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baseball版 不當劣文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妳弄得我好癢)時間15年前 (2009/03/13 16:46),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6 (看更多)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 引述《cjfnued (妳弄得我好癢)》之銘言: : : 而這位版友還是po此文出來 當時我就劣文了此篇文章 : : 如果說 對於此判決 : : 覺得太過重的話 我願意道歉 並更改此判決 : : 也辛苦小組長了! : 我對這個案件的疑問 : 主要是在於 : 引述的條文是針對轉錄文章(而且看起來主要是針對全文轉錄or明顯的段落節錄) : 但這位申訴者比較像是轉述了他看過的文章內容、並且以他自己的方式詮釋 這邊我要解釋一下 我看過那篇文章 他所說的部分都是文章的內容 : 因此處份的條文不太符合 : 至於他轉述的內容可能妨害球員名譽一事 : 雖然棒球板不是聊八卦、聊球員私生活的地方 : 但是否能以此作為劣文的標準 : 我認為也有討論的空間 : 既然板主有意重新裁量這個案件 : 我尊重板主的決定 : 暫緩處理這個申訴 : 等板主新的裁定出來後如果申訴者仍有異議再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07.33

03/13 16:50, , 1F
板主的意思是...申訴者申訴的文章是自行刪修過的嗎?
03/13 16:50, 1F

03/13 17:11, , 2F
因為,如果他說的確實是那篇文章的內容,但是不是直接copy
03/13 17:11, 2F

03/13 17:11, , 3F
paste,而是經過轉述與詮釋,就較難從文章的形式上加以處罰
03/13 17:11, 3F

03/13 17:18, , 4F
OK 我懂意思了 我會問看看其他版主意見
03/13 17:18, 4F
文章代碼(AID): #19kXrFU4 (Sportcent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kXrFU4 (Sport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