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 女法官(裁判員の女神)什麼鬼垃圾

看板Suckcomic作者 (Mark Williams)時間14年前 (2010/05/02 12:37), 編輯推噓38(3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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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題材因為比較嚴肅/艱澀,所以這類漫畫都是主打成人市場。但是標題 這套很詭異!明明挑了一個成人題材,但是整個故事鋪陳卻完全低年齡化。而 且已經到了一種不可思議走火入魔的地步。 先講優點,這套漫畫有一個優點。 對於日本陪審制度解說非常詳細。拿來當陪審入門教材很好用。 我先為不懂法律的網友作個日本陪審簡易教學。 1.只有重罪才使用陪審團。(所以殺人案件會用陪審團。) 2.三名法官+六名陪審員組成。 3.討論時是九人一起討論。 4.九人投票決定有罪無罪。只要過半數即可。5-4跟9-0是沒差別的。 5.法官的票有優先權。例如說三名法官判無罪,六名陪審判有罪。那結果還是 算無罪。 6.量刑多少也是九人一起討論,一起決定。 7.若要判死刑,必須投票兩次。第一次決定有罪無罪。第二次決定要不要死刑 第一次必須9-0有罪過關。如果是8-1,那就不准判死刑。然後第二次死刑投 票必須過半數。然後一樣法官有優先權。三名法官判死刑,六名陪審不要死 刑,那結果還是死刑。 ==============吐槽開始============================================== 主角如同標題說的,是一個20多歲,年紀輕輕就考上司法特考的女法官。這套 漫畫目前為止出現四個法官。比照小學生最愛的橋段,裡面一定要有正義的我 方,以及邪惡的敵方。所以兩個法官是正義的化身。(其中一個是主角) 另外兩個法官是邪惡的一派。 但是作者表達正義與邪惡的方式異常的拙劣。裡面的橋段大致是這樣。 被告:我承認我有揍她,但是因為對方先拿高爾夫球竿打我,所以是正當防衛 邪惡法官:但是你身上根本沒有高爾夫球竿的傷痕,而且你年輕力壯,對方是 50多歲的歐巴桑。我不接受正當防衛。 主角:你怎麼可以否認被告的證詞,我相信被告說的是實話(哭哭) 我的天阿!這什麼鬼橋段。作者腦袋是被外星人打到還是被王X峰附身。其實 這套應該改名為殺人犯的女神,如果以後犯了法,一定要找這位法官審案。我 快笑死了! 然後這案件審理到中段突然天外飛來一筆。 死者是50多歲歐巴桑。到了審判中段大家才發覺,男性被告跟死者有一腿。而 且跟死者的年輕女兒也有一腿。所以是三角戀情。那案情就變得很複雜了。那 到底犯案動機是什麼?是情殺?仇殺?強盜殺人? (被告犯案時有拿走死者的現金,但被告宣稱這是死者給的分手費) 這麼複雜的案件應該把相關人士全部抓來問話。甚至誇張一點,所有人都要接 受測謊。但是劇中的法官草率結案。根本沒有仔細審理。 邪惡法官:雖然有三角戀情。但是身上沒有高爾夫球竿的傷痕,所以我還是堅 持強盜殺人。 主角:你怎麼可以否認被告的證詞,我相信被告說的是實話。(哭) 這些錢一定是分手費,殺人動機一定是三角戀情。(哭) 本來我認為邪惡法官是劇中唯一的正常人,看到這裡發覺我錯了。劇中不管是 邪惡法官還是正義法官。他們「全部」都是智障!!!!!!!!!!!!! 根本沒有仔細的詢問過證人,案件細節也有一堆疑點。但是法官A很堅持 「一定」是情殺。法官B很堅持「一定」是強盜殺人。 法官是智障,包括陪審員也是智障。 「他看起來一付壞人樣,人一定是他殺的」 「既然檢察官說他是犯人,那我相信檢察官,所以有罪」 (那幹麼還要法官?幹麼要陪審員?找你來陪審是陪心酸的嗎?) 看到這邊我已經很火大要撕書了。第二個案件更誇張。 第二個案件是姦殺案。犯人拿出「預先」準備的刀子,姦殺了一名女生。 由於物證確鑿,有精液/有刀/有指紋。所以9-0有罪過關。 但是要不要判死刑這點意見分歧。5名陪審員認為要判死刑。(1名不贊同) 邪惡法官:我選無期徒刑 正義法官:我認為不應該判死刑。(但沒講量刑多重) 主角:我認為不應該判死刑。(但沒講量刑多重) 結果最終判決是20年。 我先解釋一下日本量刑幅度,日本刑法是出了名的輕罪國家。法條本身刑罰就 很輕。同樣都是搶劫,新加坡判10年,台灣判8年,到了日本可能變5年。 日本司法界慣例是,殺一人20年,殺兩人無期,殺三人死刑。法官有權加重刑 期或是減輕刑期。但很少用。通常20年加重成無期已經算不得了。20年加重成 死刑可以說特例中的特例。 但是日本又是個有道德潔癖的國家,這種鬼法律一般民眾根本不接受。所以一 直有改革的聲浪。但是吵了幾十年還是沒改。有「少數」幾個案件因為媒體大 幅報導,法官迫於輿論壓力「被迫」要從重量刑。 犯人:我這個案件沒記者來報,所以我躲過死刑了,好爽(科科) 所以說日本是個很扭曲的國家。明明百姓抗議的要死,卻沒人要修法。明明法 官判案要照法條來判,但是又有一些法官無視法條。與論叫你判死刑你就判, 那還要法官幹麼?那輿論叫你跳樓你跳不跳? 漫畫裡面這案件,其實三名法官都是照法條來判。(只是法律本身有瑕疵) 判決本身是合理的。 五名陪審員選擇死刑,但因為三名法官反對,所以死刑沒有成功。然後某位陪 審員大力遊說死刑,希望法官可以改判。結論當然是法官不會改判,但很詭異 的是另外四名陪審竟然跳槽成反死刑的那一方。這在現實日本中是不太可能出 現的。因為日本民意支持死刑率高達八成。正常的情況應該是六名陪審強力要 求死刑,但是法官不答應。 然後很好笑的是,被害者家屬有上法院陳述意見,強烈要求死刑。然後王X峰 附身的女神主角就對家屬訓話了一番。 「我自己以前家人也被殺害過,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劇本設定主角法官也是受害者家屬) 「你要放下仇恨」「死刑不能讓被害者復活」 「你這樣充滿仇很,你死去的姊姊不會高興的」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支持死刑的都是野蠻人」 很神奇的那個家屬竟然真的就原諒對方了。不可思議!!!!! 也就是說這套根本就是膚淺/濫情/灑狗血。 主角對犯人訓話一番,犯人就會洗心革面,重新作人。 主角對家屬訓話一番,家屬就會放下仇恨,重新作人。 原來這世上都是好人,大家手牽手一起轉圈圈。可喜可賀!!! 我認為這套算是「反」廢死聯盟的完美教材,因為看了這套之後你會更火大。 更想支持死刑。我推薦錢很多的各位網友大力支持這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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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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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原po又讓我跳過一套地雷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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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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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挑起政治議題喔~~王X峰這名字建議改掉或隱晦一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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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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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險沒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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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日本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的程度居然比我們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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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真的很神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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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看樣子似乎是套入少年漫的「相信我」之眼,只是死刑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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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材大家都有切身之痛根本不想隨作者一起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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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列的第四條和第五條合在一起看好像哪裡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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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日本法官沒關係,作者是青蜂俠之流的比較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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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謀殺案事件的廢死律師都敢跟被害者家屬比Y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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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想像日本的情況 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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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有法官就很怪了...