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板規*揪團*就要被劣文會不會太誇張

看板Shu-Lin作者 (低調為上)時間14年前 (2010/03/23 15:48), 編輯推噓50(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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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rch (呼嚕嚕)》之銘言: : → peace370:而8卦沒得推這件事,我也一說再說,在台灣犯罪的人,你抱 03/23 13:58 : → peace370:怨無法引渡他國,你這是什麼心態?因為已經講了好幾次,很 03/23 13:58 : → peace370:抱歉,我說話會比較重一點。 03/23 13:58 : → peace370:在台灣犯了罪卻喊著無法引渡去他國,這一直是我很不齒的 03/23 13:48 : → peace370:一個觀念,個人造業個人擔,劣文後再怎麼簡短我都有回。 03/23 13:49 : 別的先不說,這幾句看了很久不是很明白, : 因為不知推文所指犯罪的人是不是本國人,也不知抱怨的人是不是犯罪者。 : 不過看了後續推文"個人造業個人擔",推測原意應該是指: : 在台灣犯罪的本國或外國人,抱怨無法引渡到他國。(動機是以此減輕刑責或政治庇護) : 關於國際上引渡法之規定,甚為繁雜,但對一般人來說, : "在A國犯法,則應受A國法律管束" 這種入境隨俗的觀念廣為大家接受, : 因此:在台灣犯罪的人,你抱怨無法引渡他國,這一直是我很不齒的一個觀念 : 我亦認同這句十分合理。 : 所以,個人造業個人擔,在雙和板犯板規,則應盡在雙和板承擔。這是合理的狀況。 : 但事實上是,在雙和板違規揪團,會遭到在大多數的看板都無法自由發文的劣文記錄, : 個人造業個人擔,變成了 雙和板造業全站擔。 閣下這句話的意思變為,自己造了業,卻要全站的人一起幫你擔? 今天規定擺在眼前,既然你認同入境隨該國法,類似屬地原則, 那怎麼會變成全站擔呢?還是這個帳號自己擔呀,你的主體可能還要再清楚一點。 : 就如同我在中華民國犯法,支付完了罰鍰/服完了刑期, : 去國外旅行卻仍然遭受到不能說話的處罰。 換句話說的話,是在雙和板違規then付出一定的代價, 到他板無法再發言。 但今天他板為何會規定有劣不得在該板發,也因為你在這板劣過表示沒看板規, 那大板能讓你今天你也來不小心一次他也來不小心一次嗎? 不可以,所以他這樣規定,追根究底,還不就是不看板規違規的事實。 今站方也已有消除劣文之機制,也不是一次不小心就一失足成千古恨, 對"注意嚴格管制事項"這件事,一次不小心也就該警惕了, 哪來那麼多次不小心? BTW,重點就在於,這一定的代價要怎麼付出, 直接說好了,劣文比較嚴重?那還是那麼多人前仆後繼的犯規, 就反對方的說法來看,似乎"在八卦等大板無法發文"這是件很嚴重的事, 那今天我們要管制的項目不被重視,當然要重罰, 反個面來看講白了就是,我今天在這被桶了了不起一陣子不要來, 但八卦不去我很痛苦啊~不就是這意思? 那有尊重了這個板了嗎? : 板規怎訂,只要合理,我無太大意見, : 會有劣文禁言的限制,事實上也是各大板規定, : 雙和板也並不完全需要視他板狀況來調整板規, : 但這樣符合你自己所說 一罪一罰,個人造業個人擔的精神嗎? 這邊四句的推論,先論板規合理度,我前面幾篇也說過了, 認為不合理的地方大家提出來討論,且要修法也是要有個新方案出來, 前面p39板友就有認真思考過,但其後便不見討論者提出具體的方案, 只是一直再強調太嚴格太嚴格,今天板規已經訂出, 我們是立法者兼管理者,在議案的討論中需要別的版本也才能討論出個決定。 有健保局提出漲價版本,企業主只抗議不提辦法的嗎? 還是要說我不依,你就照樣給我改不然就不要管,這樣嗎? : : 一罪一罰加起來要判超久的原始判決都是有的,同理,一次劣2怎麼會誇張。 : → peace370:而要說服他人論述過程也是相當重要~否則引喻失義怎麼怪別 03/23 13:52 : → peace370:人不只看你開宗明義的那幾點?引喻無法支持自己的立論,那 03/23 13:53 : → peace370:怎麼說服別人? : 這何嘗不也是種引喻失義? 其實我有點找不到你想針對的點。 ※ 編輯: peace370 來自: 219.70.163.93 (03/23 15:53)

