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工作薪水
※ 引述《LordHamlet (-.-)》之銘言:
: ※ 引述《icecute0526 (icecute)》之銘言:
: : ...
: DP持有者可以直接請公司申請Letter of Consent(LOC),
: 就只是一張表格而已,公司蓋個章就可以申請讓你工作了,
: 比辦EP簡便的多了。
: 我老婆也是辦個LOC就去上班了。
: 公司未必知道LOC是什麼,所以你可能要去MOM的網站先去看一下,
: 下載表格給公司的HR。
可以直接用DP去工作是沒錯,但是要注意的一點是,你的DP是依附在你老公
EP(或是其他簽證)之下
當他的EP消失時,你的DP同時消失,如果你原來是以此DP來工作
變成立刻無法使用
所以一般公司的人事部門,會推薦你申請EP,以確保你工作的穩定性
同時,當你有了EP,萬一妳老公EP消失,他還是可以依附你的EP先去申請DP
等找到工作後,再轉成EP
所以兩種方式各有利弊,你可以考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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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8.248.107
推
03/14 06:2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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