日本我不知道 可是美國的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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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團可是要「完全」不知道這件案子的人才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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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震驚美國的超級大案 也要去挖出山頂洞人來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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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本來就是很容易被動搖叫一堆沒有專業知識的人去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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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弱婦孺的被告 在陪審團中的卻比較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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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喔...如果我看到這部漫畫 可能會將它撕成兩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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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度較輕,可是定罪率99%,跟獨裁國家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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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峰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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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成「前台法務部長」比較好,且無損本篇優質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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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沒有提到主角的勇樹陪席法官本身就是「被害者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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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在這套漫畫裡面是很特別被強調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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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案子講得也不對,勇樹陪席與光浦陪席都明確認為應該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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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主張有期徒刑的是山崎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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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什麼的那幾段我都沒什麼感覺,話說這類掌權者多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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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被害家屬]受到女神聖靈感召那一段是怎樣!愛女隨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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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願諒被殺害,他們養女兒是養心酸的就是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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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部份有誤 法官並不是有優先權 漫畫中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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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多數的意見是對被告有利時 三法官在哪就都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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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多數意見是對被告不利 才會需要一位法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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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劇情有問題,倒不如說原PO不認同主角法官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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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些東西你好像也講錯了,像第二個案子按照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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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判無期徒刑或是長期的有期徒刑,漫畫中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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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審理案子細不細緻...我只能說很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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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陪審團制度就是要玩集中審理,所以三天內要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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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能調查的證據會不會因此受限這或許值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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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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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以說服我,理由太薄弱了,正如z大說的,冤獄是舉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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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跳到"廢死刑"太跳躍,還有什麼生命的價值、正義、原諒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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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那麼廢死聯盟該致力從事的是"降低甚至消滅重犯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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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的實現"生命的價值",正義?殺人非正義,那加害者殺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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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非正義,原諒跟寬恕?那該從事的是宗教或信仰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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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冤獄當成無所謂的態度,是司法不能進步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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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法體制不能避免冤獄,一直是廢死最重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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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說 廢死從來不是這部漫畫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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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法避免冤獄所以廢死簡直是因噎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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寃獄跟廢死,細節講起來仍然是兩碼子事,首先寃獄的不只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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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死刑的犯人吧 除非像赤柬時期那樣的大肆濫殺(濫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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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那個國家"直接廢止死刑,才有足夠的正當意義。