03/23 15:50, , 1F
請問你什麼時候也要下台? 這樣根本沒人想選板主跟你共事
03/23 15:50, 1F
你要出來選,針對我無法共事我就下台, 沒什麼戀棧的必要,我放著我的論文不寫來討論, 不是來聽你情緒性的發言。

03/23 15:51, , 2F
幹嘛嗆板主阿 有話好好講嘛
03/23 15:51, 2F

03/23 15:52, , 3F
你的確沒找到我所針對的點
03/23 15:52, 3F
那我也不了解是我們誰的認知或什麼點出現差異了。

03/23 15:53, , 4F
關於你覺得"討論者必須提出具體方案",這個我不認同耶~
03/23 15:53, 4F
那不然所謂"立院版本"、"政院版本"、"NGO版本"怎麼來呢? 這樣講白了你是要板主群自己訂了自己打嘴嗎? 不然還訂幹麻呢?

03/23 15:56, , 5F
你的這整篇文 就跟你自己的一罪一罰 個人造業個人擔衝突了
03/23 15:56, 5F
一罪一罰指的是一次犯規文好幾篇,只劣1合不合理。 個人造業個人擔是在說,別再先違規被劣了再來拿不能在他板發言來當說法。 這是兩件事,怎麼衝突? ※ 編輯: peace370 來自: 219.70.163.93 (03/23 15:58)

03/23 15:56, , 6F
我只是單純覺得太嚴格,這樣應該也有參與討論的權力吧~
03/23 15:56, 6F
可以呀,可是當別人回覆說,那太嚴格的話怎麼辦? then?

03/23 15:57, , 7F
算了 與其被斷推文 不如自己回一篇
03/23 15:57, 7F
※ 編輯: peace370 來自: 219.70.163.93 (03/23 15:59)

03/23 16:00, , 8F
我情緒穩定啊,只是不了解你寫論文跟板規有何干係? 拿來說嘴
03/23 16:00, 8F

03/23 16:02, , 9F
真的要辭就辭,不要理由一大堆的,否則跟演戲有何兩樣
03/23 16:02, 9F
?那你嗆了一大堆,因為我而不選的人請問是你還是哪位? 出來選,上了我一定辭,我寫論文跟板規沒什麼關係, 只是我的時間應該花在更有意義的事上而不是看你情緒性發言。 btw,情緒性發言也可以說是不就事論事,東拉西扯的情感面, 而不一定只說你憤怒性發言。

03/23 16:02, , 10F
那就真的要交給有立法能力的人,來匯整大家意見,再來提
03/23 16:02, 10F
謝謝你的理解,這也就是這些討論文存在的意義, 當提出意見後,我們會就執行上遇到的狀況和考量解釋, 只要找出確定的方案,就可訴諸投票以更改板規。 ※ 編輯: peace370 來自: 219.70.163.93 (03/23 16:07)

