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一人工程師」想離職

看板Soft_Job作者 (Ihc)時間9年前 (2016/03/08 11:12), 9年前編輯推噓9(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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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de112358 ( Nrove)》之銘言: : 小弟目前在一個人數極少的公司擔任一人工程師 : 工作主要是網頁全端的開發 : 就是從後端一路寫到前端 : 同時還要寫API給各個其他合作廠商接 : 因為沒有IT,所以自己也要維護AWS的EC2 : 同時我們也有放在其他現場的主機 : 也會三不五時需要到現場維護或裝新機 : 基本上接近萬用工程師 : 由於之前我們很多系統都是老闆外包給其他SOHO族寫的 : 而我本身原本也是其中一員 : 之後被招攬進來 : 起初因為自己在那時候剛脫離兵役問題 : 確定自己可以不用當兵 : 所以覺得能夠有個不需要一直接案的穩定工作很好 : 二話不說在3XK的條件下答應了 : 最近覺得這裡似乎福利沒有想像中那麼好 : 原本以為的每季一次獎金會很豐富 : 但實際上大概不到月薪的一成.....(崩潰 : 目前做了大概7個月 : 公司所有系統幾乎都我一手整起來的 : 現在想走其實很擔心 : 因為之前有聽過說如果你的臨時離職導致公司有所損失 : 雇主可以依法提告 : 最近大學認識的學長想找我一起出去創業 : 他需要技術面的人才 : 而且做的主題是我非常有興趣的 : 提出的待遇比目前高出許多 : 現在離職的意願越來越高 : 最後補幾個點: : 1.我到職以後沒有簽過任何合約,包含雇傭合約或是任何書面文件 : 2.前一份大學快畢業時的工作在某醫療法人,那個單位有幫我勞保 : 今天去查詢勞保記錄,發現現在這個工作並沒有幫我勞保 : 最後一筆紀錄還停在上一份工作的退保紀錄 : 3.目前手邊有四個不同的專案都還沒close,只有我一個人在搞 : 一但離職絕對會對公司目前發展有很大的衝擊。 : 至於「做好做滿」的話,我看都不知道要做到哪時候了... : 4.老闆有意願想再找工程師,但目前似乎不太可能找到合適的(尤其這個價格) : 所以總結問題: : 1.我確定離職,但是多久前該提? : 這部分之前爬文看到說有合約的情況下,「依法」是一周前書面提出 : 2.如果我離職的時候還有專案沒有完結,之後老闆非要我完成 : 可以不予理會嗎? : 3.續上個問題,我們股東中有許多很精明的慣老闆 : 如果這次的離職導致公司營運大空轉,他們告我有辦法成立嗎? : 以上問題麻煩版上大家協助我,真的會很感謝你們@@ 之前有看過類似的 想先問一個問題,你們公司人數有超過五人嗎? 然後公司有保健保嗎? 如果有其中一個的話可以用看看 整理有錯的話請各位糾正一下XDD -------------------------------------- 1. 公司沒幫你保勞保,違反(勞工保險條例 第 6 條) 「…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2. 因為第1點,所以你可以直接閃人 (勞動基準法 第 14 條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3. 建議你先打電話去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問一下流程, 可能需要勞資協議(請看參考資料) -------------------------------------- 其他爭取權益的參考資料: https://goo.gl/PxzDAo http://goo.gl/I52t35 原始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40261331.A.CC4.html http://blog.xuite.net/fredniu/twblog/134200114-2013%E5%8B%9E%E8%B3 %87%E7%88%AD%E8%AD%B0%E8%99%95%E7%90%866%E5%A4%A7%E6%8F%90%E9%86 %92%E3%80%818%E5%A4%A7%E6%B5%81%E7%A8%8B%E5%8F%8A%E9%87%8D%E9%BB%9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63.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57406730.A.A38.html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17:00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18:27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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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滿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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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健保呢?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35:51 如果你看完文章都沒有發現公司違法的地方 那麼就一般流程,提早十天講 (勞動基準法 第 15 條 )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勞動基準法 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41:17 ※ 編輯: ihcaoe (220.134.63.238), 03/08/2016 11:41:47

03/08 12:09, , 2F
原po說他根本沒簽任何契約,公司也沒保勞保,這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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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中止什麼契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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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11, , 4F
所以領到薪水隔天馬上不做 才是最佳解囉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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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27, , 5F
目前看起來應該就是第16條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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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42, , 6F
沒簽契約就是不定期契約 公司未依法替他保勞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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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44, , 7F
然後他說不到五人不用 就看有無其他違法 這篇很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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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45, , 8F
按規定來總是安全下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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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46, , 9F
blue大意思是 確定這位網友的情況是可以直接閃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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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47, , 10F
預告才十天即可,不清楚的話就十天吧 反正十天也是有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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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十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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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58, , 12F
不定期契約也是要簽的吧?原po是說"完全沒簽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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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59, , 13F
要我說的話他根本不是這間公司的員工啊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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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3:01, , 14F
同意樓上 so原po根本沒有保障 老闆明天要他走路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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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還是要有明確的簽約才有證據 雖說這狀況對勞方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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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3:01, , 16F
一種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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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3:38, , 17F
沒滿就保也要保阿 他就保有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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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5:14, , 18F
離職還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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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6:12, , 19F
直接問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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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6:36, , 20F
各地區勞保局有免費諮詢不然勞動部也有0800,去問問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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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06, , 21F
沒保勞保就直接走人啊 這種公司就給他出包也沒差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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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7, , 22F
香港有口頭契約, 台灣應該也有? 原PO有給過薪資帳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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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8, , 23F
身分證影本有可能被確認有僱用事實. 當然口頭僱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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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9, , 24F
低學歷要求的行業比較常見就是了. 有爭議的地方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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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9, , 25F
勞工法規的標準來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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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01, , 26F
有疑問最好當然是找相關政府部門查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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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0:31, , 27F
老實講,什麼都沒保什麼約都沒簽,真的火大就隔天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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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0:31, , 28F
當然一般做人處事不會這樣啦,但代表不用擔心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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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0:33, , 29F
發Mail通知,十天後就能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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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7:49, , 30F
沒有契約=不定期契約,有實質合作關係就能要求雇主履行義
03/09 17:49, 30F

03/09 17:49, , 31F
務。兇狠一點的去投訴,還可以要老闆幫你補繳勞健保 XDDD
03/09 17:49, 31F
文章代碼(AID): #1MtaCAeu (Soft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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