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aseball版版主wangpohsiang不當判決
原來如此,抱歉從你的原文裡我沒看出來這個意思
#1A7ODzTc 判決作廢
請 wangpohsiang、shengo 及 cjfnued 三名板主
聯名說明板規第五條中「無傷大雅」的定義
※ 引述《forgetta ( )》之銘言: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裁定:
: : 減輕為水桶 15 天
: : 請 wangpohsiang 板主執行後於下方推文
: : 說明:
: : 一、不管是用什麼標準,把統一獅叫成統一狗都是不妥當的
: : 二、但因與 #1A7Cj7wu 案例相比,犯行顯然較輕
: : 故判定縮短水桶期限
: 群組長您好
: 我的問題其實不是我的水桶期限跟情節比較
: 要是我的統一狗要被桶
: 這兩篇的推文中出現的很多推文不管用什麼標準 應該都很不妥當
: 是不是要全部都桶?
: 我會被桶的原因就是在第一篇公告的推文
: 因為在那篇中 版主的標準是沒有被球團球員公開抗議的名字就可以叫
: 因此教主 K金戰士等等都可以
: 我在此標準下推"統一狗" 為什麼要水桶?
: 統一球團之前有公開說過不希望被叫統一狗嗎?
: (甚至狗也是統一隊自己帶去的吉祥物)
: 個人爭議的點並不是我被桶多少 其他人被桶多少
: 只是版主既然用寬鬆的標準在決定水桶(甚至可以說是明顯幫獅隊護航)
: 為什麼我在該標準下推的文要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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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27.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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