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法] 我對檢舉交通違規的看法

看板Tainan作者 (hkcatty)時間6年前 (2018/01/25 23:42), 6年前編輯推噓12(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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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原 po的貼文,我思想了一些時間,也來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法律的設立,本來就是要在個人及社會利益之間,抓一個平衡點。所以設立了法律,個人本來可以享有的一些自由,自然會受到限制(譬如不能隨便亂丟垃圾、開採礦產等)。但這是為要保障社會整體的利益。當然,法律還是有其限制,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或對每一個案例都完全直接適用。而且道路的設計不盡完美也是事實。但這一些,我們也只能交給專家去討論商議,民眾可以反映的意見,可能也只是作他們參考用(畢竟他們是從大畫面是看,角度可能跟局部的道路使用者不盡相同)。作為市民,我們只能暫且相信,制定這些法律背後的精神,是希望整個社會能得到最 大的利益。 然而,遵守法律,是每一個國家最基本的公民責任。如果要入境一個國家,或在那裡生活,最基本的常識,就是遵守當地的法律,否則他可以選擇到他認同當地法律的地方居住(譬如一夫多妻)。不選擇遵守的人,就是預備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法律面前,就是不能把個人的處境或益處,凌駕在法律之上。不然有人說他家裡需要錢,就可以理所當然地去搶銀行。所以在國外一些比較法治的國家,不管是亂丟垃圾或是違規停車,違規人做的時候,就已經認定被抓就是要受罰,因為是他自己選擇違規的。旁邊的人看見,也認定違規被罰本來就是正常事。 我是國外來的。剛開始聽說有人會檢舉交通,也反復思想很久,到底檢舉是否能改善台南的交通。更讓我訝異的是,部分民眾對檢舉人仇視的態度。當然,有人被檢舉罰錢了,可能交了學費會收斂一點。但我覺得最根本的點,是大家對法治精神還不怎麼受落或認同,所以往往會覺得「只要不防礙別人,為什麼我不能做」,而不是在法律上,這是不是被認可的。所以越線停車、在沒人的車道上逆向行駛,都是「沒有問題」的。檢舉的人是多管閒事,理當挨揍。 我只是想問一個問題:「大家覺得如果全台南的道路使用者都遵守交通規則,意外會否因此減少?」若你的答案是「是」,就請大家一起來做吧!因為當意外減少了,不但對市民的生命財產更有保障,對要處理交通意外的警力需要也減少了。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也不會出現需要檢舉的情況,檢舉人和警察都不用再花時間處理大量檢舉了。這是對用路人及警察最有利的結果,其實是行人、駕駛人及警察三贏的局面。 講了這麼多,其實也不是什麼已經盡善盡美的想法。只是把我在思考的東西丟出來,與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多多指教! ※ 引述《IAMLINK (拍這什麼鬼=.=)》之銘言: : 這篇文我會提到幾個交通違規的案例給大家看看 : 先貼張我拍的照片給大家看看我被檢舉的實地情況 : 地點是永華路,家樂福對面 : 地點是永華路,家樂福對面 : https://imgur.com/nEDfIhl
: 這篇文可能會很長 以下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19.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516894940.A.B06.htm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516894940.A.B06.html ※ 編輯: hkcatty (36.239.219.209), 01/25/2018 23:44:44

01/26 00:09, 6年前 , 1F
棒!確實守法是公民該有的素養,這次我被檢舉,也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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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的機會。我並不認同「不妨礙別人就可以違規」,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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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有些人用檢舉制度做為報復實在也不是好事。不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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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違規,才會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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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每個人對於如何改善交通安全都有自己的做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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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管是檢舉,或是更積極的研究交通設計、向政府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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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多做一點,大家都多做一點,社會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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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想一想,檢舉你的那一位騎士, 可以在你按喇叭不久, 就直接拍到你的車子, 他的拍攝裝置應該不會是突然變出來的。 意思就是,他本身就有檢舉違規的習慣。 所以不管你是否有按喇叭, 只要你剛好在他面前違規, 你就是會被拍到+被檢舉。 我知道如果是有被報復的心態檢舉, 心裡自然會很不爽。 雖然學費還是要交, 但如果我上面的分析有可能成立, 不知道你的感覺會否好一點?哈! 大家一起加油吧!

