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這次的聖誕事件
※ 引述《daluSir (dada)》之銘言:
: 發現好像有些人都在檢討被害人
: 要原諒可以呀 我可以到法院在原諒
: 和解後對方也是緩刑無前科不是嗎?
: 講講當初我為何不原諒好了
: 1.被害人在我PO出三聯單前死不回信
: 2.PO出後說要聯絡還要我給住址不給我
: 電話 之後知道是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
: 還腦羞
: 3.mail假裝是爸爸說很辛苦在夜市擺攤
: 拜託我原諒(看到本人一身潮牌還給我穿. timberland 夠婊吧)
: 4.跟法官說因為自己也被騙才會騙人。
: 5.我比較沒良心(主因)
: 我自認為我這樣才是救了他的人生
: 讓他詐騙從現在停止,但是身為魯蛇的我
: 不免要請假開庭,(請彈休兩天8k+被騙5k+高鐵高雄來回+人生學費)兩萬過份嗎?
: 原諒有很多方式 能說服自己就好。
我也分享一下我上法院告過詐欺的例子
詐欺是非告訴乃論,而且是刑事案件
也就是就算你去派出所報案,一樣會移交給刑事警察
然後是不能撤告,記住,刑事案件是沒撤告這種事的
所以不管如何,成立的話前科至少背定了
所以那位板友,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詐騙過的人通通和解
在偵查庭出庭時就證明你的悔意與誠意,在正式庭上才有機會
當然要提告的人在偵查庭上證明你有做和解的誠意與實質動作
自己說說的當然不算數
然後提告的就沒事了,因為後續的檢察官跟刑警會處理
除非是不和解堅持告到底後續的才需要出庭
不過我是和解了啦,因為出庭很浪費時間,加上我有拿回來就算了
後續因為被告態度不佳,被刑警先生很積極的辦案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畢竟通常這種案例,前後多少會有類似的詐騙記錄,被挖出來沒完沒了
後來我才知道,我轉帳的戶頭是對方女朋友的戶頭
一口氣鎖掉他女朋友名下全部的帳戶,我想這辦完大概也分手了吧
請不要小看刑事案件這種等級的
刑案不可能吃案,再來刑案很要求破案效率
刑案出庭次數頻繁,最後刑案一定會有前科
不要拿自己的人生開這種玩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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