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兒被狗嚇!暴怒父連甩女飼主4巴掌

看板Shu-Lin作者 (Breathe Again)時間10年前 (2014/07/14 22:56), 10年前編輯推噓1(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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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NI0202 (藐視王法)》之銘言: : 首先第一個問題,飼主有無違法在先。 : 的確有違法:公園裡明明白白寫著寵物請繫繩! : 動保法也定很清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以鍊繩牽引或以箱籠攜帶。" : 但我們都知道這條法律就跟抓行人闖紅燈一樣,無法落實, : 所有飼主遇到"善意的提醒"都只有一句話: : "我家的狗很乖,不需要繫繩!" 想先請你看這篇新聞 http://bit.ly/1wlE3ZA 動保法規定的是 23公斤以上的大型犬 或者是具有攻擊性的犬隻 才有繫繩的強制性 目前似乎只有台北市通過動保自治條例 規定不分大小型犬或攻擊性皆強制繫繩 故 以此案例發生地點新北市來看 女飼主並未有任何違法行為 該不該繫繩 那只是道德上的一種爭議 就像坐在捷運上的非博愛座 究竟有沒有讓座的義務? 而社區佈告欄常貼出公告 禁止餵食流浪貓 難道就一定正確? 我們不並不是要把非人類的所有動物 都無限上綱到跟人一樣的法律位階 我們要的 無非只是還給牠們一點在都市叢林中自由呼吸與生存的權利罷了 : 問題是我每一次只要慢跑經過, : 十隻沒繫繩的狗裡至少有九隻會追來, : 所以我只要看到沒繫繩的就只好繞路。 : 或許有很乖的狗,但問題是那要如何認證? : 在還沒有辦法做到有效認證前是不是該請飼主遵守法規呢? 好奇怪 每次我在路上遇到不管是流浪狗或家犬 十隻沒繫繩的狗裡 大概只有一隻會因為我招手而過來跟我親近 其他九隻一看到我跟牠們招手 不是原地不動完全不鳥我 就是害羞或膽怯地遠離我 我當然知道有人先天怕狗 毫無理由的怕 即便是那種小如馬爾濟斯的 毫無攻擊性的狗 也會怕 那所有怕蟑螂的人 是不是因為在餐廳用餐的時候看到腳邊有蟑螂冒出 就可以要求餐廳業者賠償? 或是再誇張一點 我今天帶小孩搭捷運遇到一個長相很兇的大叔 我小孩被嚇哭了 我也要跟他提出賠償? : 在我長大的歐洲那裡管更嚴格, : 不單是寵物而已,舉腳踏車為例好了, : 騎人行道絕對抓與罰錢,晚上沒裝車燈一樣照罰, : 更遑論什麼闖紅燈與逆行駛的。 : 最後重申一次: : 我不贊同肢體暴力, : 若那位先生被告而判刑那我覺得是他應得的後果, : 但我仍舊覺得那飼主活該, : 而我也相信這裡沒一個板友認為那位爸爸是無罪的, : 只是很多人更討厭那位飼主而已。 動保意識 就是從歐洲美國這些地方傳過來的 為何不說 歐洲有一堆人類可以跟寵物同時進去用餐的餐廳? 歐洲人也不是想像中的完全遵守交通規則 巴黎人開車超沒耐性的 倫敦地鐵一堆年輕人根本不買票就直接從匣門口跳出 再來回顧一下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FZlP-UCjL8&feature=youtu.be
00:30處開始 女方:你打我就合理嗎? 男方:你先得罪人的耶! 女方:我得罪你........(猜測她應該是想說"我得罪你甚麼了") 沒讓女生把這一句話講完 男生就一邊踹 同時一邊喊著:『你再講,你還再講?』 ========== 請Kuni大好好想一想這個畫面 既然你是在歐洲長大 就應該也瞭解 歐洲是最注重人權的地方 在那邊 不但小孩不能體罰了 連死刑犯都要用愛感化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88.1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huangHe/M.1405349776.A.A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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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個爸爸根本流氓,在自己妻小面前發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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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沒繫繩的飼主,但更討厭這種失控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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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知道馬爾毫無攻擊性?因為他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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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個影片根本沒錄到打人那時候 男方強調對方嘴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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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根本不知道女方到底是有多賤一直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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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相信整串討論串沒有人贊同男方打人 只是看到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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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打有種出口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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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男方講的 女方這種言語也算是一種暴力吧 只是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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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無法佐證 不像肢體暴力可以驗傷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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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吉娃娃雖小 但比黃金獵犬拉布拉多兇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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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把自身經驗帶入新聞情境中 本來就會失焦 我個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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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勝於小孩 看新聞只覺得兩個都很丟臉 女飼主回應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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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不應該 失控的爸爸打人也不該被合理化 沒什麼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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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美也超神經質的 隨時隨地都在發瘋 能確認毫無攻擊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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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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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在麥當勞排隊時,前面阿姨放任她的狗聞我腳、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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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腳,看我一直躲還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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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不但差...還不清楚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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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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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寵物神經質 飼主要付很大的責任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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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同,並採適當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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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適當的防護措施,指伴同之人應以鍊繩牽引寵物,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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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動物有生存權,根本不該自私的豢養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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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籠攜帶。違反者將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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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給牠們的是適合牠們的環境,而不是改變牠們再說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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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只北市勒 這還是台南市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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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et250你自己提供的連結請自己仔細看清楚 那是討論法律的網站 不是法條內文的網站 動保法全文在此 http://bit.ly/1nomTVI 特地幫你截了圖 http://imgur.com/xkYhJhr.png
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的前提是「具攻擊性之寵物」,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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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們什麼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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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愛狗人士沒有邏輯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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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很乖不會咬人就像做壞事被抓包我小孩很乖一樣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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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狗大多不是工作犬,不事生產每天只會吃喝拉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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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夠爽了還談什麼權利?狗本先把自己應盡的義務做的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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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愛狗人士 卻被n大影射沒邏輯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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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蟑螂(小蟑)很乖唷 可以跟你家狗狗做朋友嗎 他不會咬人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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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引出了很多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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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生的黃金先生(水狀) 取名為阿便 可以跟你做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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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乖喔 不會攻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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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急著對號入座?我也不方便多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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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懶得回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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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人士,記得譴責這種人丟盡你們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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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愛狗 這沒什麼好隱藏的 希望下次用詞可以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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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而別總括全部群體 比較奉公守法的飼主也大有人在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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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不應該為此而遭受指責的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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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那個爸爸是對的 只是說那個飼主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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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wu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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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麼愛狗這麼捨不得讓狗在都市 那你不會帶著牠去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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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著隱居的生活 不要出來害人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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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什麼時候說捨不得讓狗住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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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rioluigi (114.37.88.117), 07/15/2014 00: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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