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勞資] 投保單位被偷轉,以至年資不足

看板Salary作者 (我只是她的寢具)時間11年前 (2013/04/22 00:26),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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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明天要開協調會的 但這週末前老闆開了一個我能接受的 「和解費用」,所以明天前老闆也不會派人來開會 唯一條件是:我簽好和解書,把照片傳給他,會計就會把錢轉給我 其實並不擔心前老闆不給,而是這錢入袋才安心,請問大家,這方面有什麼自保的方法嗎? 另外,我會向調解人說明我的顧慮,他已經知道勞資雙方有和解共識 謝謝 ※ 引述《liar5566 (我只是她的寢具)》之銘言: : 事件細節請閱前文… : 懶人包如下: : 1.原po再A公司服務約14個月 : 2.A公司在未讓原po知悉的情況下將勞健保轉至B公司 : 3.A公司"資遣"原po,但未給予資遣費 : 4.A公司長期低保勞健保,並稱這樣繳稅可以少繳 : 上週原po前往當地勞工局申請協調 : 剛剛稍早,原po收到a公司朋友的訊息 : 大意如下: : "你缺錢也不能這樣搞 : 這樣子還有哪些公司敢用你 : 雖然我也討厭boss,但是最後你會連朋友都沒有" : 好吧,就當原po討拍 : 人情一邊、事情一邊,認為原po錯的就噓吧 : 為了人情吞下去才是對?爭個權益就該理所當然被業界黑? : 反正做人已經做到不想解釋的地步了… : 謝謝版上給我建議的板友,真心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9.129.124

04/22 00:33, , 1F
和解到協調會去完成吧,這樣才有第三方公證人為證
04/22 00:33, 1F

04/22 09:37, , 2F
不把事情搞大,他只要應付你,事情搞大了他要應付全公司
04/22 09:37, 2F

04/22 09:38, , 3F
而且也不是每個離職的都會像你一樣去勞工局申訴
04/22 09:38, 3F

04/22 10:20, , 4F
和解書上註明和解金額啊!
04/22 10:20, 4F

04/22 20:27, , 5F
以前遇過一個案例:和解金無法用以申請失業給付
04/22 20:27, 5F

04/22 20:28, , 6F
我會建議怎樣都要寫成"資遣費"較保險
04/22 20:28, 6F
文章代碼(AID): #1HT1CzT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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