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知名大公司寄的人事保證書及承諾書

看板Salary作者 (幾罷婚)時間5年前 (2018/07/19 14:26), 編輯推噓24(2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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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為最南端食品科學系學士畢業, 上禮拜應徵某彰化知名飲料公司的委外品保技術員工作,經筆試面試通過後錄取 昨天18號(三)收到該公司的新進人員通知單,並在23號當天報到繳交相關文件 但對其中幾份文件覺得疑惑,故發文請各位解惑 (1)人事保證書  共九條(其中第一條第9項及第五條) 第一條、甲方自願連帶保證被保證人在乙方或丙方受僱或服務期間(含被保證人於     本約簽約時已或方受僱或服務於乙方或丙方、或於本約保證期間內方受僱     或服務於乙方或丙方之情形)操守廉潔、遵守乙、丙方一切書面或口頭之     規章或規定,被保證人倘有「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違反乙、丙方之一切     書面或口頭之規章或規定、⑩或有其他情事」(下合稱「保證情事」),     甲方願就①乙、丙方之任一方或全體因被保證人任何「保證情事」所肇致     之一切損失全部、或②被保證人揭所積欠乙、丙方之任一方或全體之「貸     款、借款、暫借款、或其他任何款項」全部,連帶負完全、悉數賠償及償     還之責任,且不以被保證人當年可得之報酬總額為限,另並放棄民法第七     百四十五條之先訴抗辯權。 我想問的是第九項的違反書面或口頭規定的範圍,這界定萬一很寬,不違反法律嗎? 正面是條文,背面還要貼保證人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簽章、通訊地址等資訊。 第五條、被保證人如欲離職,甲方保證並促使其必依相關法令及「乙丙方」內部程序     及規定,事先填載、提出該公司之制式離職申請書向主管提請辭職,並逐級     呈送至「乙丙方」內部規定之公司最高主管。被保證人如違反本約定而致使     乙、丙方之任一方或全體遭受損失時,甲方應連帶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我想問的是,假設真的要離職,只要走前不要作會損害公司損失的事,就不會害到保 證人,對吧? 承諾書 立承諾書人xxx 現於xx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任職,立誓遵守公司規定,必要時願受 公司職務調動,並對所支領薪津、獎金、加給、及膳宿津貼等待遇,絕對保密,扣繳憑 單不得轉交他人(人事主管除外)代為辦理綜合所得稅之申報,若有洩密等情事,願受 公司撤職或嚴厲之處分,絕無異議,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恐口無頻,特立此書為憑。 立承諾書人: 地址   :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最後,請問這兩張算合理能簽嗎? 感謝大家有耐心的看文全文內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225.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31981608.A.D63.html

07/19 14:29, 5年前 , 1F
不要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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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4:36, 5年前 , 2F
先嚇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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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4:49, 5年前 , 3F
鬼島低薪 花樣倒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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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4:57, 5年前 , 4F
...這種公司我不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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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5:25, 5年前 , 5F
會弄出這些白痴表格公司的法務都是飯桶,真上法院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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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5:55, 5年前 , 6F
承諾書的承諾人放棄先訴抗辯權?草擬人嗑藥嗑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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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6:16, 5年前 , 7F
樓上,連帶保證人都是這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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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6:26, 5年前 , 8F
這種的不要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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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6:37, 5年前 , 9F
台灣的傳產真的井底之蛙,以為自己是皇帝!想怎麼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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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6:37, 5年前 , 10F
範就怎麼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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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6:45, 5年前 , 11F
j大,我知道連帶保人的先訴抗辯權是可以放棄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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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該權利不是被保證人(原PO)所擁有且得放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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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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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細看承諾書主文第一行:「立書人XXX,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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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可以很明顯的發現,該承諾書的立書人為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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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而非保人,依前面的脈絡,原PO既然非可行使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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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自然也沒有資格可以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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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6:46, 5年前 , 18F
所以我才說草擬承諾書的人,嗑藥嗑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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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7:26, 5年前 , 19F
這種公司不會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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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8:06, 5年前 , 20F
不是去不去,而是簽了會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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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說不要去,但是還要跟現實低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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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8:11, 5年前 , 22F
不過第五條看起來是競業條款,我記得是無效,即便是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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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8:11, 5年前 , 23F
前司的東西去後司,也無法用這條提告(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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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必須同時符合前司正當營利,員工職位,競業合理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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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8:18, 5年前 , 25F
,還要補償員工。不過如果使前司受到損失大概會用別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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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8:18, 5年前 , 26F
律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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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8:21, 5年前 , 27F
我沒低頭阿,有兩個offer年薪才70萬就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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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8:22, 5年前 , 28F
直接放棄,反正不需要保證人的工作很多,不缺那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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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8:41, 5年前 , 29F
很討厭保證人的工作 所以不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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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9:06, 5年前 , 30F
品保技術員要這麼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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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9:07, 5年前 , 31F
不是很好的福利或工資就不要去了 還沒做就這麼多花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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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9:30, 5年前 , 32F
要簽這種東西的公司常常都很摳或有被害妄想症,pay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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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9:30, 5年前 , 33F
特別好的話建議多找找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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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9:31, 5年前 , 34F
覺得還好 可能我覺得我不可能犯條款中的事。就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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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9:34, 5年前 , 35F
另外,如果將承諾書中的「放棄先訴抗辯權」解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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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訴訟上的權利」這部分條文是無效的。換句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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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真的依承諾書處分原PO,原PO仍可在訴訟上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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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權利不受該條款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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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9:41, 5年前 , 39F
爛公司 不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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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0:18, 5年前 , 40F
