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MWang板主soaringfish判決 (Kael)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時間15年前 (2009/05/25 19:30),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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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在#1A5Ejgdt此篇判決中 Kael 板規2、6、8-1,蓄意針對板友引戰,在版主公告後仍不節制,加重處分, 水桶八個月。 該篇判決多人被水桶,每個都是警告後繼續引戰 但是卻有一年、八個月、三個月、二個月、一個月、二週、一週、一天、警告 wantloveyou 板規2/6、8-1,針對板友發言挑釁,並在版主公告後繼續戰,加重處分,水桶一個月Sechslee 版規2、3-5、6、8-1,針對性發言,蓄意挑釁板眾,先前有警告過, 在版主警告後繼續戰,加重處分,水桶三個月shancko 板規2、6,蓄意主動挑釁板友,水桶兩周agoodjob 板規6,蓄意引戰,先前警告過,水桶一周。 redsnipertd 板規2,蓄意挑釁板友,水桶至5/22 24:00冷靜。 redsnipertd跟shancko都只有挑釁板友的理由,但是二個人卻判不同? Sechslee跟wantloveyou都是警告後引戰,一個一個月,一個三個月 跟我同樣是引戰的,為何我是八個月? Kael:講實話叫酸王?XD 拜託有種點不要用寄信的 05/21 10:08 Kael:你信件拿的數據證明王比較強,那些數據都能弱,你懂ERA+嗎 05/21 10:09 Kael:怕被噓只能用偷偷寄信的,我對回信沒興趣啦,PO板上我等著電 05/21 10:10 Kael:AJ數據就是比王強,雖然差距非常小 05/21 10:15 Kael:但是在王板只能說王最強?沒說=酸王? 某人被噓到X1不是沒道 05/21 10:16 Kael:挺王文章那麼多,偏偏只有某人被噓 05/21 10:16 Kael:我笑了.寄信說AJ沒拿賽揚XDXD..Mussina也沒拿過XD 05/21 10:25 #17257 (#1A5B_T06) 原文 公告文是10:50:22 我原文是10:43:38 難道我能未卜先知7分鐘後板主會警告? Kael:對於一個把Pedro打成Porde的人,沒啥好說的zz 05/21 10:58 Kael:AJ平均1650萬,Mussina、Pedro、Pettitte這三人顛峰都有2000+ 05/21 10:59 Kael:在他口中變成這些人薪水都沒AJ高,看了真的很無言 05/21 11:00 Kael:ERA+在他口中變成不重要的數據zzz 05/21 11:03 Kael:某M:Bunnett的防禦率搞不好比王還差(生涯) 3.86比4.08差(筆記 05/21 11:11 Kael:而且Burnett還拼錯,Pedro也變成Prode 05/21 11:12 Kael:某M:何況兩個投手在同年比era就好了,化成ERA+一點意義都沒 05/21 11:13 Kael:所以他覺得ERA最重要,科科 05/21 11:13 Kael:Perdo五個字母錯四個,這絕對跟嚴謹不嚴謹無關 05/21 11:17 Kael:Pedro 05/21 11:18 Kael:還有你推文也是把Burnett拼錯,寄信3封也都錯,還在那凹 05/21 11:18 Kael:他問我懂不懂類神經耶,我沒走錯板吧? 05/21 11:22 Kael:棒球常識被電爆,就開始把自己現實專業領域拿出來嗆人zz 05/21 11:22 Kael:他還問我懂不懂物上請求權,挖鼻孔,這跟棒球有關嗎 05/21 11:24 Kael:錯那麼大就說因為不是PO文所以不嚴謹zz 05/21 11:27 Kael:那你把Mussina、Pedro、Pettitte顛峰薪水講成比1650萬還低 05/21 11:28 Kael:那也是因為寄信不嚴謹囉? 05/21 11:28 Kael:物上請求權、類神經理論,請問這跟棒球有什麼關係? 05/21 11:29 這樣要八個月?翻以往案例找不到這樣要判八個月的 完全不知道標準 甚至連罵板有髒話引戰的都不到八個月 同樣是警告後還引戰的案例#17gqbx0t

02/07 08:41,
Jose要酸不要在這個板酸..滾回你的x襪版吧
02/07 08:41

02/07 08:42,
可悲
02/07 08:42
板規6、2-2,版主已經反覆重申請板友不要隨鬧版者起舞, 而a版友還引起板與板之間的爭執,並首先攻訐對方,根據推文時間, 有充足理由認為a版友引起了之後的混亂,故水桶一個月處分。 判決沒有一定標準,板規也沒明定期限是多少 要判多久完全都是看板主當時的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81.146

05/25 19:32, , 1F
看心情?帽子有沒有扣這麼大的
05/25 19:32, 1F

05/25 19:32, , 2F
程度不同規模不同你是要我怎麼判一樣長度......
05/25 19:32, 2F

05/25 19:41, , 3F
另外請注意 該篇判決中有相當多人並非警告後繼續戰
05/25 19:41, 3F
※ 編輯: Kael 來自: 61.229.181.146 (05/25 19:57)

05/25 20:35, , 4F
原文公告都在 靜候小組長看過之後提問我再回應吧
05/25 20:35, 4F

05/25 20:35, , 5F
另外 你列出的很多人是先前警告過
05/25 20:35, 5F

05/25 20:36, , 6F
但你是在公告底下吵 這是板規8-1 勿混為一談
05/25 20:36, 6F

05/25 20:44, , 7F
8-1也只說在公告吵 鎖文並用引戰(板規6)處理
05/25 20:44, 7F

05/25 20:44, , 8F
並沒有說加重處分
05/25 20:44, 8F

05/25 20:45, , 9F
而且你把警告前的推文跟文章列出來做什麼
05/25 20:45, 9F

05/25 20:46, , 10F
而且我那篇原文根本不是引戰,難道說王輸AJ就是引戰?XD
05/25 20:46, 10F

05/25 20:48, , 11F
等小組長發問我再回答吧 不然沒完沒了
05/25 20:48,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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