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程式設計師,好吃技術的職業喔!
※ 引述《cheng1989 (cheng1989)》之銘言:
: 以往我看過的js, 有寫成js檔匯進來的,
: 也有統一置於html的head區或<body>之前;
: 再不濟也是放在</body>後
http://developer.yahoo.com/performance/rules.html#js_bottom
根據上篇文章的解釋,由於 HTTP/1.1 規格建議瀏覽器不要同時從
同一個 hostname 並行下載超過兩個以上的元件,於是在大部分情
況下,將 <script src="foo.js"></script> 置於 HTML 的底部有
助於改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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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71.147
推
12/31 14:27, , 1F
12/31 14:27,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9 之 1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