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型重機違規多 路權恐被收回
※ [本文轉錄自 Road 看板]
作者: orzmaster (哈榭爾) 看板: Road
標題: Re: [新聞] 大型重機違規多 路權恐被收回
時間: Tue Jul 15 03:12:55 2008
※ 引述《Deming (衝來衝去哪像咧駛鯊魚)》之銘言:
: ※ 引述《yoshiki0708 (yoshiki)》之銘言:
: : 如果大型重機違規的話,我覺得應該收回路權,因為我有一次在國道10號上看到重機
: : 騎在上面(後面還有警車追,所以一路蛇行閃避),有夠危險的,如果重機騎士對於路權
: : 觀念薄弱的話,或者有故意上國道玩樂逞速的情形發生時,當初就不應該開放快速道路
: : 的路權給重機!
: 如果同一條路上,有1輛四輪和1輛重機違規,有人會說「四輪也違規啊」
: 但這條路上,四輪有100輛,重機有10輛,誰的比例高?
: 有次在跨台68的天橋拍照,突然聽到轟轟轟的車隊聲
: 然後一輛接著一輛,「大多數」從路肩呼嘯而過
: 少數沒有走路肩的,則是在四輪之間亂鑽
: 更別說平常遇到的散客,鑽的人真的非常多
: 重機也有乖乖騎的,可是比例真的不高
: (也許我眼睛比較賤,被我看到的都是違規的)
: 明知社會對重機族的觀感不好,但是好不容易爭取到的路權
: 為何不自愛?為何不扭轉重機的形象?
因為這兩者八竿子打不著
硬要牽扯在一起才會對官方有利
: 曾經在124公路開車
: 從後照鏡看到一輛接著一輛重機騎來
: 我知道山路重機的操控性比汽車好,所以我都讓他們先過
: 但其中一輛不曉得是性能太好還怎樣
: 在超車的過程中,騎到我駕駛座旁,突然「轟」的巨響拉轉速
: 車內的人都嚇到了,家人馬上是一陣罵
: (當時車窗都是開啟的,那聲巨響真的會讓人嚇到)
: 我沒騎過重機,不曉得是不是需要在超車時發出巨響,還是故意的
: 但給人這樣的觀感,會好過自行車嗎?
: 但是若說「騎重機的都違規」,這話也不對
因為違不違規取決於使用者的自由意志
油門一拜到底的,騎車開車差不了多少
即使紅燈無視的老芋仔也是
: 就像國道上,也是常遇到超速、亂鑽、不打方向燈的駕駛
: 這類駕駛,以某B開頭的車最多
: 但我們不能說「開某B的車都違規」,只是比例比較高
: 我不認為取消重機騎快速公路的路權,會改善多少
: 今天一取消,只會造成更多的違規
: 我只希望「執法」能夠嚴一些,並且同理對待四輪族
: 因為國道上亂鑽的四輪族,同樣令人厭惡!
: 常常聽警廣,每個國道員警都說
: 「亂鑽」(任意變換車道)是國道肇事的主因之一
: 但亂鑽的人仍然非常多
: 員警說,少部份是在玩,但大多數卻是不良駕駛習慣
: 不良駕駛習慣,亂鑽、嚴重超速,自己撞死了活該
: 但,無辜受害的其他駕駛,這帳又該怎麼算?
很多人喜歡提嚴格執法
那〝錯誤的規則〞執行的結果?就會出現error的狀況導致無窮迴圈
交通混亂→大執法→警察搶錢→立委關說→撤警力→交通混亂
既然台灣的交通規則設定鑽車違規,為什麼機車鑽車不取締?
不鑽,行,一道一車排排塞看誰會先哭
看到鑽車就說都很危險不准鑽
可是現實狀況又不能抓,於是就形成沒人管的狀況,高速也鑽車
學學國外研究一下
(自己查Lane Sharing或車道分割/車道共享 都行)
想出了禁行機車道,在機車騎士走了更安全順暢的路線,也就是禁行機車道
取締後,『警察搶錢啊』『賊頭啊!』的聲音比比皆是
立委議員就出來講話撤警力了,接下來進入無窮迴圈
交通混亂→大執法→警察搶錢→撤警力→交通混亂
等待狀況解除再前進,相信這是眾人申訴最常得到的答案
交通規劃的目的就是要更安全順暢
其他車道沒車,叫你塞成一坨堵在旁邊交通是什麼鬼...
台北市最綠意盎然的一些路線就這麼腦殘
(公車+汽車+機車)最外線車道※有狀況還不給你閃
汽機車分道之後,今天我開車上班在外線要右轉
旁邊機車直行,直行車優先,發生什麼事?交通打結
最外側匯入匯出車流的車道重複就是這種智障狀況
車道均速也同樣是混亂因素
左線超車?內線左側是快車道?車速較快?看著地上的速限睜眼說瞎話吧
那右側為何又是慢車道?既然左右邊都一樣,那我右線超車吧!逼逼~違規
(你所敘述的國道狀況吧...)
為什麼右線超車不行?因為規定這樣寫,那怎麼這樣定呢?恩~
也因為要實施汽機車分道,所以在路肩的位置勉強畫了機車優先道
在橋上製作了機車專用道
非常多的路段,我開車只要直直走就好了,騎車?請繞幾圈再回來吧,記得別迷路啊!
