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現行亂吐制度存在錯誤

看板SuckcomicBM作者 (重擊叔叔)時間5年前 (2018/10/19 11:12), 5年前編輯推噓18(19165)
留言85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在漫吐公告文下推文太長,也不方便閱讀及討論,應板主建議來此開專文討論。 我先簡單敘述我的論述,為避免失焦,僅就重點進行討論: a.包含不實資訊的吐槽可能會對作者或作品造成程度不一的傷害。(注1) b.從往例及常識來看,這類傷害消滅或減低的必要應對策略就是更正、澄清。(注2) c.完全禁止指證、澄清的管道將斷絕減少前述傷害的機會,而此為現行政策。 綜合a.b.c.三項論點的因果關係,可得出【現行制度無法避免這類傷害出現】的結論。 甚至可討論是否會助長、鼓勵這類不實言論出現, 畢竟很多板友都傳出「亂吐」常出現「釣魚」狀況 (注1)不管多輕微,傷害就是傷害,且傷害潛在程度無法先行預估 (注2)可就名譽受損過往相關案例討論 最後要澄清,我從未在板上因亂吐被釣而有過任何處罰紀錄, 並非某些板友企圖指稱的「被釣玻璃心碎」,也非挾怨引戰。 希望板友們能理性討論,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11.33.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ckcomicBM/M.1539918779.A.A65.html

10/19 11:41, 5年前 , 1F
所以你的建議是 亂吐也開放指正式的護航嗎?
10/19 11:41, 1F
我的建議是: 亂吐中任何主觀性的吐槽都可完全被接受,如我覺得獵人很爛或我覺得會長很雷 都應受到完全保障,且不得有護航言論出現,因為就像某位板友說的,這是宣洩 口,而在宣洩口去對抗只會濺起水花戰火。 但是如果發文者有意/無意張貼不實資訊,且為可經驗證的不實資訊,這時若有人 跳出來指正則不應受到懲罰。 其實我的出發點非常單純,也不會影響到絕大多數正常的漫吐用戶,受限制的只 有散播錯誤資訊的人,我不太清楚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板友出來反駁就是了LUL

10/19 11:48, 5年前 , 2F
那我會說,你這樣的建議=亂吐不存在,那就是漫吐平常
10/19 11:48, 2F

10/19 11:48, 5年前 , 3F
在做的
10/19 11:48, 3F
所以你支持的亂吐,就是在特定時間讓大家可以無限制散佈關於作品/作者的不實 資訊,任何出面指正的人都會因此受懲處,這就是你的版本的亂吐嗎?

10/19 11:53, 5年前 , 4F
不是我支不支持或是我的版本,而是現在的亂吐就是這樣
10/19 11:53, 4F

10/19 11:53, 5年前 , 5F
,你指出了亂吐的不好,但你也應該將「設立亂吐的初衷
10/19 11:53, 5F

10/19 11:53, 5年前 , 6F
」考慮進去才對,如果你是認真的想給出亂吐修改的方向
10/19 11:53, 6F
所以我指出我認為的錯誤之處,且我附上建議了不是嗎?

10/19 11:57, 5年前 , 7F
winter的意思是 這樣規範 亂吐文就會跟平常的吐文沒兩
10/19 11:57, 7F

10/19 11:57, 5年前 , 8F
樣了 這樣亂吐文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10/19 11:57, 8F

10/19 12:47, 5年前 , 9F
什麼叫客觀的事實這很有問題 比方出版年代搞錯 這很客觀
10/19 12:47, 9F

10/19 12:50, 5年前 , 10F
不過也就僅此 凡涉劇情的內容都是主觀解讀居多
10/19 12:50, 10F

10/19 12:51, 5年前 , 11F
你所謂的散布錯誤資訊到底該怎麼看呢
10/19 12:51, 11F

10/19 12:53, 5年前 , 12F
我在那邊就說過了 故意搞錯跟無心弄混是兩回事
10/19 12:53, 12F

10/19 12:56, 5年前 , 13F
每個人的知識背景差別又會導致認知的內容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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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2:58, 5年前 , 14F
你說要允許指正錯誤 那麼有哪些錯誤 或者犯錯的方式應該
10/19 12:58, 14F