我想 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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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會認為冤獄是一件"無所謂"的事, 在台灣推動廢死若想贏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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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人士"的支持,最好要慢慢推動,而且要從法理上去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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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要考量民情,直接套用本來的推廣思路,恐怕不會得到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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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突破式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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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跟冤獄...一般要判死刑都斟酌再三 除非罪證確鑿很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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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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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尤其是現代人權潮流下,真要判死刑,恐怕都是要罪大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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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罪證確鑿(光死刑定讞就要很多公文來回)且的確於社會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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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所不能容、且無悔改之意,恐怕才會真正考慮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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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能排除冤獄,所以不想動用沒有補償機會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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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不是兩碼子事,而是細心思考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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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般預防角度,犯罪者不可能希望接受任何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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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難想像只是因為不會死,就樂於付出長期監禁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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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而冒險行事,反之,若出於衝動,則任何刑罰皆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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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特別預防角度,死刑與終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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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會大眾保護效果相同,而終生監禁仍有省思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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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真正的作用,只有滿足社會大眾應報的心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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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謂社會集體的心靈滿足比刑罰其他目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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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而堅持死刑之實施,唯自預防角度來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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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支持死刑的可靠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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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流於主觀,很多觀點都被忽略,你只想說沒有死就是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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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直接回答你 我用例子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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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總有十惡不赦的罪犯 為了所謂的人權至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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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改為將期終身監禁 浪費國家資源就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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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死刑很嚴重,所以判死刑一定是罪證確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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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真是活在幸福的世界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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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殺一人判20年 那台灣一般來說還是判得比日本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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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累犯 大概都是十幾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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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tG6aFz (Suckcomic)
文章代碼(AID): #1BtG6aFz (Suckcom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