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大四出清

看板Taitung作者 (sunny)時間13年前 (2011/06/19 17:38),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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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 綜觀整起事件 1大在16號就寄信給原po表明想買 但是信中L大只說他要買羽球拍 可是原po是羽球拍跟羽球桶一起賣 所以原po就回信確認是否兩者一起購買 換句話說~當16號你向原po表明想買時 原po並沒有明確的答應要賣給你 因此,你們的買賣契約尚未成立 你到到18號才跟原po確認 可是在17號就已經有人跟原po確認要買了 原po也答應他了 因此,原po跟那位同學的買賣契約成立 所謂一物二賣 是指某物為A之所有 A與B訂定某物的買賣契約後 於轉移某物的所有權之前 又另外與C訂定某物的買賣契約 並且將某物的所有權轉給C 這樣才會構成一物二賣 你跟原po的買賣契約並沒有成立 何來一物二賣之說? 就算原po今天真的一物二賣好了 東西的所有權也不會變成你的 因為債權具有平等性 即使債務發生在不同時間 但是所有債權人的地位都是一樣的 沒有先來後到之說 況且原po在轉移羽球拍的所有權之前 仍然是羽球拍的所有權人 他有權任意處分羽球拍 原po跟那位同學間轉移羽球拍的行為是基於有效的物權行為 所以,是那位同學取得羽球拍的所有權 此外,你對原po奪命連環摳已構成騷擾 若原po因此受到精神損害是可以訴諸法律向你請求賠償的 嚴重一點恐怕你還會有刑事責任 一物二賣通常是用在房屋買賣或是車子等這些財產上 別學了皮毛就以為可以拿來壓人 真的要玩法律 你是處於劣勢的 你想法官會為了羽球拍理你嗎? 勸你別為了200摳跟自己過不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07.77

06/19 17:40, , 1F
現在很多人知道幾個名詞就po出來嚇嚇人 = =
06/19 17:40, 1F
※ 編輯: tangyuwen 來自: 114.39.207.77 (06/19 18:27)

06/19 18:46, , 2F
想分出誰對誰錯就是po信件出來吧,這樣比較快
06/19 18:46, 2F

06/19 19:43, , 3F
其實為什麼會回應,對方一句對不起都沒有,至於連環call是對
06/19 19:43, 3F

06/19 19:44, , 4F
方不接電話,其實只要好好講相信每個人都可以原諒,不是不接
06/19 19:44, 4F

06/19 19:44, , 5F
接電話就是處理的態度
06/19 19:44, 5F

06/19 19:49, , 6F
重點是誰對誰錯沒人知道吧 他不是也說你打過去不禮貌嗎?
06/19 19:49, 6F

06/20 11:27, , 7F
你說出我的心聲了
06/20 11:27, 7F

06/20 11:35, , 8F
你自己也承認先生在電話中有罵人不是嗎
06/20 11:35, 8F

06/20 11:51, , 9F
對方劈頭就罵人 而且馬上就說要提告 一直要我出面不然就
06/20 11:51, 9F

06/20 11:51, , 10F
要告我 這種電話誰要接
06/20 11:51,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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