10/19 12:58, 5年前 , 15F
允許被指正?
10/19 12:58, 15F

10/19 12:59, 5年前 , 16F
才能兼顧亂吐的宗旨?
10/19 12:59, 16F

10/19 12:59, 5年前 , 17F
而不是淪為一般吐嘈而已
10/19 12:59, 17F

10/19 13:00, 5年前 , 18F
我再說一次 亂吐是宣洩口 釋放怨氣的管道 舒緩心情
10/19 13:00, 18F

10/19 13:02, 5年前 , 19F
因此如果要允許指正 除非你能提出個範圍 否則實無必要
10/19 13:02, 19F
先說結論,我同意你的說法 按本板公布的名詞解釋,護航的定義為證明吐槽不正確,其類似舉動為: (1)具體減弱或消滅吐槽點,解除吐槽者的問題 (3)指出吐槽「引證」錯誤,不算為護航 我一再強調,我提出的建議並不會影響絕大多數板友的亂吐權益,如(1)中的護航行為在 亂吐日可被規範暫時禁止,這我非常支持。 但目前狀況有可能讓(3)這項不被板規視為護航的舉動卻受到限制,此外,我認為指正的 定義範圍較不容易先行規範,經討論後定下框架,再利用判例來描繪輪廓會較可行。

10/19 13:12, 5年前 , 20F
我認為出版資訊應該可以視為確定事實 例如書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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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12, 5年前 , 21F
出版社、出版年份 至於別稱、簡寫則不列入其中
10/19 13:12, 21F

10/19 13:19, 5年前 , 22F
那像是柯南是在哪學會開直升機的 吐文說錯 可以指正嗎
10/19 13:19, 22F

10/19 13:49, 5年前 , 23F
作品若非科幻、架空 年代、地名這種設定面向應該也可
10/19 13:49, 23F

10/19 13:49, 5年前 , 24F
以當作客觀事實吧 夏威夷就夏威夷啊 總不會長到別的地
10/19 13:49, 24F

10/19 13:49, 5年前 , 25F
方去吧?
10/19 13:49, 25F

10/19 13:51, 5年前 , 26F
而且這也不涉及劇情的解讀啊
10/19 13:51, 26F

10/19 14:26, 5年前 , 27F
柯南直升機是在飛行博物館學的 不是在夏威夷學的
10/19 14:26, 27F

10/19 14:27, 5年前 , 28F
如果有吐文說 柯南在夏威夷學開直升機 可以指正嗎?
10/19 14:27, 28F

10/19 14:39, 5年前 , 29F
靠 我馬上就弄錯了XD
10/19 14:39, 29F

10/19 15:00, 5年前 , 30F
如果改為以私信告知資訊錯誤 再由發文者決定是否修正相
10/19 15:00, 30F

10/19 15:00, 5年前 , 31F
關資訊是否可行?
10/19 15:00, 31F
我認為聽起來似乎可行,但做起來會跟現在毫無差別, 除非設立「私信後多長時間未回&未更正,可直接在板面回復」之類的子規則 但一旦實行起來我覺得會像脫褲子放屁一樣

10/19 15:02, 5年前 , 32F
那不就跟現在一樣
10/19 15:02, 32F

10/19 15:04, 5年前 , 33F
但是現在發私信應該只會被當成去騷擾人吧 是希望至少有
10/19 15:04, 33F

10/19 15:04, 5年前 , 34F
相關規定幫忙背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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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5:13, 5年前 , 35F
或者反過來 如果有人透過私信騷擾發文者 那發文者是否
10/19 15:13, 35F