這契約公司自己看自己爽而已,光是公司要舉證受多少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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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0:18, 5年前 , 41F
失就有得吵了,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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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0:18, 5年前 , 42F
泰X X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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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15, 5年前 , 43F
如果不要鳥他,保證人這張條約可以不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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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19, 5年前 , 44F
雖然我不致於害到當我保證人的人,可一旦我簽了不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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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21, 5年前 , 45F
憑公司說你有損害到名譽或公司財產,都只能默默承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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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35, 5年前 , 46F
想請教有經驗的各位,那我該放棄嗎?實在不想害到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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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1, 5年前 , 47F
違法的東西就算簽了也不會變成合法,公司給你簽這個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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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1, 5年前 , 48F
要嚇嚇你,我曾經問過人資和法務幹嘛要這樣做?他們很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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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1, 5年前 , 49F
樂的回答:反正嚇倒一個是一個啊,讓員工閉嘴不會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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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1, 5年前 , 50F
申訴就好了~ 不簽的人不是他們要的奴才,他們也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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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1, 5年前 , 51F
,有法律概念的人根本不會簽也不會去,簽了又去的人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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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八九就是他們要的奴才囉? 這樣說起來這些文件還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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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1, 5年前 , 53F
鑑別度的啊,達到他們招聘要奴才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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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5, 5年前 , 54F
會寫這一些條款的公司寫的這麼摳就可以知道他的心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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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部份條款還是違反法令的,除了貽笑大方之外,可以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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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5, 5年前 , 56F
測一下他們對待員工的態度…你要想的是:你想跟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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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5, 5年前 , 57F
公司對上嗎?如果一旦有差錯,你要在對員工這麼摳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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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1:55, 5年前 , 58F
方諜對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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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04, 5年前 , 59F
"先訴抗辯權"不是放棄訴訟上的權力,而是乙丙無論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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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05, 5年前 , 60F
先找被保證人討錢,都可以直接找甲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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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06, 5年前 , 61F
i.e. 如果沒放棄先訴抗辯權,乙丙要告被保證人,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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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06, 5年前 , 62F
後拿到執行名義去強制執行被保證人,結果還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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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07, 5年前 , 63F
才能告甲。但如果放棄後,乙丙可以直接將甲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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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11, 5年前 , 64F
另外,法律上一般說"連帶保證人",其實就是說沒先訴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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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12, 5年前 , 65F
權的保證人,一般的保證人是有先訴抗辯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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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13, 5年前 , 66F
另外,並不會因為簽了合約,公司就能任意的說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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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14, 5年前 , 67F
損害公司財產或是名譽。有無損害基本上都是要法院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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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15, 5年前 , 68F
這東西簽了,最主要的問題是讓公司把一把刀架在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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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16, 5年前 , 69F
身上,未來他有可能因此涉訟。公司同時告兩個人,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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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16, 5年前 , 70F
一般民眾不想上法院的心理,導致公司有比較大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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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11, 5年前 , 71F
做個OP還要保人 什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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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21, 5年前 , 72F
就外包啊 這樣還這麼苛 去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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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23, 5年前 , 73F
可能是怕我出賣掉公司產品的SOP吧,畢竟是間有名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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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3:24, 5年前 , 74F
大公司啊,啊我好像不該說這麼多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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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9:03, 5年前 , 75F
如果是,大公司這種都是簽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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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9:04, 5年前 , 76F
反過來想,公司內的人都簽過,如果公司會用這個搞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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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9:04, 5年前 , 77F
工早就黑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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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3:40, 5年前 , 78F
彰化就慣老闆最多,能逃就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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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0, 5年前 , 79F
到底是哪個豬腦會一直寫要人家放棄什麼民法刑法XX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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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4:10, 5年前 , 80F
都跟你寫是民法了還放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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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7:59, 5年前 , 81F
樓上,這個案例中那個先訴抗辯權是真的可以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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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7:59, 5年前 , 82F
民745規定了有先訴抗辯權,民746之一規定了可以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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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20:51, 5年前 , 83F
吱吱最愛阿 一堆敗尺挺那個訂奴基法的詐騙集團 早該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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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0:44, 5年前 , 84F
五樓都知道有法務了還沒評論就直接罵人飯桶...這樣真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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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20:44, 5年前 , 85F
嗎?
07/23 20:44, 85F
文章代碼(AID): #1RK2yerZ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RK2yerZ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