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通知] 罷免松山板主連署中

看板Shu-Lin作者 (小蔚)時間12年前 (2011/09/10 13:10),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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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罷免案,群組規範在刪除板主部份第8點有以下規定 8>罷免連署中,因程序不符者或利用分身ID發起連署,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 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 由於Automatic620在先前提出的罷免案中,有使用到multi-id連署的情形,因此這部分 是不合程序的,所以Automatic620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第二次罷 免案是無效的。 然若是想繼續罷免板主,需另找符合資格的人發起連署,再至組務板進行規定之程序。 5>發起人須符合資格上站200/發表200且註冊時間滿一年。 連署有效票為發表100且註冊時間滿半年。 L_TaiwanPlaz實習小組長 Geforce2GT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21.122 ※ 編輯: Geforce2GTS 來自: 114.47.121.122 (09/10 13:18)

09/10 14:39, , 1F
他沒有分身發起 大家快去連署 有這種版主永無寧日啊
09/10 14:39, 1F

09/12 08:26, , 2F
有你這種版友,才永無寧日吧 這裡發生的大事那次與你沒關
09/12 08:26, 2F

09/12 08:27, , 3F
有得過憂鬱症的人都是這樣窮追猛打的嗎?
09/12 08:27, 3F

09/12 12:46, , 4F
我沒得過憂鬱症哩 你認錯人了
09/12 12:46, 4F

09/12 14:36, , 5F
這板主真棒
09/12 14:3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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