10/19 15:13, 5年前 , 36F
有相關的規章能夠反制?
10/19 15:13, 36F

10/19 15:32, 5年前 , 37F
私信騷擾沒有板規在防的 那是站規在管的範圍了
10/19 15:32, 37F

10/19 15:51, 5年前 , 38F
就算是正確的資訊護航,還是會有人感到被"傷害"啊 lol
10/19 15:51, 38F

10/19 15:53, 5年前 , 39F
結果自以為被傷害的也只有粉絲吧lol
10/19 15:53, 39F

10/19 15:55, 5年前 , 40F
怕傷害乾脆啥都別看好了,西洽放大絕、嘲諷粉絲還更嚴重
10/19 15:55, 40F

10/19 16:08, 5年前 , 41F
我覺得這是另外一方面的議題 指正需要被視為護航嗎?
10/19 16:08, 41F

10/19 16:08, 5年前 , 42F
如果說護航會讓亂吐者感到心情無法宣洩不愉快 那麼單純
10/19 16:08, 42F

10/19 16:08, 5年前 , 43F
指正、提醒,在不涉及護航的狀況下也會導致發文者不快
10/19 16:08, 43F

10/19 16:08, 5年前 , 44F
嗎?
10/19 16:08, 44F

10/19 16:14, 5年前 , 45F
那再舉個極端的例子 我罵殺生丸是一隻討人厭的死狗
10/19 16:14, 45F

10/19 16:14, 5年前 , 46F
護航者可以說 殺生丸是犬妖 不是狗嗎?
10/19 16:14, 46F
我認為這不在指正範圍內,意即指正失敗還是要受罰 比如說假使我在亂吐時罵旅團根本就是拉基,指正者 不得糾正旅團是人類組成的群體,而不是「拉基」。 因為這是我拿來類比旅團的情緒性形容詞,背後可能 有我的脈絡,而我在亂吐時無須解釋情緒脈絡,所以 我會將這歸類為護航。 當然我可能思慮不周,還需要跟大家多多討論。

10/19 16:30, 5年前 , 47F
那樣應該可以視為護航 「死狗」這詞涉及到形容發文者對
10/19 16:30, 47F

10/19 16:30, 5年前 , 48F
於角色的認知和形容 與作品設定無關 更何況在文章中還
10/19 16:30, 48F

10/19 16:30, 5年前 , 49F
會有上下文可供判斷 應該能很明顯得認知到這個敘述與設
10/19 16:30, 49F

10/19 16:30, 5年前 , 50F
定無關
10/19 16:30, 50F

10/19 16:41, 5年前 , 51F
你提出的建議明明就會影響到很多人的亂吐權益吧?
10/19 16:41, 51F

10/19 16:42, 5年前 , 52F
到時以後有人發亂吐文,下面一句"吐槽前先去做功課"
10/19 16:42, 52F

10/19 16:42, 5年前 , 53F
就可以打死掉回家。一個吐槽的人不知道某某事件的年
10/19 16:42, 53F

10/19 16:43, 5年前 , 54F
份,或者某某作者的設定量超大,吐槽者無法全部記熟
10/19 16:43, 54F

10/19 16:43, 5年前 , 55F
亂吐日還要被指正叫做死好嗎?1.這跟平常被護航有何
10/19 16:43, 55F

10/19 16:43, 5年前 , 56F
兩樣 2.想護航想指正想討論請回C洽或專版 3.若要改
10/19 16:43, 56F

10/19 16:44, 5年前 , 57F
變現行制度請稟告版主+版友投票 4.漫吐的立板宗旨是
10/19 16:44, 57F

10/19 16:44, 5年前 , 58F
保護吐槽者的權益而不是保護護航者的權益,你來漫吐
10/19 16:44, 58F

10/19 16:45, 5年前 , 59F
的亂吐活動申明要壓縮吐槽者的權益提高護航者的權益
10/19 16:45, 59F

10/19 16:45, 5年前 , 60F
是不是搞錯了什麼?連漫吐版都要異化?那是不是被趕
10/19 16:45, 60F

10/19 16:45, 5年前 , 61F
出去的人要連署創新版?
10/19 16:45, 61F
我不懂為何你的「吐槽」一定要建立在錯誤不得受指正的基礎上才能被稱為「吐槽」 你可以翻一下本板板規中名詞解釋部分對「吐槽」的定義,跟你的敘述並不完全符合 我試著理解,能否解釋成在吐槽時被指正會壞了興致? 其次,多數亂吐的確不會被影響,你可以回去/亂吐逐篇看,我剛剛還真的這麼做過了 假如先討論之前書名或出版社等資訊錯誤不得指正是否失當,之後再引伸至類似案例, 這樣應該就不影響絕大多數亂吐了吧。

