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轉錄]Re: [討論] 真實成本?

看板Sorry_Youth作者 (Sorry.)時間17年前 (2006/09/22 21: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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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cophilia 看板] 作者: Mares (Mares) 看板: Ecophilia 標題: [轉錄]Re: [討論] 真實成本? 時間: Wed May 17 22:31:15 2006 ※ [本文轉錄自 Economics 看板] 作者: washburn (Just a game) 看板: Economics 標題: Re: [討論] 真實成本? 時間: Sun May 14 01:03:19 2006 您的問題說起來不容易. 不過我想, 我們可以借用經濟學中 "外部性" 的概念, 來思考您的問題. 什麼是外部性 (externality)? 當一個人或兩個人的行為會對沒有直 接關係的第三者產生正面或負面的影響時, 經濟學者將正面的影響稱為正 的外部性; 負面的影響稱作負的外部性. 而我們在生產任何商品或服務的時候, 也會對其他人, 其他生物, 甚 或整個地球環境造成種種影響. 至於這些影響是正面或負面, 則要視被影 響到的個體, 或旁觀者的價值觀而定. * * * 而當外部性存在的時候, 不論是正的外部性或負的外部性, 整個群體 通常會存在著帕雷托改善 (Pareto improvement) 的空間. 一般而言, 改善的方法不外乎三種: 第一, 由政府或其他力量直接管 制個體的行為; 第二, 政府或其他力量透過課徵皮古稅 (Pigovian tax), 改變人們行為的價格; 第三, 人們透過市場交易的方式, 讓整個群體都得 到改善. 這裡有必要對以上的第三種方法做出說明. 為什麼市場交易能夠讓存 在外部性的整個群體得到改善呢? 根據 R. Coase 的 Coase Theorem, 當 整個群體交易成本為零的時候, 只要財產權獲得歸屬, 整個群體可以透過 交易使得每個人都達到最適. 相對而言, 第三種方法的信徒會批評第一種 或第二種方法高估的政府的能耐, 因為惟有當政府有著充份的資訊時, 才 可能做出一個同樣達到最適的管制, 或是決定一個最適的皮古稅率. 而且, 政府似乎不見得有使整個群體達成最適的誘因. 不過, 雖然 Coase Theorem 在理論上言之成理, 在實務上, 我個人認 為三種做法的優劣還是必須視情況而定. 所謂的交易成本 (transaction cost) 通常缺乏一個明確的定義. 然而, 我認為它至少包括了交易進行前, 交易各方的資訊成本, 交易中的溝通協商 成本, 以及交易後的執行和監督成本. 雖然理論上我們會認為各個關係人會 有比較強的誘因取得相關資訊, 所以關係人的資訊成本較政府為低, 但實務 上是否如此? 我個人是抱持著存疑的態度. 溝通協商成本通常不低自不待言. 至於交易之後, 誰能擔保和監督契約的執行呢? 雖然理論上不見得需要公權 力的介入, 但是實務上, 通常公權力是否能確保交易的公正執行, 也是市場 交易能否成立的重點. 而這又常取決於整個社會是否有足夠的社會成本 (social cost) - R. Coase 在學術上所提出的另一個重要的概念. * * * 然而, 我想您的問題是來自於一個更大的角度. 這也是您的問題不好回 答之處. 即使社會的交易成本已經低到可以透過市場交易使每個個體獲得改善. 但是, 由於我們不可能與其他生物或地球直接做交易, 所以對其他生命或整 個地球環境造成的外部性, 仍然不容易獲得改善. 充其量, 我們最多能將同 時對整個環境以及其他人類產生的外部性, 利用交易來做調整而已. 例如, 在美國或其他社會成本較高的國家, 為了管制某些氣體的排放量, 已經採取在市場上交易排放配額的方式. 但那是因為這些氣體的排放同時對 人類有害. 至於傷害其他生物卻對人類無害的外部性, 是不容易透過市場方 式解決的. 也許, 我們還是必須採取公權力直接管制或課徵皮古稅的方式, 但這還 是會面臨到政府的資訊成本, 行為誘因, 以及社會成本的問題. 又或者, 隨著人們觀念和偏好的改變, 我們會願意不顧人類自身利益地 去保護其他生物. 但我想您也明白, 第一, 只有富裕國家的人民會做這樣的 事情, 許多還在貧窮線下掙扎的人可能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保護其他生物. 第二, 人們通常只願意保護自己喜歡的生物. 例如保護灰狼, 鯨豚或老虎的 基金會, 收到的捐款可能遠多於保護爬蟲類或兩棲類的基金會. 第三, 在保 護這些生物的同時, 這些生物的存在也對人們產生了外部性. 例如在印度每 年都發生受到保護的老虎傷人的意外, 在台灣保育類的台灣獼猴入侵農民的 果園大肆破壞等. 然而, 既然不可能與其他生物做市場交易, 改變人們的偏好可能是唯一 的方式. 而在現代政府的運作之下, 也唯有個人重視環境才可能使政府採取 某些行動. 不論是直接管制, 課徵皮古稅, 或是人為的製造一個市場來交易 對其他生物或地球環境的傷害等, 都必須建立在政府存在誘因來行動的前提 下, 而政府的誘因, 還是在於每個納稅義務人和有投票權的公民的選擇之中. * * * 最後再扯個兩句, 我很高興能與您討論這個問題, 本來只打算寫幾個簡 單的論點, 後來竟然變成了篇長達 5 頁的文章...... 要是寫論文有那麼順利的話多好! -- http://spaces.msn.com/members/TonyY2718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49.2

05/14 01:07,
神!!
05/14 01:07
※ 編輯: washburn 來自: 61.230.49.2 (05/14 01:15)

05/14 12:48,
好棒 推~~祝大大論文順利
05/14 12:48

05/14 14:19,
最難得的就是把 "理論" 講得這種易於瞭解
05/14 14:19

05/14 15:29,
washburn陳述功夫一流!
05/14 15:29

05/15 13:53,
05/15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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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4-Gx-I (Sorry_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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