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違規行為警告判決

看板SuckcomicBM作者 (sinra)時間10年前 (2013/07/28 00: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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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ckcomic 看板 #1Hy_nceZ ]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公告] 違規行為警告判決 時間: Sun Jul 28 00:59:15 2013 ─────────────────────────────────────── 一、編號 ─────────────────────────────────────── 【文章代碼】 #1HytGj_w (Suckcomic) 【文章標題】 [新聞] 尾田榮一郎無力堅持 【判決時間】 民國102年07月28日 ─────────────────────────────────────── 二、判決 ─────────────────────────────────────── a5378623板友觸犯『板規3-6』,判處警告一次。 ─────────────────────────────────────── 三、理由 ─────────────────────────────────────── 一、根據板規3-6,護航時禁止一切迴避吐槽點之行為。 二、原發文者於文章中吐槽航海王的種種,護航時就該依此進行。 然a5378623卻於文章中表示「這種文章真的是...」、「只能說,嗯,不意外」 此具有不明含意,迴避吐點之推文。 雖然違規情形並不明顯,但已有板友檢舉,因此根據板規3-6,判處警告一次。 ─────────────────────────────────────── 四、事證 ───────────────────────────────────────

07/27 18:27,
這種文章真的是...
07/27 18:27

07/27 18:27,
只能說,嗯,不意外
07/27 18:27
─────────────────────────────────────── 五、上訴與救濟 ─────────────────────────────────────── 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收到判決信後三日內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 裁判板主:jschenlem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68.13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schenlemn (114.40.68.136), 時間: 07/28/2013 00: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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