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誰給予了就業環境惡劣的養份?
※ 引述《mixman (mixman)》之銘言:
: 大家好。
: 和朋友吃飯談起他去工作的孩子。
: 是台北知名手足保養機構,
: 網路風評不錯,客戶也不乏名媛貴婦。
然後呢? 客戶收入高 資產多 不一定就代表員工待遇好
很多高級餐廳服務生的收入比鬍鬚張員工還差
在台灣 只靠看營業場所 辦公室或客戶光鮮亮麗 就覺得會有發展性
那你誤踏地雷的機會很大
: 年輕人從基層學技術也是好事,但條件實在不太友善。
: 平日工時長服務業難免,月休四天,前三個月沒薪水,
: 三個月後通過測驗5000元。之後定期測驗會陸續調薪,
學徒有學徒的規範 在勞基法裡面叫作技術生
技術生與訓練單位簽的非勞動契約
而是要簽訓練契約
技術生雖然沒有薪資 但訓練契約裡應該要有
訓練項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
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
也就是說雖然沒有薪資 但應該要爭取到包吃住 零用錢
更重要的是要雇主要幫你保險 而且對方應該要提供會給與哪些訓練和教學
但台灣似乎沒多少學徒真的手上有一份合法合理的訓練契約....
: 調至基本工資後,就以底薪+獎金的方式。
: 另外要簽份合同,綁約三年,沒做滿三年要付50萬。
這點其實很不合理
勞基法也有規定 留用期間不得超過訓練期間
也就是說訓練契約中契約除非訓練期是三年
不然就不得規範三年的留用期間
以前當學徒當不下去還不用賠這些東西...
因為學徒本來就已經用勞力來換取食宿及部分訓練
也就是雙方在過程中應該是互不相欠
這樣的技術真的值50萬??
: 我了解技術的傳授需要成本,大可開班授徒願者上鉤,
: 但以新進人員之姿,同樣接觸客戶,行一般員工之事實,
: 卻連基本工資的水準都無法達到,令人心驚。
: 但朋友的孩子堅持要繼續下去,撐滿三年。
: 朋友做為父母即使反對卻也只能莫可奈何,
: 只能暗暗先準備起五十萬,以防真的無法撐下去的時候。
: 就業環境的惡劣,還是有許多各方人士默默給予養份,
: 見賢思齊,見不賢而自省,若有朝一日你我成為經營者,
: 希望能營造一個更友善的環境,台灣才有進步的力量。
: 不然,即使接待的皆是名媛名流、富商巨賈,
: 但對自己的員工仍是苛刻,就算門面富麗堂皇,
: 相信有朝一日名聲還是腥臭不可聞,行者皆走避。
: 和大家分享,謝謝。
台灣社會上充斥著似是而非的價值觀
更諷刺的是雖然現代資訊更容易取得 也沒有過去限制言論自由的情況
但是很多人卻更少花時間去思考
有些年輕人肯吃苦 但卻因為沒有慎重思考和選擇 而選錯方向 作白工
並不是所有的辛苦都會有所回報 而是要有方向 有計畫 避免走錯路
(如果發現走錯路了 可以趕緊修正)
但也有些人看到這樣的情況 就直接推出"在台灣努力得不到收穫"的結論
因此放棄了努力 這點也很遺憾....
另外大家都是公民 本來就應該監督政府的勞動主管單位貫徹勞基法
這點在台灣卻始終無法集結成一鼓足夠的力量
如果大家都不團結 要求普及最基本的法律標準
光要靠大家未來成為經營者再改善 那真的是遙遙無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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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韓國勞工都比台灣勞工團結
(說沒時間是騙人的 明明一堆人有時間去抓保可夢也不願意一起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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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