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這次的聖誕事件

看板Steam作者 (dada)時間8年前 (2016/01/01 09:11), 編輯推噓18(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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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qbq123 (阿本)》之銘言: : ※ 引述《amateur5566 (青海巫上師)》之銘言: : : 雖然大家都很不諒解原po把序號幹走 : : 可是我還是想出來講一下公道話 : : Y嫌現在才19歲,人生還沒開始就要在這邊畫下句點了。 : : 姑且不論他這個人多麽十惡不赦 : : 他們家至少還有兩個愛他的爸爸媽媽 : : 他們可能今天還在外面上班賺錢 : : 還不知道兒子在聖誕節犯下了無法挽回的錯誤 : : 各位試想Y嫌被告他的爸媽知道了會多難過 : : 想到連我都替他們感到難過 : : 重點在於,他就算賠了大家多少錢 : : 錢還不是從他爸媽那邊來的 : : 他這個年紀連玩個遊戲都沒錢買了 : : 去從哪裡生錢出來 : : 大家可能逞一時之快,拿到很多額外的好處 : : 卻很有可能因此毀了一個家庭 : : 景氣寒冬,大家討生活都很辛苦 : : 拿回自己該拿的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 : P.S : : 老一輩都說男人逢九要小心真的有點道理 : : 以前我有個學長也是在他19歲的時候騎車掛掉 : : 還有幾個學長也是在19歲遭遇不測 : : 不過我忘記是什麼事了 : : 總之順便提醒奔九的版友們 : : 注意安全啦~~! : 怎麼突然提到我~~~XDD : 我用的是據說19歲~~ : 根據某些網友的貼圖指出那個可能是八年前他19歲 : 甚麼OO工商之類的~~所以現在應該是30不到我猜 : 現在網路這麼發達~~要完全找不到痕跡幾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 我之前有提到前幾年我在GS版也遇到了類似的詐騙事件 : 當時我也是覺得還好隔天就發現~~當下已經請客服轉達給可以處理的高層 : 版友們的個資也沒因此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 高層也很快派人處理這件事情 : 首先我根據大家的要求 : 先要把這些登錄的個資帳號都刪除 : 再來要求登報道歉 : 但是這個就是很為難他們公司的地方 : 高層為了這件事情跑來我家兩趟協商 : 希望能不能用別的方式來替代登報 : 畢竟這一登報~~會造成無可挽回的後果 : 例如被對手攻擊啊~~~信用破產之類的 : 也希望我能網開一面~~~放過當事人一馬 : 當事人兩次都是哭著跟我說對不起~~甚至最後還下跪了 : 他本身又是單親又是一個人出外打工又是身揹學貸 : 公司代表是怕會因為這樣子就毀了一個年輕人的未來+家庭 : 據說他爸爸也打電話表示如果我不接受~~他要親自從南部上來下跪求我不要提告 : 場面很難看的啊...這輩子第一次看到別人跪在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 : 慘啊...最後是我個人要求以社會服務來給他一個警惕+反省自身的機會 : 其他人要求甚麼我就不清楚了~~ : 事隔兩年多~~我還常常想到那個場面 : 所以我覺得可以體會A大這篇勸世文~~~ : 其實我上一篇也是有類似的用意 : 當時我也是很掙扎 : 要讓社會多一個邊緣人呢??還是要多一個社會的希望?? : 如果再來一次~~我會不會放過他一馬...老實說我不知道= = : 這次我也是湊巧朋友在講~~路過來看看而已 : 可是這次Y先生的情況就很不一樣 : 照我個人的法律常識來看真是超級大麻煩 : 畢竟那些序號是有價值的物品 : 你用了一些假的序號+借來的帳號去換了有價品 : 這應該涉及了偽造文書+詐欺了 : 然後第一時間又是沒甚麼誠意的道歉文 : 這跟當時我遇到的情況很像 : 當事人也不覺得有怎樣~~ : 回信還直接擺明他很有理站得住腳 : 要告去告之類的...小朋友的思維真的很有趣XDDD : 發布的道歉文也跟你這兩篇很類似 : 造成了版友們的炎上 : 畢竟有個人權益的損害~~提告本來就是維護個人權益的手段之一 : 我個人可以給你一些建議 : 第一~~趕快找個優秀的國文老師幫你打打稿+潤潤稿 : 是不是真的很想要被告啊??那個道歉文真是寫得亂七八糟!!! : 第二~~趕快找鄉民們一對一道歉請求原諒 : 哪怕是全台灣跑透透都得去 : 這次看來是沒有人有意願幫你說話~~就...請看第三點 : 第三~~找個好律師諮詢一下~~請做最壞的打算 : 法律就是道德的最低底線...請好自為之!!! : 自己去自首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可以跟律師研究研究~~ 發現好像有些人都在檢討被害人 要原諒可以呀 我可以到法院在原諒 和解後對方也是緩刑無前科不是嗎? 講講當初我為何不原諒好了 1.被害人在我PO出三聯單前死不回信 2.PO出後說要聯絡還要我給住址不給我 電話 之後知道是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 還腦羞 3.mail假裝是爸爸說很辛苦在夜市擺攤 拜託我原諒(看到本人一身潮牌還給我穿. timberland 夠婊吧) 4.跟法官說因為自己也被騙才會騙人。 5.我比較沒良心(主因) 我自認為我這樣才是救了他的人生 讓他詐騙從現在停止,但是身為魯蛇的我 不免要請假開庭,(請彈休兩天8k+被騙5k+高鐵高雄來回+人生學費)兩萬過份嗎? 原諒有很多方式 能說服自己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80.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451610662.A.5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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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沒悔意 調解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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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再談和解也是一個很好的警惕~~~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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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是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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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再談和解也是一個很好的警惕~~~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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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如果沒被抓到 會認錯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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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引述裡有些話實在難以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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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大論述也挺有道理的~~下次我再遇到就直接報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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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再談和解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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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是覺得這種非告訴乃論的罪就直接循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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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後續還這麼誇張,真的活該背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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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鄉愿原諒了 要給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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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生為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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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騙猖狂就是因為罰太輕,連當事人都想大事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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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讓更多人覺得詐騙好賺,被騙到抓不到了才後悔就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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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本來就該三思而後行 今天他必須為此負責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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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上了一課 姑息會養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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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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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看起來他是打算龜到底了 連點機會都不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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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在跟那40個受騙的鄉民談和解事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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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可以選開庭地點吧?你可以選在高雄讓被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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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方要遷就被告 除非有協議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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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相對於被告 提告方是準備就緒的主動狀態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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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提告方選顯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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