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簡評] 改掉5000用詞 教科書全面去中國化

看板TW-history作者 (sarang kua phieonghua)時間17年前 (2007/07/22 00:19), 編輯推噓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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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istoria 看板] 作者: MilchFlasche (sarang kua phieonghua) 看板: historia 標題: Re: [簡評] 改掉5000用詞 教科書全面去中國化 時間: Sat Jul 21 23:33:46 2007 ※ 引述《Leika (裁作短歌行)》之銘言: : 謹就以下變革實例,提出見解供教育界人士(尤其是文史科)與普羅民眾參考, : 共同檢驗未來台灣的文史教育意識型態: : : 第一、不客觀的歷史價值判斷,刻意褒揚或貶抑的非中性詞彙。 : : 例如「國父孫中山先生說……」,應改為「孫中山先生……」。 : : 「全省各地」用法不標準 : 1.就情感來說,孫文是否仍為我國人之國父,是有待商榷; : 但就理性來說,今天仍舊明文規定的國父,未經公投or國會修法,仍應承認之。 : (否則法律都不法律了...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 哪一項法律規定孫中山為中華民國國父了? 挺好奇的。 是啦,我是有看到中華民國憲法立法理由,還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理由書, 大概有幾處地方說「孫中山先生建立中華民國」, 但那些都不是法律明文,只是一種敘述者的主觀認知。 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在憲法裡規定誰當接班人, 中華民國的法律可沒規定「國父」這種東西。 所以你這邊的論點不成立。 : 2.當時既然有省級單位,「全省各地」並無不妥(相對的,也要承認日本時代台灣州郡) : ;重點是文獻、史料的年代及其時空背景,應忠實之。(這才是真正的歷史態度) : : 第二、自我矮化為地區或主體意識不清。 : : 例如,「台灣地區」、「全省各地」、「兩岸」等,都是不適合用詞。 : 1.「台灣地區、全省各地」若在文獻、史料的年代是如此用,就不必刻意更動, : 至於現在可以不稱之→但不表示既存歷史就隳滅之。 : 2.「兩岸」是很中性的詞→地理角度之詮釋....即便日本教科書也有自稱日本四島者, : 難道這樣日本就被矮化為四島而非主權國家了嗎@@ 只有滿腦子政治、沒有史地情懷 : 的政客才會介意吧.......... : : 第三、對中國的稱呼未反應歷史事實與政治現況。 : : 例如,應稱「中國」卻稱「我國」, : : 如:「王羲之是我國著名的書法家」這段課文中的「我國」應改成「中國」。 : 這方面我覺得可以變革→但這樣對台灣是一種文化損失.... : 「中國是台灣的一部份」,硬要切割...後果自由後人承擔... 既然可以肯認這邊語境中的「中國」和「台灣」都是政治概念, 最好就不要再拉「文化上的中國」進來湊熱鬧。 不然搞了半天,其實還是掩蓋不了許多人就是割捨不掉那兩個字。 如果硬要一直把政治跟文化夾纏不清的話,講一百年也講不完。 : (故宮文物的正當性就是一大爭議了) 英國都可以霸著一堆圓明園的東西不放了, 台灣放些從中國搬來的文物應該也沒理由不行吧。 : : 第四、臺灣與中國大陸分屬不同政權時期的敘述, : : 對中國的地名、歷史朝代、特定人物等,未加註國名。 : : 例如,「余光中,福建省永春縣人……」,應當改為, : : 「余光中,原籍中國福建省永春縣……」。 : 這是很弔詭的變革,影響甚鉅,我非常反對:違反歷史真實面、過於政治化! : 余光中在彼岸的"原籍"是"中華民國",到了台灣還是ROC國民呀! : 今天若硬要編派"中國"於"福建省"之前,試問:他的"原籍"有變嗎?@@ : 是要改成台灣福建省永春縣還是怎樣.... 建議您把概念釐清一點,就不會有這些質疑。 「中國」在49年以後指PRC,但不代表49年以前的中華民國就不可以叫中國吧XD 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可以叫中國福建省, 那當中華民國還領有福建省的時候的中華民國福建省, 難道不能簡稱「中國福建省」嗎? 這哪有「硬要編派」的問題? 當時的中華民國,就是代表中國沒錯, 如果因為後來的中國變成由PRC代表, 所以就連之前的「中華民國=中國」的階段都忽視的話, 我想這才是違反歷史情境的思考邏輯。 : 再請教該學會委員: : ‧「賴和,原籍日本台中州」打算這樣陳述嗎?→其人卻痛恨殖民統治... : (我若是賴和,必從地下跳出來掐死這樣改的書商...) 是不是省略太多了? 也可以這樣陳述啊:「原籍日本(時代)台灣台中州」 況且,痛恨殖民統治,也無法改變他的國籍是日本人的事實, 只是很多人或許都忘記這點。 中性的措辭和敘事方式似乎也沒必要考慮被敘述者的想法。 (我只是純就這件事的本質來說的,不代表我個人完全不在乎情感這回事。) 所以,要掐就來掐吧,如果屍體真的可以跳起來掐人的話。 : ‧「宋晶宜,原籍中國天津市」打算這樣陳述嗎?→其人卻出生於台北市... : (政府不是倡導"土斷"嗎?如今變革卻適得其反,加深分化...) 記載出生地、加強本地認同是一回事, 對祖籍的記憶和記錄又是另一回事吧。 「加深分化」,好大的一頂帽子。 所以意思是說,現在只要提到某人是外省人、只要提到他來自中國的祖籍, 就是加深分化囉? 其實我們來比對一下你舉的例子和過去的寫法,就會知道問題到底在哪裡了: 以前的課本多半都是寫「宋晶宜,原籍天津市」對吧? 所以差在加了「中國」進去; 以前沒寫「中國」兩字的時候,直覺都會把天津和台灣當作同一國, 所以同樣寫了原籍,但不會有人說這是分化族群、妨礙土斷,對吧? 哦~原來搞了半天,問題還是在於很多人不想接受「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觀點。 所以如果行文當中字字句句都強調「那裡是中國(而這裡是台灣)」、 暗示「他是1949年從中國移來台灣的」的話, 就動輒得咎了,是這樣吧? : : 「中外」遊客應說國內外 : 至於「中外」遊客倒無不妥-目前還是中華民國,於法有據。 但是不管怎樣,「中」都是「中國」的簡稱,而以1949年以後的現實來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比中華民國似乎更有資格擔當「中」這個字。 (不然,就有兩個「中」囉? 那誰可以清楚地判斷,「中外」裡的「中」是指哪個中?) 所以國名只是一個表象。 中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不代表中國, 同樣地,1949年以後的中華民國要自稱「中」嘛,好啊,無所謂, 反正東晉也自稱晉、南宋也自稱宋、南唐也自稱唐。 想要保留這種文化和認同的滿足感的人,就繼續自己堅持下去吧。 : : 第六、對於特定詞彙的使用不夠精確。 : : 例如,指稱中國特有的文物、書畫等,卻使用「國字」、「國畫」、「國劇」、 : : 「京劇」、「古典詩詞」等詞彙。 : 這點我也同意變革...但還是老話一句:要切割,就要承擔文化認同損失。 既然都已經提倡「中國(文化)是台灣的一部份」了, 應該也就沒啥好損失了吧。 如果這麼在意政治上「去中國化」的文化認同損失的話, 那麼唯一的解藥,好像就只有重新加入中國一途而已了? 好像對很多人來說,文化和政治終究無法分開來談?那還真是令人遺憾。 : : 第七、敘述時間或對象泛指中國古代或是古代之人,卻用「歷史上」、 : : 「古時候」、「古代」、「上古時代」、「老祖宗」、「古人」等詞彙, : : 應都改為「中國古人」。 : 這點也沒啥問題....反正真的是中國的古人....讀者以前知道,未來也知道.... : (真是多此一舉= =") : : 或新住民」;「國曆」應改為「陽曆」;「中外遊客」應改成「國內外遊客」。 : 新住民就太無聊了...閩客也非原住民,比較不"新"而已= =" : 國曆已法定之,幹麻又多生混淆@@ 遊客問題已有前述.... : : 報告檢核出來的不適合用詞中,以中國地名前未加註「我國」用詞最多, : : 逾二千個。 : 慢慢改吧.....舊教科書又不能用了= =" 書商應該很高興吧,每年都改好了> < 只要國民黨不要勝選,或者不要勝選後再改回來, 那麼應該就只要改這一次不是嗎?:) 所以何必把「成本論」導入荒謬呢? 如果贊同這次的修改當中有可取之處的話, 那麼下一次又要改的時候我們就會知道到底是誰有問題了吧。 從您上面的諸多質疑看來, 您對強調中國與台灣之分的用語基本上似乎並不贊同, 或覺得是「多此一舉」。 不管怎樣,請不要忘了您之所以會有上面的這些意見, 和您的立場、認知架構和所採取的前提都是有所關聯的, 而立場不同者如我,當然也會從另一個角度為您所質疑的東西辯護。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意識型態, 沒有人可以主張說「自己是完全沒有意識型態的,只有別人有意識型態」 (我覺得很多人的這種觀念挺可笑的。) 我們在文化認同也好、政治認同上的歧異自然不應該在本板上討論和解決, 因為那應該是政治類看板的業務; 不過至少有一些事實上的理解,或是邏輯上的問題, 想在這篇裡提出來供您作個參考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97.129

