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jeanvanjohn 多篇不正確護航

看板SuckcomicBM作者 (sinra)時間9年前 (2014/09/29 15:42), 編輯推噓4(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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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編號 ─────────────────────────────────────── 【文章編號】 漫吐板務檢舉第140929號 【文章標題】 R: [檢舉] jeanvanjohn 多篇不正確護航 【判決時間】 2014年09月29日 ─────────────────────────────────────── 一、(二)、判決 ─────────────────────────────────────── jeanvanjohn君所提說法均有可議之處,疑似違反『版規3-3』。請修改或刪文。 ─────────────────────────────────────── 一、(三)、理由 ─────────────────────────────────────── 1. 開始陳述理由前,我先說一下我對這個案例的看法。 版規3-3所規範的初衷,是為了防止當一個人努力吐得要死要活,卻換來一句「以後 就知道啦」、「只是沒畫出來而已,你怎麼知道不是....」 這類採取迂迴戰術,不直接回應吐點,把一切交給未定的行為。 這樣的行為,無法幫助吐槽者解答問題,只像一種不喜歡對方吐槽作品的吵架,當然 也就不可能有理性討論、合理辯駁的機會了。也因此會訂這條板規。 以這條訂定的初衷回看這個案例,jeanvanjohn君是否刻意要以這種方式迴避吐點 就值得思考了。當然,在PTT上只能做文字上的陳述,因此考量判決時要考量對方的 動機實在很困難。但可以看見了,先不論是否為正確答案,jeanvanjohn君至少對 動畫的表現能夠提出一個合理的看法。 雖然可能不正確,也有部分可能是個人的臆測,但這樣真的有嚴重的需要檢舉 也是一個可以好好思考的問題。 漫吐護航與吐槽之間的激烈爭執時常有之,但通常判罰的案例都是具備明確事實、 且讓討論無法進行的違規才會開罰。 本次案例,個人認為只像是對於動畫表現手法觀點不同之間的討論,而討論也不是 無法進行,不是嗎? 基於保護吐槽者立場以及依法行政原則,本人還是會對此案例作出判決,但判決後 我想請雙方都對這幾個案例相關聯的案子冷靜思考一下。 2. 原JPIGHEAD君對jeanvanjohn君文中表達(證一)為「無任何證據出現在動畫中 無任何官方說明佐證 原作也無此設定,純屬幻想」。 這段話原文乃jeanvanjohn君針對原文所提「伊奈帆都沒有感情表現」的反駁 視為對此的護航。在護航中,jeanvanjohn君認為「情緒是以機器人表達」、 「比方說閃綠光,就知道他殺氣在亂」。 然而jeanvanjohn君於#1K9GjJWQ (SuckcomicBM)所提說法,JPIGHEAD君於 #1K9xW9AJ (SuckcomicBM)呈現的畫面可以看出,無論在怎樣的心情與環境下 「亮燈」只是機器人正常的活動表現。 也因此可見,jeanvanjohn君於該文所提「用八腳馬(主角的座機/橙色惡魔) 眼睛的綠光,配上台詞"這是我朋友的份",來顯現出主角伊奈帆先生內心的怒火」 理由並不充分,因為平常時就是亮綠燈了。 而jeanvanjohn君於#1K9WpKS6 (SuckcomicBM)所提的說法,也僅是以個人想法 投影在畫面上;文中提到「特別是眼睛的綠光,更是給人一種非常兇狠的感覺」 這是畫面帶給觀眾的感覺,但是不是真表示「人物的內心與感情」,則無法確定 3. 關於證一,「閃出綠光」的解釋方法有四種,一種是由「全暗-亮綠光-全暗」 另一種是由「較弱的綠光-較強的綠光-較弱的綠光」,第三種是 「全暗-亮強綠光-較弱綠光」,還有一種是「弱綠光-強綠光-全暗」。 對此,jeanvanjohn君並未說明是何種閃動,亦未提出「閃出綠光」代表內心波動的 證據。但由JPIGHEAD君於#1K9xW9AJ (SuckcomicBM)提出的畫面,說明了「伊奈帆」 的那台「只有在開機時閃過一次」,也因此要說是代表「殺氣在亂」實有太過牽強 之慮。 另外根據#1K9xW9AJ (SuckcomicBM)提出的證據,可見動畫中對閃光的表現為第三種 然而閃光究竟是否帶有特別的表現,兩造均未對此說明。 4. 由以上說明總結jeanvanjohn君所提說法均有可議之處,具疑似違反版規3-3的疑慮 因JPIGHEAD君提出檢舉並檢附事證證明,需請jeanvanjohn君依版規修正,否則予以 刪文。 ─────────────────────────────────────── 一、(四)、事證 ─────────────────────────────────────── 證一、#1K8fLSN7 (Suckcomic) 「他是有憤怒的喔(看第三話就知道了),只是他的憤怒都是青白色的火燄; 其實製作單位有一個小奸巧的地方,因為伊奈帆先生是麵攤, 所以很多時候他的情緒,都是透過那台橙色八腳馬來表達, 比方說八腳馬眼睛閃出綠光,我們就知道伊奈帆先生的殺氣在亂, 火星人等著倒霉了...:) 主角做到要靠機械人來表達情感,這也算是一絕啦!」 ───────────────────────────────────── 一、(五)、上訴與救濟 ─────────────────────────────────────── 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收到判決信後三日內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 裁判板主:jschenlem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40.6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ckcomicBM/M.1411976561.A.EDC.html

09/29 16:01, , 1F
知道了。
09/29 16:01, 1F

09/29 16:07, , 2F
了解 我一切照板規走 若有將初衷云云規範進板規我就聽令
09/29 16:07, 2F

09/29 16:08, , 3F
另我所主張目前除殺雞一詞有異議以外其餘皆為版主所接受
09/29 16:08, 3F

09/29 16:09, , 4F
想請jeanvanjohn對"濫訴"一詞向我道歉 既照規矩也獲認同
09/29 16:09, 4F

09/29 16:09, , 5F
何來濫訴之說?
09/29 16:09, 5F

09/29 16:21, , 6F
另想請問 關於版主刪文之紀錄 可以於何處得知呢?
09/29 16:21, 6F

09/29 16:28, , 7F
如無此紀錄 則無法實行惡意訪客認定之第四項 1年被刪5篇
09/29 16:28, 7F

09/29 16:29, , 8F
則可認定為惡意訪客之規定 建議須將刪除文章一事留存紀
09/29 16:29, 8F

09/29 16:30, , 9F
錄已備查看 感謝版主
09/29 16:30, 9F

09/29 19:39, , 10F
濫訴一詞的話因為不構成人身攻擊..你可以要自己跟
09/29 19:39, 10F

09/29 19:43, , 11F
沒關係 沒有也無所謂
09/29 19:43, 11F

09/29 20:33, , 12F
還沒說完就有事離開,總之 就是這樣
09/29 20:33, 12F

09/29 20:33, , 13F
另外刪文紀錄,有紀錄但沒有公開
09/29 20:33, 13F

09/29 22:04, , 14F
那這次事主的累積次數到幾次了呢?只想確認這個
09/29 22:04, 14F

09/30 19:17, , 15F
近年的刪除文章基本上都會備份在精華區
09/30 19:17, 15F

10/01 17:50, , 16F
明白囉XD
10/01 17:50,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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