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aseball版版主wangpohsiang不當判決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09/05/28 03: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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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裁定: : 減輕為水桶 15 天 : 請 wangpohsiang 板主執行後於下方推文 : 說明: : 一、不管是用什麼標準,把統一獅叫成統一狗都是不妥當的 : 二、但因與 #1A7Cj7wu 案例相比,犯行顯然較輕 : 故判定縮短水桶期限 群組長您好 我的問題其實不是我的水桶期限跟情節比較 要是我的統一狗要被桶 這兩篇的推文中出現的很多推文不管用什麼標準 應該都很不妥當 是不是要全部都桶? 我會被桶的原因就是在第一篇公告的推文 因為在那篇中 版主的標準是沒有被球團球員公開抗議的名字就可以叫 因此教主 K金戰士等等都可以 我在此標準下推"統一狗" 為什麼要水桶? 統一球團之前有公開說過不希望被叫統一狗嗎? (甚至狗也是統一隊自己帶去的吉祥物) 個人爭議的點並不是我被桶多少 其他人被桶多少 只是版主既然用寬鬆的標準在決定水桶(甚至可以說是明顯幫獅隊護航) 為什麼我在該標準下推的文要被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0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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