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baseball版 不當劣文

看板Sportcenter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3/13 16: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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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jfnued (妳弄得我好癢)》之銘言: : 而這位版友還是po此文出來 當時我就劣文了此篇文章 : 如果說 對於此判決 : 覺得太過重的話 我願意道歉 並更改此判決 : 也辛苦小組長了! 我對這個案件的疑問 主要是在於 引述的條文是針對轉錄文章(而且看起來主要是針對全文轉錄or明顯的段落節錄) 但這位申訴者比較像是轉述了他看過的文章內容、並且以他自己的方式詮釋 因此處份的條文不太符合 至於他轉述的內容可能妨害球員名譽一事 雖然棒球板不是聊八卦、聊球員私生活的地方 但是否能以此作為劣文的標準 我認為也有討論的空間 既然板主有意重新裁量這個案件 我尊重板主的決定 暫緩處理這個申訴 等板主新的裁定出來後如果申訴者仍有異議再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7.54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140.112.47.54 (03/1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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