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工作薪水

看板Singapore作者 (skin)時間16年前 (2008/03/11 14:0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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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rdHamlet (-.-)》之銘言: : ※ 引述《icecute0526 (icecute)》之銘言: : : ... : DP持有者可以直接請公司申請Letter of Consent(LOC), : 就只是一張表格而已,公司蓋個章就可以申請讓你工作了, : 比辦EP簡便的多了。 : 我老婆也是辦個LOC就去上班了。 : 公司未必知道LOC是什麼,所以你可能要去MOM的網站先去看一下, : 下載表格給公司的HR。 可以直接用DP去工作是沒錯,但是要注意的一點是,你的DP是依附在你老公 EP(或是其他簽證)之下 當他的EP消失時,你的DP同時消失,如果你原來是以此DP來工作 變成立刻無法使用 所以一般公司的人事部門,會推薦你申請EP,以確保你工作的穩定性 同時,當你有了EP,萬一妳老公EP消失,他還是可以依附你的EP先去申請DP 等找到工作後,再轉成EP 所以兩種方式各有利弊,你可以考量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8.248.107

03/14 06:21, , 1F
問各外行的問題..2300的單位是美元嗎?
03/14 06:21, 1F

03/14 14:03, , 2F
no. not USD, but is SGD....
03/14 14:0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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