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工作薪水
※ 引述《icecute0526 (icecute)》之銘言:
: ...
: 公司也會幫我辦EP (目前持有dp)
: 公司給的月薪為2300
: 想了解這的薪水是否可接受
: 當然我在台灣是有6年的業務工作經驗的,因為跟著老公來到新加坡,
: 所以必須找各工作來做做,但英文又不好,又沒PR(沒PR找工作真的不容易)
: 所以對這份工作機會很珍惜。
: 而昨天跟老公討論後又發現一個問題
: 拿到EP去工作後,我的DP應該就會失效了,萬一工作不喜歡或不適應又不能輕易換,
: 如果沒了工作之後我該怎麼繼續留在新加坡,我還能轉DP嗎? 這個問題好困擾我,
: 害我今天四點半就起床煩惱到睡不著阿…….
: 不知各位大大有沒有相關的建議可以給我,或是有關VISA的資訊可以提供的。
: 謝謝大家
DP持有者可以直接請公司申請Letter of Consent(LOC),
就只是一張表格而已,公司蓋個章就可以申請讓你工作了,
比辦EP簡便的多了。
我老婆也是辦個LOC就去上班了。
公司未必知道LOC是什麼,所以你可能要去MOM的網站先去看一下,
下載表格給公司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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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61.43.232
※ 編輯: LordHamlet 來自: 202.161.43.232 (03/11 10:58)
推
03/11 13:23, , 1F
03/11 13:2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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