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板主對檢舉案判決不當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婊子與狗天長地久)時間8年前 (2016/04/27 00:19),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請問PTTOnline板主您的答辯文補充完畢了嗎?? 因本案涉及貴板板主,判決應是該板各板友所引頸期盼 故在此本人希望本案能盡速審理,及早判決 還予該板板友一個明確且公正的價值觀 ※ 引述《PTTOnline (PTT非官方帳號)》之銘言: : → PTTOnline: 不好意思,希望小組長能寬容延長答辯時間 04/24 23: 11 : → PTTOnline: 我會再補充清楚一點..謝謝 04/24 23: 11 : 補充來自事情的原委 :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456285223.A.6D7.html : : 這是Radeon所刻意忽略的事件本質 請貴板主於答辯時妥善使用措辭 : 版主在進行判斷時,基本上會根據事情的來龍去脈與上下文去作判斷 : : 而非單純看到幾個疑似的關鍵字就水桶的齊頭式平等,因為每件事情都有相對性 : 舉例說明 : : 今天有A版友不小心犯錯,耍了笨 : 被另一個B版友嘲笑耍白癡 : : 顯然這是有其原由,所以並非無的放矢,因此不會水桶 : 但是不可以隨便罵人,沒來由的就罵人是白癡,這當然不行 : (所以單純無意義的互罵自然是會被水桶) : : 版規三的目的,在於遏止非正常之討論,而非完完全全的限制討論用詞 : (針對的是惡意的互罵) MobileComm行動通訊板板規 三、發(推)文特殊注意事項 A.禁止人身攻擊、引戰或不適合之討論。 過於主觀或情緒化批評的文字,將被視為不適合之討論。 不知道經過這樣的highlight之後,能否點醒PTTOnline您的慧根? 若仍否,還請容我在此為您做更詳盡的剖析: 板規3A的意旨,誠如PTTOnline板主您所說 「在於遏止非正常之討論,而非完完全全的限制討論用詞」 此項見解,可資贊同 並希望板上的其他板主在執行本條時,能多加留意PTTOnline的這套見解 以免於無形中締造了文字獄或是給板友營造出帝王條款的感覺 (僅為舉例,切莫作過多之臆測) 並在此與諸位共勉之。 : 為什麼會在推文寫明,審視過來龍去脈後認為不違規 : 就是因為審視過該篇文章後 : : 發現blueskyly確實只是因為幾句推文吹吹牛,最後被kblover拿出來討論 : 最後發現blueskyly確實就只是上來說說笑話,剛好被抓包 : : 從所有推文也都看得出來blueskyly近似賴皮行為是大眾之認同,而非版主個人斷定 : 爾後引發之後續言詞 : : 看得出來是因為blueskyly說笑再先又不認帳,所以引發kblover之嘲笑言詞 : 這是相對應的事件所產生之行為,也吻合版主判斷之相對標準 但PTTOnline板主您是否有留意到: 本案最大的爭點,並不在於我倆究竟是誰對板規的意旨較為熟悉 而在於版主您對於 "適當的嘲笑"以及"不當的人身攻擊"之間的判定 似乎較具有爭議?

03/25 16:03,
沒lp的賴皮鬼還沒換id阿
03/25 16:03
請問這僅是嘲笑言詞,或根本是本國法律所不許之人身攻擊? 而若該發言既為本國法律所不許之言詞,卻為貴板板規3A所容許 那麼該條板規,不就等同於虛設? : 又舉例來說,以板上最常見的禁句 : : 若有某版友C發文,內文提到 : : "聽說板上有很多工讀生,看到我這樣罵這支手機,應該會出來護航" : : 因此引發某群版友D、E、F推/噓文:你才工讀生 : : 依照版規三,不可以隨便說他人是工讀生,D、E、F版友踩線 : 但實際上來源是因為C用了釣魚言詞,導致其他人怒回 : : 此時版主會優先處理C,逕行水桶後刪文,其他回推你才工讀生者不處理 : 先有C版友之行徑,才引發後續 : : 當然若C版友純粹只針對手機好壞做評論寫出心得,並無釣魚行徑 : (例如他是寫這支手機非常棒) : : 有某版友看了就單純心生不悅,說:工讀生又來帶風向囉~ : 則此版友既無針對事實討論過,C版友也沒有任何釣魚言詞 : 此時就依規水桶六個月,沒有疑問 : : 此乃本版判斷之依據,事情有其因果來由,不單以一兩個字句就簡單判斷 : ※ 編輯: PTTOnline (1.171.238.211), 04/26/2016 22:17:26 此番舉例經過上開說明後 即不難理解是單純狡辯之詞 因大眾價值觀(或本國法律)即對於 "指稱他人為工讀生"以及"侮辱他人沒有lp" 有著天差地遠的評價 故板主您的這番舉例 或許只是更凸顯出您的管板標準有著亟需檢討的必要 或是您的價值觀與當今社會有著極大的落差 最後一點申述: 板主作為一板之表率,應以板友之楷模為目標 發言以及表述意見亦應有一板表率之態樣,標準自然需略高於人為是 而如今貴板板主之言行已有觸犯法律之虞 卻仍遲遲不見板主群們出來為公道發聲 反而出此近似於狡辯之答辯詞,實令人無言以對... 因此希望您看完此篇的拙見之後 能讓您對於您在管板上的瑕疵 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另 本人於上篇答辯文中問及PTTOnline板主您對於沒lp的解釋是 「沒種會賴皮之意思。」 這項見解究竟出處為何,您仍未解答 在此尚祈您能不吝指出,以讓在座諸位「增廣見聞」 (答辯文終) -- 敵人就在,善導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73.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61687540.A.009.html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0:21:46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0:22:43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0:23:23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0:28:11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0:33:35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0:52:26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1:14:49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1:32:36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1:33:28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1:40:06 ※ 編輯: Radeon (61.230.73.158), 04/27/2016 01:44:10 ※ 編輯: Radeon (61.230.66.131), 04/27/2016 04:28:57
文章代碼(AID): #1N7vJq09 (Sub_DigiTe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7vJq09 (Sub_Digi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