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aseball版版主wangpohsiang不當判決
我被水桶內容的是這篇
┌─────────────────────────────────────┐
│ 文章代碼(AID): #1A7Cj7wu (Baseball) [ptt.cc] [公告] ty76 水桶30日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eball/M.1243401031.A.EB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 銀 │
└─────────────────────────────────────┘
水桶的公告是這邊
┌─────────────────────────────────────┐
│ 文章代碼(AID): #1A7D78YV (Baseball) [ptt.cc] [公告] forgetta 水桶30日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eball/M.1243402696.A.89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1 銀 │
└─────────────────────────────────────┘
我認為版主的標準非常不一致
一開始的標準是"球員明確表達不喜歡"
所以說甘霖老師不行
說蕉農 教主 左使 泰禿 K金戰士 閹雞
都可以
後來版主在第一篇公告直接改文 標準變成"不能針對個人生理或姓名人身攻擊"
最後我被水桶的原因是"請看清楚隊名登記什麼,你這樣太誇張了。"
因此照這樣的標準 應該所有人跟隊伍都應該按照登記來叫
寄了信被這樣回
作者 wangpohsiang (翔翔v( ̄︶ ̄)y)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Wed May 27 13:40:20 2009
───────────────────────────────────────
去吧
※ 引述《forgetta ( )》之銘言:
: 請問陳致遠在聯盟登記名稱是什麼?
: 請問洪瑞河登記什麼?
: 快回答我 不然我要去申訴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71.19
差不多就這樣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08.14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