10/19 16:47, 5年前 , 62F
而且你怎麼能肯定,你覺得亂吐會引起釣魚,開放指正
10/19 16:47, 62F

10/19 16:47, 5年前 , 63F
就不會引起一堆想亂吐護航的,藉機指責發文者的吐點
10/19 16:47, 63F

10/19 16:48, 5年前 , 64F
就連現在有板規在,每次都還是有人護航觀看心態了,
10/19 16:48, 64F

10/19 16:48, 5年前 , 65F
等你提的這板規開放,亂吐真的停辦算了,反正沒有對
10/19 16:48, 65F

10/19 16:48, 5年前 , 66F
作品倒背如流到能通過粉絲的檢驗,就沒有吐槽的資格
10/19 16:48, 66F

10/19 16:49, 5年前 , 67F
你這樣是變相地要求吐槽者與觀眾的觀看水平與門檻
10/19 16:49, 67F

10/19 16:49, 5年前 , 68F
要跟粉絲一樣高。但是來吐槽的不可能都是粉絲也有路
10/19 16:49, 68F

10/19 16:49, 5年前 , 69F
人,所以路人就沒有吐槽的資格嗎?你這提案的出發點
10/19 16:49, 69F

10/19 16:49, 5年前 , 70F
從一開始就有問題,就是從護航者的心態出發的
10/19 16:49, 70F

10/19 16:50, 5年前 , 71F
那書名跟出版資訊呢?寫在封面封底的東西總不會說是要
10/19 16:50, 71F

10/19 16:50, 5年前 , 72F
刁難吐槽者吧?
10/19 16:50, 72F

10/19 16:51, 5年前 , 73F
希望辛苦的版主們能明鑑這一篇文章本身的立意就是鳥
10/19 16:51, 73F

10/19 16:51, 5年前 , 74F
而且自私。看似理性客觀中立,其實是自我圖利。
10/19 16:51, 74F
我倒不覺得PO文的立意是鳥而且自私,遑論自我圖利,更何況我從未因此入桶或被警告過。 並不是想證明什麼,但我擔任某公開看板板主多年,若我看到板上有這樣的文章,並不會 覺得這是一篇自私自利的文章。

10/19 16:58, 5年前 , 75F
我覺得書名和出版資訊可以指證是比較好啦 畢竟之前用SO
10/19 16:58, 75F

10/19 16:59, 5年前 , 76F
A釣魚是真的有點那個啦 但是其他的我就覺得不宜開放 所
10/19 16:59, 76F

10/19 16:59, 5年前 , 77F
以內文打C7863就當作沒看到比較好
10/19 16:59, 77F

10/19 17:01, 5年前 , 78F
關於路人我也有疑問 如果沒看作品只看設定就來吐槽的路
10/19 17:01, 78F

10/19 17:01, 5年前 , 79F
人也算在亂吐的保護範圍內嗎?先不管當事人是不是反串
10/19 17:01, 79F

10/19 17:01, 5年前 , 80F
釣魚好了 至少發文者就直接說了他沒看作品 這樣也OK 嗎
10/19 17:01, 80F

10/19 17:01, 5年前 , 81F
10/19 17:01, 81F
我覺得不能限制吐槽者身分,假如我看過彼岸島跟最後47天後棄坑,因此沒看過48天後 但我還是可以吐槽作者腦洞,然後批評48天後這作品如何如何,即便我沒看過,吐槽還 是合理的,所以我認為不能限制吐槽者必須閱讀過該作品。

10/19 17:12, 5年前 , 82F
當然可以啊,之前還有過看了獵人的假情報就來吐槽的
10/19 17:12, 82F
※ 編輯: Smite (218.211.33.66), 10/19/2018 17:23:48

10/22 13:49, 5年前 , 83F
除非是很誇張的錯誤(搞錯作者這種),不然不需要吧?也
10/22 13:49, 83F

10/22 13:49, 5年前 , 84F
有些作品要吐嘈需要大量佐證,不願意的版友就會選擇在
10/22 13:49, 84F

10/22 13:49, 5年前 , 85F
亂吐發文
10/22 13:49, 85F
文章代碼(AID): #1RoKkxfb (SuckcomicBM)
文章代碼(AID): #1RoKkxfb (Suckcomic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