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在汐止的六年雜感
原文恕刪
先禮後兵 就學長的文筆論述而言
我覺得學長您蠻可敬佩的 簡言之
您是個咖
我流浪過幾個機關單位 至今還不曾認識像您一樣有想法且勇於表達的同事
我十幾年前還在南部派出所實習時
也曾白癡到在巡邏時跟師傅說
「學長學長 那裡有人沒戴安全帽耶」
所以算是可以體會到您的主軸有一股
「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概念
如我理解有錯請不吝指正
禮完兵來
學長您有沒有想過
如果您在追捕重大逃犯的過程中
旁邊有狀況外的民眾
跟你說他剛跟人行車糾紛 叫你主持公道
你會放下逃犯不追 去處理毫不迫切的瑣事嗎
但若不理算不算推諉報案
就您提供的兩案例
您的主張我也認為於法有據
但您認為採用您主張依程序的作法
跟被您檢舉的同事採行的作法
兩者到最後有多少實益差別
一個遊民被現行犯移送
他就會比函送來得悔改可能大嗎
一個酒空被現行犯移送
他就比較拿的出錢賠償毀損物嗎
您或許會覺得我上述在不當聯結
被您檢舉的同事當下並無其他要務云云
但同事省了一個較為繁瑣的程序
是不是有更多心神處理隔日或將來的其他要務呢
而您檢舉甚而提告
又占用了同事多少原本應用在工作上的HP及MP 以及檢察官書記官的HP MP
就為了遊民及酒空的移送或函送?
這樣以巨觀而論
您的堅持程序真的會比原本姑息來的對社會治安有貢獻嗎
以上淺見
但還是敬佩學長從警多年仍有自己的原則
莫忘初衷是很多人掛在嘴邊的口號
但真正能貫徹如一的又有幾人 共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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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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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今年6月22日跟去年10月27日在本板的發文問題也很多啊 另外被我問的是原po 且原po
都答覆了啊 我就很多問題想問原po順便讓他答覆給大家一起看啊
※ 編輯: user8119 (49.216.164.237 臺灣), 10/05/2022 14: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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