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遊戲] 逆轉裁判
※ 引述《GM510 (真是糟糕到極點的說)》之銘言:
: 好像很多玩家都很喜歡御劍
: 我就討厭他討厭得要死
: 最好是會有檢察官為了判被告有罪不擇手段啦
糟糕...我被釣上來了
在遊戲裡的法系應較偏向海洋法系 檢察官站在原告方 律師站在被告方
而法官則是中立 聽取2邊的情報做出判決
在開庭前 法官是不去了解案子內容的 一切案情都是上法庭才知道
於是檢察官當然要想盡辦法證明被告有罪
證明被告無罪的舉證責任落在律師一方
這跟我們比較偏向大陸法系的國家不同
我們的檢察官跟是要全權負責調查被告有罪無罪的
當然我們的律師就沒有像成部堂那樣大的權限
可以自由出入犯罪現場以自己的方式蒐集證據
畢竟遊戲裡檢查官只要負責舉證被告有罪就好 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可以無視= =a
至於要讓被告有罪不擇手段....這要看怎樣才叫不擇手段囉
就跟我們說老師不能體罰 那怎樣才算體罰 言詞羞辱算不算?
警察不能刑求 那怎樣才算刑求? 一個晚上偵訊不讓你睡 又拿燈一直照你
讓你精神狀況不佳的情況再反覆誘導訊問 讓你以為聽他的話就能回家
這樣算刑求嗎?
: 而且還叫證人做偽證
其實御劍比較沒那麼黑...
我玩過全系列 最不黑的是四代的牙琉響也(彈吉他的那個 檢察官的表率啊!)
最黑的應該是狩魔豪
又回歸到前面的問題 怎樣算做偽證?
如果像2代狩魔冥教證人某些證言如果人家沒有問到就不用講出來
(因為那對被告有利 就檢察官的立場沒有提出的必要)
那這樣算做偽證嗎?
在遊戲裡 舉證被告無罪是被告方的責任
: 每次關鍵時刻都在那邊喊異議阿里
: 我真的覺得這個人超麻煩的
: 雖然沒有他的確會少了一點樂趣
: 可是有時候看到他挑釁的嘴臉就很想把DS關掉
: 然後兇手都是證人
: 這個設定真的超爛的
: 最好會有凶手跑去當證人啦
: 逃都來不及了
偵探小說永遠無解的設定......犯人一定是熟人或相干人士
絕對不會解到最後殺死被告老婆的 是莫名其妙的一個強盜(刺激1995)
這其實還頗具局限性的ˊˋ
: 然後在法庭上什麼都可以出現
: 托盤 煙斗 巴拉巴拉的
: 總之一切的設定都很奇怪
: 每次玩到一半都會覺得莫名奇妙
真的很莫名其妙...最好在法庭上可以拿鞭子亂打人啦= =
這時候我只能催眠自己跟遊戲效果認真就輸了orz
: 最後我還是想說
: 我真的很討厭御劍!!
可是他在逆轉檢察官被漂白了= =a
最後我還是想吐:4代那該死的梅森系統啊!
把一整個故事脫離成虛擬的遊戲 真實感歸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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