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寫程式留一手會被公司告嗎??
: 當初做了很多註解 現在全都砍掉 放入一大堆假註解
: 這個系統用到的LIB DLL 都掌握在我手中
我認識一些宅大實驗室出來的, 還不賴
以他們的能力來定義新接手人的話 。
我想 "冷門" 或 "做不到" 意思是指 : domain know how 吧
光會 coding or tool 就很容易找人了, 大家都知道的..
= =||| 所以常會有我這有一批 工程師 好便宜的...這種話。
我自己是 小主管
我從不虧待與我配合的人, 我也相信
相對實力的人應付給相對的薪水
相對工作量的人要付給相對的費用
是最節省專案成本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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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事, 我覺得 如果 KNOWHOW 是你個人踹出來的
我對移除註解或留一手覺得 OK
( 你第一篇文, 我就推文請你放手做了 )
但是我個人認為,
1.放假註解很不好,也很笨。因為一比對就捉包了
人家也沒有差到, 有註解了還推論不出真與假。
2.DLL 的source 要不要 OPEN 看你怎麼跟人家談的
可是故意把本來做好的東西, 局部驗收測過 OK 的部分
搞成效率很差人就走了。
還蠻沒道德的, 也蠻笨的。
因為效率變差了, 人家不一定會知道是你的問題還是新人的問題
你留下來的 DLL 就是效率變差了...
( 特別是沒有SOURCE , 不是你還有誰 ??)
現在的人才也還沒到說,你用了哪些 LIB DLL 無法追出清單來的..
另外, 由另一角度來說 :
如果效率變差了, 你又留下 SOURCE 。很不巧新人亂踹
改善了。那你之前的成就會很快被新人蓋過去
不管新人是否有進一步再做專案下去的能力....
當下你已經在人家心中失去了價值
你可以留一手 , 我 100% 贊成。但請做得漂亮一點。
其他的大家 (資方 or 主管/勞方 or 下屬) 各憑本事 各顯神通
我認為前幾篇提到 : 新接手的人能力夠, 會採重寫的策略,
是最後可能發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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