03/23 16:03, , 11F
出方案囉,我們這些自知沒能力提出方案的人,提出一些微
03/23 16:03, 11F

03/23 16:04, , 12F
薄的意見,希望有能力的人再來處理囉~
03/23 16:04, 12F

03/23 16:05, , 13F
已經辭一個了,再辭就兩個都沒了說= =
03/23 16:05, 13F

03/23 16:06, , 14F
線有的板主除A外無民意基礎,那A下台P也應該下台
03/23 16:06, 14F

03/23 16:07, , 15F
全部重選就好了,何況不管事的板主跟沒有有何差別?
03/23 16:07, 15F
現在變成要討論板主罷免囉?我是絕對沒問題, 這部份不需要討論可以直接去發起, ptt的板主機制有1.民選;2.指派兩種, 我就直接說,當初我是任務性接下雙和卡II代的延續, 原本就是任務性的分派,板面上的管制是我上線時間範圍閱讀和接受申訴, 本就是任務性,拿民意來壓我也太不相干。 所以就板規這部份,我也只是出來代表管理方意見的, 有什麼意見就請自便,看要罷免還是選舉文但書上要寫對哪個板主有意見, 請你下台的我們一定原封不動幫你po出來,用不著如此民粹。 ※ 編輯: peace370 來自: 219.70.163.93 (03/23 16:13)

03/23 16:10, , 16F
哇,原來你扯寫論文不算「不就事論事,東拉西扯的情感面」
03/23 16:10, 16F

03/23 16:11, , 17F
今天總算完全見識到「我說了就算」的真奧義了,佩服佩服
03/23 16:11, 17F

03/23 16:11, , 18F
有沒有自打嘴巴這麼快,這麼多次的八卦?
03/23 16:11, 18F
ok~好~我打一次~ 那請問閣下講出了什麼就事論事? 是說了怎麼修改板規呢?還是提出了什麼適法性見解?

03/23 16:12, , 19F
樓上夠酸了,請就事論事吧...
03/23 16:12, 19F

03/23 16:12, , 20F
樓上的~較版主下台並不能解決問題啦,你提出意見大家一起
03/23 16:12, 20F

03/23 16:12, , 21F
我才疏學淺,為什麼P板主沒有民意基礎阿?
03/23 16:12, 21F

03/23 16:13, , 22F
討論,自然會有人提出解決方案來的~然後再按程序慢慢走下
03/23 16:13, 22F

03/23 16:13, , 23F
這爭議板規一出來我就講過話了,當時板主態度就跟什麼一樣
03/23 16:13, 23F

03/23 16:13, , 24F
去囉~
03/23 16:13, 24F
※ 編輯: peace370 來自: 219.70.163.93 (03/23 16:14)

03/23 16:14, , 25F
並非我不就事論事,實在是這種方式對板主無效
03/23 16:14, 25F
請問您現在是要出來說哪條你覺得哪邊不妥啊? 或者如果你覺得剛剛的方式是有效的也是可以繼續。

03/23 16:16, , 26F
當初新板規貼出來,我回文「就事論事」一切合法也被你刪
03/23 16:16, 26F

03/23 16:16, , 27F
現在怪我沒講嗎?
03/23 16:16, 27F
還有 73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03/23 18:23, , 101F
囧TZ 我知道我的囧點在哪了,就是小y才是繼續回文...
03/23 18:23, 101F

