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因為產假所以年終少一個月 合理嗎?!

看板Salary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1/27 23:28), 編輯推噓-1(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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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12 (=內湖常威=)》之銘言: : 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 小弟的老婆在去年的五月生產 前後也請了快兩個月的產假~ : 老闆雖然不願意 但還是尊重勞基法給了產假~ : 最近要過年發年終了 其他同事都是給兩個月年終~ : 老闆卻只給了小弟的老婆一個月年終 其中也表明是因為有請產假的關係~ : 不曉得老闆這樣做 合理嗎?! : 再請大家不吝給予賜教 謝謝!!   我覺得這個已經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章第7條:「雇主 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 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 不在此限。 以及第四章第21條:「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 他不利之處分。 建議向地方勞動機關進行舉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48.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3908483.A.F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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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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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令就是在解說法令曖昧不明的地方, 要舉發就必須提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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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之處份何在? 上萬家企業的考績評比會一樣嗎?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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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方式不同是一回事,但是原po老闆明確告知是因為請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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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影響考績,已經明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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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欸 真以為每個公司都有考績? 年終本來就想發要發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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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啦 原po老婆確實有種可以去告啦 告了只會被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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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 老闆可以想辦法至少把已婚未生的搞離職 甚至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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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產假而影響年終,那你得證明年終與缺勤是有算式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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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的人都收回一個月 那樣大家不會知道是誰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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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 說了是因為請產假又如何 不得視為缺勤又如何 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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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這種完全老闆主觀意志而沒法律約束力的東西,很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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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果這個事實你能怎樣 反駁在家也有工作? 提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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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以為考績=年終多少喔 年終是額外福利 那麼會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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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查清楚吧 不在法律規範內的 叫啥鬼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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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這本來就是老闆視貢獻度能自由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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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 好笑 没資遣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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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可以證明確實受到比其他人不平等的年終待遇,即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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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之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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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辭退懷孕或已婚女性員工,一樣是違法性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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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某些喜歡講貢獻度的推文,等你老闆那天用你貢獻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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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發你的年終獎金的時候,你再來板上求助吧,現在不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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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囉 你自己都說考績不等於年終 憑甚麼說是因為考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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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年終被扣 大家講的你有沒有在看 年終沒在法律規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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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是額外的 少了不叫不利 懂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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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利之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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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件事扣發年終,即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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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推文中有提到年終獎金非法規中強制要有的薪資,這點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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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但那是指在公司無盈餘的狀況下。而本例公司已經發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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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同仁2個月年終,卻只給當事人1個月,且口頭告知是因為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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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之故,已有顯見之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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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版是資方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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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資方版,但獎勵金和產假本就是兩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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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同質化,是會使女性在職場上遭受更多不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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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勞動合同保障2個月獎金,那今天少給就是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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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獎勵金純屬年度貢獻考核,實在沒理由要齊頭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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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說產婦少一個月,怎不說是其他人多發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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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甚麼事情都可以綁再一起參再一起講,根本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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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覺得公家機關平等,那就去考,但這也是公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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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彰齊頭平等的必然結果的主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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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年終獎金是意外之財不是該給的話,那幹嘛板上一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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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文都把年終獎金列入,還有什麼「年薪14個月」這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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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歧視只是沒有明顯違法而已,一堆人在幫資方省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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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都有特別註明,若合同有保障獎金這句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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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哩 根本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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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字面意思,並未保障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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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美麗風景再現,自甘墮落被奴役不夠,還要幫主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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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領低薪,也難怪慣老闆們放心大膽的摳門;只能說現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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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人站出來,將來沒有人為你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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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並沒有扣發年終,原來就只是要給他一個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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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要說別人月薪5萬,你月薪4萬是老闆扣發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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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連資方都買帳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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