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何「1例1休」這麼單純的政策沒辦法決定
※ 引述《BreezeX (Desmond)》之銘言:
: 現在網路上謠言很多,可見DPP網軍之強大,這裡為大家一一點破
: 1.一例一休對原本週休二日的公司沒影響
: 當然有,就是一年少7天的假,哪7天看上面的圖
這個部分不是這樣說,因為在工時改單週40小時時,國定
假日就已經砍掉那七天假了,所以有沒有改一例一休本來是不
會影響沒錯。但是,520民進黨執政後,因為勞團壓力又把那
七天假改回來了,可是行政院抵不住工總產總壓力,又承諾正
式修為一例一休後,會再砍掉這七天假。
這之中的問題在於《勞動施行細則》中的放假日是由勞動
部決定,並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審核....
: 2.那7天假原本就是公司福利,修法後想給的公司還是會給
: 錯,自105年1月1日後,法定那7天假就是應該放假,扯以前的完全是打模糊仗
這部分有誤,因為104年12月9號勞動部就已經砍掉那七天
假了,只不過105年6月21號勞動部又把七天假加回去。那後續
何時會再砍掉,就看勞基法什麼時候三讀通過了。
: 3.還是有勞工需要每週上6天,賺加班費
: 那為何不考慮到,「還是」有勞工因為修正案,每年少7天假
: 以上狀況,都還未考慮一例一休推行後,
: 雇主可以「合法」要求員工每週上6天,但月薪卻完全不增加,
: 方法很簡單,只要原本該員工薪水超過28K就能辦到,
實際上應該不太可能合法要求每週上6天,但月薪不增加,
因為依法雇主不能片面修改薪資,所以已經雇用的薪水不能減,
如果不改加班費那就是違法;但是就像前篇文章講的,不落實
勞檢,違法不給加班費又怎樣,就算被檢舉,重罰兩萬不痛不癢。
: 因此,跟老闆玩錢都是----假的!!跟老闆要法定休假比較實在
: 能接受的只有2種
: 1.七天假保留:就是每位勞工每年多七天假
: 2.二例假版本:至少保障員工加一天班,就有一天補休,雇主不能鑽上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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