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這次的聖誕事件

看板Steam作者 (伊劍)時間8年前 (2016/01/01 12:00), 編輯推噓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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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luSir (dada)》之銘言: : 發現好像有些人都在檢討被害人 : 要原諒可以呀 我可以到法院在原諒 : 和解後對方也是緩刑無前科不是嗎? : 講講當初我為何不原諒好了 : 1.被害人在我PO出三聯單前死不回信 : 2.PO出後說要聯絡還要我給住址不給我 : 電話 之後知道是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 : 還腦羞 : 3.mail假裝是爸爸說很辛苦在夜市擺攤 : 拜託我原諒(看到本人一身潮牌還給我穿. timberland 夠婊吧) : 4.跟法官說因為自己也被騙才會騙人。 : 5.我比較沒良心(主因) : 我自認為我這樣才是救了他的人生 : 讓他詐騙從現在停止,但是身為魯蛇的我 : 不免要請假開庭,(請彈休兩天8k+被騙5k+高鐵高雄來回+人生學費)兩萬過份嗎? : 原諒有很多方式 能說服自己就好。 我也分享一下我上法院告過詐欺的例子 詐欺是非告訴乃論,而且是刑事案件 也就是就算你去派出所報案,一樣會移交給刑事警察 然後是不能撤告,記住,刑事案件是沒撤告這種事的 所以不管如何,成立的話前科至少背定了 所以那位板友,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詐騙過的人通通和解 在偵查庭出庭時就證明你的悔意與誠意,在正式庭上才有機會 當然要提告的人在偵查庭上證明你有做和解的誠意與實質動作 自己說說的當然不算數 然後提告的就沒事了,因為後續的檢察官跟刑警會處理 除非是不和解堅持告到底後續的才需要出庭 不過我是和解了啦,因為出庭很浪費時間,加上我有拿回來就算了 後續因為被告態度不佳,被刑警先生很積極的辦案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畢竟通常這種案例,前後多少會有類似的詐騙記錄,被挖出來沒完沒了 後來我才知道,我轉帳的戶頭是對方女朋友的戶頭 一口氣鎖掉他女朋友名下全部的帳戶,我想這辦完大概也分手了吧 請不要小看刑事案件這種等級的 刑案不可能吃案,再來刑案很要求破案效率 刑案出庭次數頻繁,最後刑案一定會有前科 不要拿自己的人生開這種玩笑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2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451620839.A.C9F.html

01/01 12:46, , 1F
好的
01/01 12:46, 1F

01/01 13:13, , 2F
所以我才覺得一人一個60鎂,才能擺平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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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3:26, , 3F
到偵察庭在許願 私下許願怕被說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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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3:27, , 4F
當初對方不管如何開 我還是堅持到法院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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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3:36, , 5F
把對方當銀行許願就對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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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3:59, , 6F
同意要談和解到偵查庭再談,在這之前就先耐心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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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4:10, , 7F
這事件有沒有懶人包阿,許久沒來看這好像出大事..
01/01 14:10, 7F

01/01 14:13, , 8F
樓上往上看幾篇看被噓爆的和推爆的就清楚啦,很好懂得
01/01 14:13, 8F

01/01 14:52, , 9F
"才十九歲" 這說法有點莫名 應該說 "已經十九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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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4:52, , 10F
到了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承擔後果的年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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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4:53, , 11F
到法院負自己該負的責任也是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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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5:57, , 12F
台灣就是太多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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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6:04, , 13F
臺灣人連黑心食品都能原諒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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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6:45, , 14F
這都能姑息才真的不簡單呢 上面不就有一篇有人放過他了
01/01 16:45, 14F

01/01 21:18, , 15F
緩刑的話好像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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