順暢嗎?對開車的人來說很順暢,但這是用剝奪他人權益得來的半調子順暢
為了增加讓機車走的路,道路更加複雜化
安全嗎?安全是建立在路權觀念、速度跟安全距離上
平等路權不會比較危險
車速分流,全世界都在用,照抄就行了,弄一堆攏不攏咚的低能設計
問題可以解決一大半,執法者的無奈也可以劃下句點
(不是無能喔,是綁手綁腳的~)
車速分流是啥?在road版不用解釋吧
紅綠燈代表什麼?絕對的路權,為什麼綠燈要減速通行?
好啊要所有人經過路口都頓一下是吧
紅黃燈代表什麼?支道與幹道
為什麼黃燈端的幹道要減速通行?幹道路權優先捏~
這為什麼重要?發生事故的時候你沒做減速動作就多擔幾成責任吧!
將判決複雜化幹麻?...科科
互相禮讓,從交通規則來說,這四個字是最低能的
讓不讓取決於路權大小
讓不讓取決於你在馬路上是否慢得跟烏龜一樣
只有該不該讓,能不能讓(雙向雙線、單線...),互相禮讓喔...怎麼讓?
以上只是一部分
接著,輪到亂發駕照的監理機關了
台灣的駕照考取門檻,只能判別出你有沒有〝操作這項機具〞的能力
你對〝安全駕駛〞〝路權觀念〞是否有概念不重要
駕照跟用買來的差不多,而且很便宜~
台灣的交通混亂,幕後元兇是誰?不是四輪、二輪也不是六輪
是將一堆〝錯誤〞設計打著安全名義招搖撞騙混吃等死的交通部
交通3E嘛~不過只是三個字而已...
除非交通部承認自己腦殘,交通的黑暗時代才會露出一絲曙光
(才有那麼一瞇瞇進入修法程序的可能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43.241
推
07/15 08:00,
07/15 08:00
推
07/15 08:10,
07/15 08:10
→
07/15 08:14,
07/15 08:14
→
07/15 08:20,
07/15 08:20
→
07/15 08:21,
07/15 08:21
→
07/15 10:21,
07/15 10:21
→
07/15 10:21,
07/15 10:21
→
07/15 10:23,
07/15 10:23
→
07/15 10:33,
07/15 10:33
推
07/15 11:18,
07/15 11:18
→
07/15 11:19,
07/15 11:19
→
07/15 11:20,
07/15 11:20
→
07/15 11:20,
07/15 11:20
→
07/15 11:22,
07/15 11:22
→
07/15 11:23,
07/15 11:23
→
07/15 11:24,
07/15 11:24
推
07/15 11:35,
07/15 11:35
→
07/15 11:35,
07/15 11:35
→
07/15 11:36,
07/15 11:36
推
07/15 13:04,
07/15 13:04
→
07/15 13:06,
07/15 13:06
推
07/15 13:11,
07/15 13:11
→
07/15 13:13,
07/15 13:13
推
07/15 13:16,
07/15 13:16
→
07/15 13:17,
07/15 13:17
→
07/15 13:21,
07/15 13:21
→
07/15 13:22,
07/15 13:22
推
07/15 14:01,
07/15 14:01
→
07/15 14:22,
07/15 14:22
推
07/15 14:24,
07/15 14:24
→
07/15 14:25,
07/15 14:25
→
07/15 14:25,
07/15 14:25
→
07/15 14:26,
07/15 14:26
推
07/15 14:30,
07/15 14:30
→
07/15 14:32,
07/15 14:32
→
07/15 14:33,
07/15 14:33
→
07/15 14:33,
07/15 14:33
→
07/15 14:33,
07/15 14:33
→
07/15 14:34,
07/15 14:34
→
07/15 14:34,
07/15 14:34
→
07/15 14:35,
07/15 14:35
推
07/15 14:41,
07/15 14:41
→
07/15 14:42,
07/15 14:42
推
07/15 14:57,
07/15 14:57
→
07/15 14:58,
07/15 14:58
→
07/15 14:59,
07/15 14:59
推
07/15 15:15,
07/15 15:15
→
07/15 15:29,
07/15 15:29
→
07/15 15:29,
07/15 15:29
→
07/15 15:30,
07/15 15:30
推
07/15 15:33,
07/15 15:33
→
07/15 15:33,
07/15 15:33
→
07/15 15:34,
07/15 15:34
→
07/15 15:34,
07/15 15:34
→
07/15 16:34,
07/15 16:34
→
07/15 16:34,
07/15 16:34
→
07/15 16:35,
07/15 16:35
→
07/15 16:37,
07/15 16:37
→
07/15 16:38,
07/15 16:38
→
07/15 16:38,
07/15 16:38
推
07/15 16:48,
07/15 16:48
→
07/15 16:56,
07/15 16:56
推
07/15 17:19,
07/15 17:19
→
07/15 17:19,
07/15 17:19
→
07/15 18:03,
07/15 18:03
→
07/15 18:03,
07/15 18:03
推
07/15 18:26,
07/15 18:26
推
07/15 18:42,
07/15 18:42
→
07/15 18:51,
07/15 18:51
→
07/15 18:52,
07/15 18: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44.13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