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三個月內 要怎麼離職?

看板Salary作者 (疾風之狼)時間4年前 (2019/10/12 18:20), 編輯推噓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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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lent (夢想)》之銘言: : 來到新公司兩個多月了 : 但是覺得這份工作做得很不適合 : 回到家吃完飯洗完澡 就秒睡了 : 有時候連飯都沒吃 毫無生活品質 : 由於還在公司試用期內 : 有跟主管提過要離職了 : 主管的意思是說 這個月的假表都已經排好了 : 如果我現在離職 假表班表會大亂 : 而我現在做的區域業務沒人交接 會開天窗 : 希望我能做到月底 : 但是我現在已經快撐不住了 : 查過板上資料 三個月內 好像只要口頭告知離職 : 好像就能直接走人? 頂多寫個離職單這樣 : 請問各位大大 : 三個月內真的可以口頭告知之後 就直接走人嗎? 沒錯,三個月內想走就走,不用怕 扣薪就檢舉他 主管來就跟他談法規 我之前要離職都是先口頭講,在寄mail 打一堆客套話 但重點我會寫,依據勞基法第n條內容所載 離職須於xx日前提出 職於xx年xx月xx日提出離職,訂於xx年xx月xx日當日離職 請協助職務及物品交接事宜 這封信就是妳的佐證 態度堅決一點就好 雖然這樣講,但我都會盡量走完公司流程離職 雖然有時候你會很幹,因為別人不見得會幫你 導致離職日到了,但離職單還沒跑完 我是覺得 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但你的案例來看 我會覺得做到月底比較好 主要是你會損失這幾天的錢 賤一點的公司會用出席日數來算你10月份的薪水 那就會很傷,你跟他計較 那勢必撕破臉,不見得是好選項 所以我的建議是,壓月底 這段時間交清清冊打一打 放輕鬆當度假,反正都要走了,業績就隨緣吧 一面找工作準備銜接 心態一轉變,你沒壓力了,說不定就不會那麼痛苦 先開104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07.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70875622.A.70A.html

10/12 19:45, 4年前 , 1F
寫的很好
10/12 19:45, 1F

10/12 20:51, 4年前 , 2F
公司不可能因為你的離職而無法運作的。
10/12 20:51, 2F

10/13 01:48, 4年前 , 3F
別把自己想的太重要,要走就走 ,繼續留下來也是痛苦
10/13 01:48, 3F

10/13 09:29, 4年前 , 4F
公司真的不會因為你離職而停擺!當最後度假到月底是
10/13 09:29, 4F

10/13 09:29, 4年前 , 5F
正解
10/13 09:29, 5F

10/13 10:06, 4年前 , 6F
從薪水角度來分析利害給推
10/13 10:06, 6F

10/13 20:28, 4年前 , 7F
公司不會因為缺你一個就倒拉
10/13 20:28, 7F

10/13 20:28, 4年前 , 8F
如果這樣就倒,那根本沒待的必要==
10/13 20:28, 8F
文章代碼(AID): #1TeQZcSA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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