07/21 23:40,
版主自個都說這個問題不應在板上討論 那就該刪文了
07/21 23:40

07/21 23:45,
我說統獨不適合在這個板講,從Leika到這兩篇,
07/21 23:45

07/21 23:46,
哪一篇真的講到統獨了?
07/21 23:46

07/21 23:46,
請自己把我的意思看清楚。
07/21 23: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97.129

07/22 00:55, , 1F
我覺得用"出生地"的概念比"XX人"好
07/22 00:55, 1F

07/22 01:18, , 2F
原來課本只能教法律上有寫的東西
07/22 01:18, 2F

07/22 03:31, , 3F
但是用出生地就會打到連戰馬英九等人的痛腳
07/22 03:31, 3F

07/22 09:39, , 4F
最討厭看到學歷史的講法律 講的怎麼都和別人讀的不一樣
07/22 09:39, 4F

07/22 09:40, , 5F
他們就從自己學歷史角度批就好 幹嘛編造法規內容當藉口
07/22 09:40, 5F

07/22 11:58, , 6F
如果我沒記錯,稱孫中山為國父是1943年國民政府的行政命令
07/22 11:58, 6F

07/22 11:59, , 7F
並沒有法源依據。所以愛稱不稱只是個人喜好而已,並不觸法
07/22 11:59, 7F

07/22 16:26, , 8F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在憲法裡規定誰當接班人" 這句話能請教
07/22 16:26, 8F

07/22 16:26, , 9F
出處嗎﹖請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幾條第幾款。
07/22 16:26, 9F

07/22 16:27, , 10F
我讀過憲法數遍﹐為什麼從來沒發現﹖
07/22 16:27, 10F

07/22 20:46, , 11F
文革時期毛澤東指定林彪當接班人。現在早沒了。
07/22 20:46, 11F

07/23 10:37, , 12F
推!!!
07/23 10:37, 12F

07/28 01:20, , 13F
推這篇
07/28 01:20,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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