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不要借別人會員卡 除非講好遺失後賠償
建議下次原po要借人任何東西前,
先寫好借據,需要壓金建議先收..
於情,於理,於法,
賠你補辦的工本費10元新幣非常合理
那只是一張可以補辦的卡,
能影響你什麼生活,是讓你吃不下睡不著嗎?
如果對你那麼重要,真的建議不要隨便借人..
尤其是不認識的人..
要借人前,本來就應該先想到這些風險了呀..
說不借人就是冷漠,這個定義實在是太狹窄了
不過就是少了能折扣的%而已..
我覺得你太誇張了一點
※ 引述《x0617 (x0617)》之銘言:
: 3. 補辦的工本費是10元新幣,上篇誤植為20元是因為他說他願意賠一倍的價錢,
: 所以他願意多陪10元新幣,台幣240元,
: 不論他今天誠意多少,說真的我真的不知道台幣240元能補償我甚麼損失耶?!
: 4. 以大家推文中事件為例子,若他是因為財務遺失而導致侵害到我的權益,
: 剛好我是學法律相關的,想跟大家說明我的想法:
: (1)於情,我同情他,出門在外沒有人願意弄丟東西的
: (2)於理,我的卡片不見了,我對他做出損害賠償的請求應屬合理吧
: (3)於法,致使他人權益損害,是否應做出合理的補償呢?
: 這三者是沒有互相衝突的,不能說他很可憐,我就要摸摸鼻子走開
: 舉個例子跟大家分享,你借朋友一幅畫展示,到期了他還不回來,
: 那請問對方付了甚麼責任?240元台幣?(尚未討論完,所以還沒結案)
: : 需本人至分店親辦,就以我這次去新加坡搭乘廉價航空的機票金額計算好了,
: : 不去玩,就專程為了辦這個事情,我去程買2500左右,回程4500左右,總計台幣7000元;
: : 這些都是我損失的權益,要求賠償有錯嗎?
: : 真是失望透頂!
: : 除了繼續向對方溝通,與向小CK官方詢問以外,
: : 我一定還會訴請用公權力的方法來裁決此事件後續的賠償辦法!
: : 辛酸血淚史跟大家分享...
: : 最後,希望大家旅遊愉快,財務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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