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程式設計師,好吃技術的職業喔!
共 19 篇文章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oxzgerald (Algorithms)時間17年前 (2008/12/31 01:02),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http://developer.yahoo.com/performance/rules.html#js_bottom. 根據上篇文章的解釋,由於 HTTP/1.1 規格建議瀏覽器不要同時從. 同一個 hostname 並行下載超過兩個以上的元件,於是在大部分情. 況下,將 <script src=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Kyo (暗黑貴公子)時間17年前 (2008/12/29 09:1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除非沒有開啟瀏覽器的除錯功能, 和遮蔽了 JavaScript 的錯誤. 不然 JavaScript 哪邊執行錯誤, 都會有 Dialog 告知其列數和行數執行錯誤. 不管它是幾百行還是幾千行, 因為它是 Client 端直譯式 Script 語言. 特例: JavaScript 被 Server
(還有70個字)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Kyo (暗黑貴公子)時間17年前 (2008/12/29 09:0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不管任何語言, 沒有那種 "一定要加 else" 才不會被搞. 只是個人習慣 (算是被 IBM 帶壞), 如果程式碼要寫得很安全嚴謹. 各 fuction 原形會長的像底下這樣. int function (parameters...). 然後正確返回值, 都是 NULL, 其餘返回代碼則是例外錯誤
(還有25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ng1989 (cheng1989)時間17年前 (2008/12/29 00:1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想不到跟大家談到那個考題, 也能引起這麼大的迴響. 我先說自己回答的概要.... 只記得那個jsp頁的code很亂,. 所以我說它是model 1架構,. 沒有MVC是我認為的一大問題, 這樣很難維護. 再來是頁面裡的javaScript code的部份,. 是和jsp的script code混搭的
(還有261個字)

推噓8(8推 0噓 13→)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eiou (leisure)時間17年前 (2008/12/28 21:0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如果是JSP程式,. 那麼我認為第一個問題,就是頁面上有太多IF ELSE程式. 我會希望在VIEW儘量以TAG 表來達程式碼. 而至於IF 是否一定要有ELSE. 我想請教. 如果頁面上有三個BUTTON. 要寫成if(radiobutton.equal("1")). "2". "3". 或是寫成
(還有10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