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二代健保的股利問題已回收
※ 引述《jason860129 (JASON哥)》之銘言:
: 請問各位
: 在二代健保 課 股利方面,是超過5000就會被課
其實從辦法規定中你完全不必擔心──因為你根本無法施力。
我想一般人都不會看《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吧...
第七條
公司於分配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時,應以其負責人為扣費義務人,
依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扣取補充保險費。
於同一基準日分配之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為同一次給付,
扣費義務人應於撥付現金股利時,從中一併扣取當次給付所有應扣取之補充保險費。
翻譯:公司負責人應在發股利前先扣除補充保費給健保局
同一天有股票股利和現金股利的話,視為同一筆給付,要一起算
單筆給付超過5000時就要一併預扣補充保費上貢給健保局。
試算:我買了戀人公司10張股票,在2月30日獲得2.5元現金股利,
我的綜所稅是15%,戀人股的可扣抵額稅率是17%,那麼
所以本次股利所得為10000*2.5=25000元
戀人公司會先預扣25000*0.02=500元的補充保費。
但是除息會衍生綜所稅可扣抵稅額的問題,按照健保局給的資料
http://www.trust.org.tw/files/101207670001.pdf P-44,45頁的計算是可以扣除的。
所以實際上還要再算扣抵額:(17%-15%=2%)25000*0.02=500
那麼帳面應該是(25000-500)*0.02=490元。所以應該是可以和健保局要10元的溢扣
: 股票1:3000
: 股票2:2000
: 股票3:4000
: 每檔都不超過5000,但加起來超過5000
: 這樣子的情況,還會被課健保稅嗎?
由於目前制度是單次給付達5000才會扣,所以這樣的現金股利應該不會被扣。
: 另外再問,扣抵額度會不會被納入,一起計算?
目前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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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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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健保局給的資料,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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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單次才對。去年10月健保局給的資料,個人補充保費具有上下限制
而下限是指單次給付達5000元;已經達到下限的話,會以全額計算補充保費。
比如說6000元>5000元會以6000元計價。如果照你的說法為真,但辦法規定股息扣費義務人
是負責人,那各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在除息時還要知道每個人的持股狀況,
算出他所有的股息加總後再扣補充保費...問題來了,那這筆總保費是哪個負責人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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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影響但不太可能大家為了幾百塊就放棄除息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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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60.198.40.136 (02/21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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