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不想給資遣費叫我自行離開?

看板Salary作者 (明霖)時間11年前 (2013/05/20 16:29), 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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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mybest1125 (竭盡所能)》之銘言: : 今天收到公司老闆的信: : 由於你多次不執行直屬上司所給予的任務, : 公司只好請你下週一(5/20)後就不用再到公司上班. : ============================================================== : 結果剛剛打去勞工局問,他說老闆大概是用勞基法第12條第四款解雇我, : 沒有資遣費也沒有非自願離職單.....orz 是的~ 你老闆是想用勞基法第12條第四款解雇你! 但是!! 你的情況適不適用勞基法第12條第四款 並不是你老闆說了算 所以並不是你老闆發了一封說你觸犯了勞基法的Mail 你就喪失了你的權益 你還是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要回你資遣費和資遣證明 所以請不要傻傻地放棄你的權利 而在法庭實務上 老闆要證明你符合勞基法第12條第四款的"情節重大"... 我只能說~ 柯柯~~ 相關法院見解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3882 順帶一提 請繼續去上班(隨身攜帶錄音筆) 然後跟老闆強調你的權益 如果真的要請你走路 請給你資遣費和資遣證明 不然真的乖乖不去上班 反而被老闆以無故曠職三日給開除 那就不划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251.72 ※ 編輯: ABON0828 來自: 219.80.251.72 (05/2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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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到勞保局, 資方惡意給予超過份量的工作並藉此逼退, 資方
05/20 17:4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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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站不住腳的, 不是資方說什麼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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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8:34, , 3F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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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9:20, , 4F
告成功 也是怒罰兩萬...................資方不痛不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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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9:38, , 5F
如果資方把座位給撤掉了呢?這樣繼續上班要怎辦?
05/20 19:38, 5F
重點不在"一定要上到班" 只要能夠證明你不是"無故曠職"就可以 其實原PO的案例 他禮拜一不去上班也是可以的 因為他手上有主管通知不必上班的確證(Mail) 會請原po仍然去公司 能夠錄到老闆親口說"你不用來了" 這只是做個雙重保險! 資方把座位撤掉怎麼辦? 拿著錄音筆去找老闆問阿!! "我的座位呢?" "意思是開除我了嗎?" "那資遣費用和資遣證明呢?" 錄到老闆的回答 就可以包包收一收 去找勞工局啦!!! ※ 編輯: ABON0828 來自: 111.235.198.211 (05/20 20:14)

05/20 20:13, , 6F
我沒差 坐地上吹冷氣阿 爽
05/20 20:13, 6F

05/20 21:32, , 7F
感謝分享, 只要不是無故曠職就站得住腳, 公司叫你不用來,
05/20 21:32, 7F

05/20 21:32, , 8F
那問題在於公司不在於員工, 不算無故曠職
05/20 21:32, 8F

05/22 09:51, , 9F
情節重大是老闆對付員工的最後一到防線之一,所以稍微有點
05/22 09:51, 9F

05/22 09:52, , 10F
公正的法官,不會輕易放這一條成立,這篇是對的,很老道.
05/22 09:52, 10F
文章代碼(AID): #1HcTxwCu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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