01/26 00:14, 6年前 , 8F
機車應該全面改成前後都要有車牌,不然一堆逆向三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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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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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原文章作者根本想合理化自己的違規,罵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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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性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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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點,今天你沒按別人喇叭一樣會被檢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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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就是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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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0:41, 6年前 , 14F
推這篇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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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02, 6年前 , 15F
這篇的看法,也是認同的,只是我覺得有點「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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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在日常,到底有幾個人在交通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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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年來,我完全沒有違規」,不管是機車、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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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甚至是行人,有關交通上,你都完全沒有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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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09, 6年前 , 19F
有幾個人,而且不是1、2個月沒違規,是2、30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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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10, 6年前 , 20F
都沒違規的,有幾個人呢?我看法是非常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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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13, 6年前 , 21F
,所以才會認同在檢舉上分「輕重」的想法,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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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14, 6年前 , 22F
若實際上,是很多人都完全沒有違規,檢舉上,就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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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16, 6年前 , 23F
「是否」的概念,就不會是「輕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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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20, 6年前 , 24F
交通檢舉上,要談的真的很多,光是道路設計、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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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23, 6年前 , 25F
就有很多要改善的事項了,設計夠完善,違規也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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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23, 6年前 , 26F
是環環相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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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所以我的看法是, 對於維護社會交通的安全和秩序, 每一個人都應當盡上自己的本份。 最少不是為了自己一點的方便, 覺得違規停車、紅燈右轉沒什麼大不了。 這樣是把自己的利益, 凌駕在社會利益之上。 畢竟,交通秩序是需要硬體和民眾心態一起建立的。 (有時候,道路設計比人心還容易改)。

01/26 07:34, 6年前 , 27F
不守法是台灣人基因裡面的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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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48, 6年前 , 28F
不合理的標線號誌要改善吧,不是 rule b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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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48, 6年前 , 29F
兩線道,一線禁行機車, 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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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7:49, 6年前 , 30F
小紅燈一大堆,過綠燈後下一個又是紅燈,時間調控夠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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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8:11, 6年前 , 31F
覺得需要改善就去查相關法律、案例 然後去主管機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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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8:12, 6年前 , 32F
設計不完善,投書。而不是說「那我只好違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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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08:13, 6年前 , 33F
罵他做的爛 說他誇張 十年後他還是一樣爛一樣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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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0:15, 6年前 , 34F
現今台灣的交通設施(工程),仍有不少設計上的缺陷,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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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0:16, 6年前 , 35F
得民眾常會不經意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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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0:17, 6年前 , 36F
我個人檢舉違規,是以嚴重"影響"他人為原則,而不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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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0:17, 6年前 , 37F
檢舉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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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0:21, 6年前 , 38F
你並未提到交通3E政策中的...工程,如上所述,環環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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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1:23, 6年前 , 39F
同意違規就是違規,要有被處罰的心理準備。而不是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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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1:23, 6年前 , 40F
都可以,現在為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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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3:22, 6年前 , 41F
本來教育是治國根本,可是對於根深蒂固之陋習如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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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3:22, 6年前 , 42F
改進之?交通違規在台南很顯然就是要以罰單取代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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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3:22, 6年前 , 43F
當人民被開單才會意識到原來違規會被開單,如此才會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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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3:22, 6年前 , 44F
成不應違規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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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3:47, 6年前 , 45F
推 觀念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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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4:09, 6年前 , 46F
之前很多駕駛喜歡把車牌刷白,也是有人檢舉,這樣現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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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4:09, 6年前 , 47F
漸漸變少,現在反而流行反光車牌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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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kcatty (36.239.219.209), 01/27/2018 21:54:45
文章代碼(AID): #1QQVhSi6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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