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國防部籌設智庫 研究解放軍
看板TKU-Strategy作者technorules (Techno_rules!)時間14年前 (2010/03/17 14:08)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 2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恕刪
: 推文邏輯跳痛。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 用詞不精確。國防部跟與國防部智庫不一樣。
: 我不否認國防部研究能力需要檢討,
: 但請注意SSCI文章數並不同等於專業與研究能力。
如果我的瞭解沒錯,OSINT似乎把發表SSCI當作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
他似乎也沒說SSCI文章數越多,就應該錄取。
: 尤其是軍事與戰略專業。
War in History, Journal of Strategic Studies, Survival, Foreign Affairs,
International Security, Korean Journal of Defense Analysis, Security Studies,
Journal of Military Histroy (a&chi), Defense and Peace Economics...
還要我列其他相關的期刊嗎?
恕刪
: 公平的制度其立意在確保 個人 的權益
:
: 但智庫用人唯才謀求的是 智庫 的效益
:
: 這並不是大學聯考,合乎低標的就進來,不合乎低標的就出去
:
: 這是要萬中選一的賢才,其篩選程序、標準是有其特殊性
:
對不起,我理解力比較弱,我不太明白,這種特殊性的定義為何?是指條件上具備某方面
專才即可,不一定需在學術上有所表現?或是必須和遴選委員會有良好關係?還是指不應
以考試為評鑑的遴選標準?
: 就算這是智庫用人陋習的源頭,也只能將之看成必要之惡
:
如果這個必要之惡可能影響到未來國防智庫的功能與表現,似乎就有改進的空間不是嗎?
我看了一下相關資訊,國防部說未來的國防智庫將以「行政法人」組織的形態成立,我猜
想,未來國防智庫的營運,收入不外乎是政府的補助和公部門委託研究的標案為主要收入
來源。這樣子乍看之下,好像會有控管機制來篩選不適任的人才,但是如果真的接觸過國
防部或相關部會標案的人都知道,只要案子沒有出「大問題」,以及和「相關人士」保持
良好關係,要一直有案子來永續經營,絕對不是問題。這樣來看,要以績效來評量人才的
去留,似乎需要有更完善的辦法(因為在這前提之下,績效都能達成)。
另外,在這樣的氛圍下,未來這個智庫,有沒有可能成為退休俱樂部,或是做出來的建言
或研究成果是現階段的體制就足以應付,而不需要另外成立這樣一個智庫來作研究分析。
也就是說,如果未來萬一這個智庫的功能不過爾爾,這樣不但浪費納稅人的錢,
也失去當初成立的宗旨。
因此如果各位同意我對該智庫未來隱憂的想法,哪麼接受OSINT所建議的一開始就提高遴
選人才的門檻,似乎也沒有啥不妥。為何?因為我的假設是,在如此的氣氛下,未來國防
智庫裡面的人才流動應該不算高(和公務員差不多),所以與其期望他們未來能達到高水準
的表現,不如一開始就寄望他們,以較嚴格的門檻來錄取具有研究能力或是在專業上有所
表現的人才。也就是先把錄取庸才的風險降低,來換取未來研究人員擺爛所造成的成本損
失。換句話說,只要兔子能跑完全程,就算讓他悠閒地跑,也強過烏龜的奮力衝刺。
因此,如果各位同意我的假設,那麼筆試加口試,以及包含研究著作與外語能力審查
(我想OSINT當初的想法,應該是把ssci, a&chi, tssci, 甚至sci 上發表的文章當作
錄取的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這樣的遴選辦法應該可以接受才對。不過我也同意,
實務性較強的領域,比方說情報分析或是國防政策分析,需要有稍微不一樣的評鑑方式,
單以純學術性的評量來鑑定,不一定能測出效度,需要配套措施
(例如資歷與過往工作表現等)。
:
: 你要評判智庫用人的陋習
:
:
:
: 那
:
: 是
:
: 你
:
: 家
:
: 的
:
: 事
:
:
:
: 但是如果要提出建議
:
: 那請提出具體、可行的意見
OSINT有講出來,而且還被你表,不是嗎?
如果是要提出來討論的話
:
: 那請 立 論 明 確
: 辯論的目的不是要說服對方,而是拉攏中間意見
:
: 但很明顯的,你論述的技巧很差
:
: 逼的我這中間意見特地出來婊你
很明顯,你表人的功力很讚,
使的我這白爛意見特地出來稱讚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69.164.254
推
03/17 14:43, , 1F
03/17 14:43, 1F
→
03/17 14:45, , 2F
03/17 14:45, 2F
→
03/17 14:47, , 3F
03/17 14:47, 3F
→
03/17 14:54, , 4F
03/17 14:54, 4F
推
03/17 14:57, , 5F
03/17 14:57, 5F
→
03/17 14:57, , 6F
03/17 14:57, 6F
→
03/17 15:02, , 7F
03/17 15:02,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