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行為警告水桶判決

看板Suckcomic作者 (sinra)時間10年前 (2013/08/09 21:5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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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編號 ─────────────────────────────────────── 【文章代碼】 #1I0hZUyY (Suckcomic) 【文章標題】 [少年] 漫畫裡 肌肉越小力氣反而越大(?) 【判決時間】 民國102年08月09日 ─────────────────────────────────────── 二、判決 ─────────────────────────────────────── likesea板友觸犯『板規3-1』,判處水桶三日。 ─────────────────────────────────────── 三、理由 ─────────────────────────────────────── 一、根據板規3-1,不得以無關作品之事項為護航,違者判處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畫、不然要怎麼畫(批評讀者能力)、年輕人就是不懂(批評讀者 身分)、愛看又愛吐、看漫畫這麼認真幹甚麼(批評讀者心態) 本項為最嚴重違規護航,在推文中使用會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會被直接刪文 不另行公告。 二、likesea於文章中推文表示「你還是別看漫畫了」;然而對原吐槽者以此要求並強行 消滅吐點,與漫畫本身毫無任何關聯,實屬以無關作品之事項以為護航。 此舉已違反『板規3-1,大絕招』,依板規判處水桶三日。 ─────────────────────────────────────── 四、事證 ───────────────────────────────────────

08/08 13:13,
這..........你還是別看漫畫了............
08/08 13:13
─────────────────────────────────────── 五、上訴與救濟 ─────────────────────────────────────── 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收到判決信後三日內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 裁判板主:jschenlem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87.43 jschenlemn:轉錄至看板 SuckcomicBM 08/09 21:54

08/09 22:47, , 1F
哈哈
08/09 22:47, 1F

08/09 23:04, , 2F
抱歉 我的文章害你被水桶 > <
08/09 23:04, 2F
文章代碼(AID): #1I1FGdy_ (Suckc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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