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少年] 金田一 鍊金術殺人事件

看板Suckcomic作者 (京都の健です)時間13年前 (2011/06/07 00:28), 編輯推噓7(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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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這集真的是太破格了, 以下分三點說明: 1。兇手根本沒必要這麼大費周章殺人 兇手大可在飯菜中下速效型的安眠藥,等大家吃了一一倒在桌上之後,隨手拿把菜刀 把該殺的人殺一殺,然後擦掉指紋,破壞攝影機,自己再吃下安眠藥。等到大家醒來 、島外的救援到來,安眠藥也代謝的差不多了,不會有人發現兇手晚了二十分鐘才吃 下安眠藥。至於不在場證明?密室殺人?消失的兇器?那些都是弄爽的而已。 2。破壞門已經有違推理的原則了吧? 有關密室,有一點我認為是不能不遵守的,那就是不能破壞門。如果說可以出現破壞 門然後不被發現的情況,那麼推理就難以進行了。這次的這種做法,就像是把門拆下 來,再把門裝回去一樣,偵探還要裝做一副有發覺又沒有發覺的樣子,等到最後才說 :「兇手的做法是把門拆下來,所以大家都沒發現哈哈!」基本上這已經違反推理的 前提了。 3。兇手從不反駁 可能是篇幅的問題吧,但是兇手總是在偵探揭開做法後,就乖乖認罪,像個白痴一樣 ,本作當然也不例外,一個正常的兇手,應該會想到各種理由脫罪,例如說:「就算 彩球裡有小紙條,也不代表門的確是我熔的啊!有可能是其他人也想到了這樣的計劃 ,又知道我故意把那個女明星排在自己的房間旁邊,所以要嫁禍於我也不一定啊!」 基本上,新系列作裡面金田一找到的證據,很多都不足以證明犯行的存在,只是犯人 常常腦殘,一但金田一提出一些小證據,他們就自己往坑裡跳,好像不被發現是自己 犯的罪很不爽一樣,不過話又說回來了,這點可能較難成為吐點,畢竟推理的重點在 於犯罪的過程,至於犯罪者之後想怎樣,實在不是該考量的範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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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行,可以說那是偵探類型的通用公式,但仍可作為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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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這部也覺得「殺個人需要這麼累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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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 大部分殺人犯會花時間在毀屍滅跡和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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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漫畫會花一堆時間 製造密室 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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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製造完密室後,"一定"要找個偵探來現場看他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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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某種炫耀情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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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高遠初登場那集 他一直反駁質問金田一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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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針鋒相對 看起來超過癮的 可惜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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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知道有偵探來 應該會放棄計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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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sky,大部分殺人案件多半時間都花在事後逃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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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那麼多時間殺人又故布疑陣然後還不逃亡的真的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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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衰期是一個範圍(因為會因人而異)不是固定時間,20分鐘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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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無法發現差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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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殺法應該要照原po的做,然後把玲香弄成上吊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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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再擺個看起來就很假的打字版遺書,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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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發現是自己犯的罪很不爽一樣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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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看到復仇的戲碼都會想遞怨恨屋的名片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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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術師的名片應該也不錯 拿十年壽命來換 不然叫地獄少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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