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算得分嗎?
※ 引述《SSEAS (雲淡風輕的心情!!)》之銘言:
: : 這邊有點疑問 如果 促請裁決 是第二個出局數的話
: : 分數應該算吧
: : 因為跑者在三出局前即跑回本壘 若一壘往三壘跑的跑者是第三出局數
: : 在他出局前跑者已經回來得分了
: : 這樣應該就和 二三壘有跑者 打出去 先傳一壘 同時三壘已經回來得分了
: : 之後二壘跑者跑三壘被刺殺 一樣吧
: : 討論討論 ^^"
: 就正常情況來說,要促請裁決是等到整個守備狀況結束後,
: 至投手對下一位打者投出第一球前,
: 所以不可能先促請裁決再去捉(偏都不用)三壘的跑者,
^^^^^^^^怎麼耍任性起來了= =||
: 而且守備方當然會以最有利的角度對自己做促請裁決。
但如果狀況是一三壘有人內滾
先傳一壘刺殺擊跑員
但一壘跑者空過二壘上三壘
此時再傳二壘促請裁決空過壘
也不能把刺殺在一壘的跑者當第三出局數
得分還是要算
畢竟事情的發生是有先後的
S大講的"對自己最有利的角度"是上面說的這類狀況嗎?
--
沒有人能真正攔阻一支全壘打 也沒有人真正了解一支全壘打
除了你自己手中的觸感和妳身體內部的悸動之感
當球飛射出去 畫出一道長弧 那一刻 在那短短的剎那之間
你彷彿掙脫了所有的人世規則 也揮脫了所有人世的憂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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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18.31
※ 編輯: Campbell 來自: 163.25.118.31 (06/1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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