. 我覺得教育部「委託」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去擬草案. 就是一件很詭異的事. 用這種模式. 教育部以後都可以置身事外. 讓委託團體上第一線、開公聽會、發新聞. 然後自己躲在第二線、第三線見風使舵. 關於這次事件

推噓6(6推 0噓 3→)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stpost (巴洛克)時間13年前 (2011/06/21 22: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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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的文章在這裡. 晚上10點前 老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325913&pno=1. 好像有高達七頁的留言. 其中一位的留言 可以說是比較理性的:. 老師也需要有人權,也應當有隱私。硬要規定老
(還有136個字)

推噓7(7推 0噓 14→)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ancan (1985那一夜)時間13年前 (2011/06/22 00: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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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點後不用接電話是吧. 那就是. 我8:00再接電話即可. 那些5:30打來問我要不要上課(颱風天). 要請假. 要問事情. 一律不接. 可以這樣解讀. 對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65.106.

推噓4(4推 0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girl (鬼之棲佳)時間13年前 (2011/06/22 10: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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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看到這則新聞 我也覺得這是件詭異的事情. 依照這個邏輯 勞基法也應該交給企業家制訂. 大家一起爆肝吧. 另一點我也很疑惑. 老師受過多年教學專業訓練. 畢業以後也要持續進修. 才有資格教學. 然而從沒有人告訴家長要怎麼當家長. 影響孩子一生的家庭教育. 反而沒有評鑑. 雖說有失職的老師 失職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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