03/23 18:41, , 102F
Furch大說不是要去回文,其實我一直在等說...
03/23 18:41, 102F

03/23 18:42, , 103F
@@他前面用分身回啦 然後還被嫌棄排版....XD
03/23 18:42, 103F

03/23 18:43, , 104F
在18055...
03/23 18:43, 104F

03/23 18:44, , 105F
樓上...那不是我 我是Furch 他是fur
03/23 18:44, 105F

03/23 18:45, , 106F
我從未在PTT任何一板被水桶或劣文過
03/23 18:45, 106F

03/23 18:46, , 107F
囧TZ Furch 抱歉 我把fur以為是你了
03/23 18:46, 107F

03/23 18:47, , 108F
bigegg928大不用等了XD 焦點已失 我也不想回了
03/23 18:47, 108F

03/23 19:40, , 109F
某人只會提下台 而拿不出什麼料出來阿
03/23 19:40, 109F

03/23 19:43, , 110F
只覺得板規就像ICE大說的就好了阿 發文前有前三句提醒
03/23 19:43, 110F

03/23 19:43, , 111F
沒看到的就自己違規 不重一點根本沒人會鳥
03/23 19:43, 111F

03/23 20:07, , 112F
放心啦~ 這一版本的雙和卡是用"雙和版"的名義簽的 不是個人
03/23 20:07, 112F

03/23 20:08, , 113F
為什麼一直有人在扯去留...說真的版主到底哪裡沒做好了
03/23 20:08, 113F

03/23 20:09, , 114F
嫌版規嚴又沒方案還理直氣壯...
03/23 20:09, 114F

03/23 20:24, , 115F
台籃板的排名在雙和板前面,板規才三頁
03/23 20:24, 115F

03/23 20:25, , 116F
某人四年前就很喜歡扯東扯西了 這回這樣講不意外 XD
03/23 20:25, 116F

03/23 20:28, , 117F
中和板好溫馨
03/23 20:28, 117F

03/23 20:34, , 118F
本版版規16頁.....那是"精裝版"的啊!!
03/23 20:34, 118F

03/23 21:02, , 119F
連頁數也要比較哦? 雙和16頁還包含封面目錄頁末捏
03/23 21:02, 119F

03/23 21:04, , 120F
純看板規有 "十頁" 真的分的超細的 比汪踢還細
03/23 21:04, 120F

03/23 21:04, , 121F
要比就比都是地方板熱門板麻 台中18 彰化18 高雄27
03/23 21:04, 121F

03/23 21:05, , 122F
寫的太簡略就被說看不懂 詳盡點又說太複雜(攤手)
03/23 21:05, 122F

03/23 21:05, , 123F
幫版主推一個 系列文看下來還是沒有人提出具體建議
03/23 21:05, 123F

03/23 21:06, , 124F
台籃板板規才三頁沒錯 但是門檻劣文1 雙和也要比照嗎@@
03/23 21:06, 124F

03/23 21:06, , 125F
只針對P版主提出的論點加以反駁 說穿了就只是想戰嘛
03/23 21:06, 125F

03/23 21:07, , 126F
╮(﹀_﹀")╭
03/23 21:07, 126F

03/23 21:13, , 127F
沒人要來那就我來吧
03/23 21:13, 127F

03/23 21:32, , 128F
樓上快發政見文XD
03/23 21:32, 128F

03/23 21:48, , 129F
不看版規而違規遭罰很合理,至於版規是否太嚴格,可以提出討論嘛,
03/23 21:48, 129F

03/23 21:49, , 130F
p版主只是執行版規,版規又不是全部都是他制訂,我看不懂版規太嚴
03/23 21:49, 130F

03/23 21:51, , 131F
和要求p版主下台的關聯性是什麼耶= =a
03/23 21:51, 131F

03/23 21:55, , 132F
樓上講到重點了~不過還是有人無視..╮(﹋﹏﹌)╭..
03/23 21:55, 132F

03/23 23:06, , 133F
怎有人一直跳針要P版主下台啊,已經要改選了難道要全換?
03/23 23:06, 133F

03/23 23:16, , 134F
樓上,應該是全換...
03/23 23:16, 134F

03/23 23:19, , 135F
推uc,邏輯很清楚~
03/23 23:19, 135F

03/23 23:37, , 136F
我有提出具體方案,只是你說跟之前一樣 所以不採納
03/23 23:37, 136F

03/24 01:54, , 137F
天使不要來淌混水了啦,這不是你浪費時間的地方
03/24 01:54, 137F

03/24 02:05, , 138F
因為人家辛苦寫的板規.....QQ
03/24 02:05, 138F

03/24 02:12, , 139F
你那個16頁....我都沒看過 直接end到底。 = =
03/24 02:12, 139F

03/24 02:17, , 140F
辛苦是真的...但很抱歉,連版主都搞不懂了,你還期望啥
03/24 02:17, 140F
文章代碼(AID): #1Bg79ZUg (Sh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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