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offer 精誠 奕兆 IBM 宏碁資訊 瑪黑家居已刪文

看板Soft_Job作者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時間2年前 (2022/04/17 16:01), 編輯推噓4(4015)
留言19則, 6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jackflu (jackflu)》之銘言: : 借串詢問 : 我也有拿到瑪黑的 offer,原本都已經要去報到了但後續發生了令人傻眼的事 : 只好上來請教各位前輩大大們,詢問大家的意見 : 招募流程已經進行到 HR 發給我正式合約書,告知入職報到日及入職前的準備事項 : 由於我想要提早報到,就回信說希望能提早報到 : 但過了幾天都沒回,只好寄了第二封繼續詢問 : 這次對方迅速回信,結果傻眼的地方來了,以下為回覆原文: : 由於公司近期正在進行內部稽核,當中除了營運項目,主要包括財務及人事,而人事 : 的流程及制度亦在重新審查及稽核範圍中。 : 本次的招聘與您期望的條件,目前仍正在等待公司審核階段,惟會計師及稽核單位要 : 求,必須重新檢視並完成至少二階段的面試評核。 原文與我思考的差別在於: 原文:遇到公司回應不合理的事情,直接認為這是公司結論了。公司是高位,講了就是結論。 我的思考:公司回應不合理的要求,應該先了解有無變通的可能性。 如果是我自己是被面試的人, 我會先去問該公司:為什麼拿到offer了,還需要重新面試? 甚至我心情不好的話,我會去問,貴公司的招聘head是誰?您們的招聘人員是否教育訓練不足,才會發生這種先給offer,還要面試的問題。可否讓我跟你們的HR Head 溝通,為什麼有這種情況? 如果這階段公司給我不滿意的回答,我才可能會上網公開這些不合理的事情。 ---- 題外話: 我以前面試中國某手機公司時,我質疑對方HR 跟我說的報到日期流程,有兩種說法,公司教育訓練不足,讓我很不滿,對方就送我價值8000元人民幣的手機,跟我道歉了。 面對不合理的要求,應先去與公司溝通,並爭取該有的權利。不要連爭取都沒有,就直接上網抱怨了,連溝通轉圜雙贏的局面都沒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9.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650182492.A.B75.html

04/17 16:29, 2年前 , 1F
重點在於有沒那個本錢可以喊價啊 所以在拿到offer前 要
04/17 16:29, 1F

04/17 16:30, 2年前 , 2F
繼續面試有備案 才能有這種對方不夠好 就爭取的態度
04/17 16:30, 2F

04/17 17:20, 2年前 , 3F
小公司沒有這種制度化的流程,我的認知就是HR正在想辦
04/17 17:20, 3F

04/17 17:20, 2年前 , 4F
法搓掉他的offer….
04/17 17:20, 4F

04/17 17:21, 2年前 , 5F
不然不會只為了調那2k就要搞個二面確認
04/17 17:21, 5F

04/17 17:50, 2年前 , 6F
以上都是猜測吧。重點是,原文遇到這種詭異情形,有沒有去
04/17 17:50, 6F

04/17 17:50, 2年前 , 7F
溝通釐清。還是任憑網路上的話繼續猜測。
04/17 17:50, 7F

04/17 18:26, 2年前 , 8F
D大感覺是公司求之不得的人才,不同情境不一定能達到這
04/17 18:26, 8F

04/17 18:26, 2年前 , 9F
結果
04/17 18:26, 9F

04/17 18:27, 2年前 , 10F
但推嘗試雙贏的想法,學到了
04/17 18:27, 10F

04/17 22:37, 2年前 , 11F
覺得這篇心態正確 不過我覺得原 po 應該也只是覺得快要
04/17 22:37, 11F

04/17 22:37, 2年前 , 12F
成了功虧一簣所以有點急才上來發文而已啦 D大在原文的
04/17 22:37, 12F

04/17 22:37, 2年前 , 13F
回覆可能讓他覺得你在批評他
04/17 22:37, 13F

04/18 00:34, 2年前 , 14F
想太多了吧 多數不可能這樣 而且你應徵的是手機公司
04/18 00:34, 14F

04/18 00:34, 2年前 , 15F
也許市價是8000
04/18 00:34, 15F

04/18 01:28, 2年前 , 16F
我沒有覺得這是能力高低問題。也不覺得有正確答案。而是提
04/18 01:28, 16F

04/18 01:28, 2年前 , 17F
醒一下,遇家到對方公司不合理的舉動時,你是要直接放棄,
04/18 01:28, 17F

04/18 01:28, 2年前 , 18F
接受這不合理的對待。還是先嘗試溝通是否有其他雙方都能接
04/18 01:28, 18F

04/18 01:28, 2年前 , 19F
受的做法呢。
04/18 01:28, 19F
文章代碼(AID): #1YMybSjr (Soft_Job)
文章代碼(AID): #1YMybSjr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