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沒有規定水桶或解除水桶一定要公告?

看板SYSOP作者 (蕭雲)時間8年前 (2016/02/27 01:21),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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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rco (波魯克)》之銘言: : 想請教一下 : PTT有沒有規範板主水桶人一定要公告呢? : 我發現我之前被水桶沒有公告 : 我後來申訴之後判解除水桶 板主也沒有公告 : 但在我之前一堆水桶明明都有公告 : 想請問水桶與解除水桶要不要公告 有沒有一個標準? : 還是說這是一個板主的自由呢? 以板務站長回應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來回答。 依#1MUHLxvb (BoardCourt)現任板務站長mousepad推文內容,可判斷當初okcool站長 的水桶處分應公告(本板z-23-2-8-7-2)仍具效力。 而依照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故,水桶必須公告,若板主未公告,你可以主張水桶無效申訴。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456507305.A.073.html

02/27 01:24, , 1F
那板主補公告,是否就有效力了呢?
02/27 01:24, 1F

02/27 01:28, , 2F
若具有效力,那有規定幾天內須補嗎?
02/27 01:28, 2F

02/27 01:29, , 3F
我覺得有模糊空間。
02/27 01:29, 3F

02/27 08:01, , 4F
我現在已經養成先公告再桶的習慣了ˊˋ
02/27 08:01, 4F

02/27 09:12, , 5F
... 我開始混亂了 以後桶人還是公告
02/27 09:12, 5F

02/27 09:12, , 6F
一下好了...
02/27 09:12, 6F

02/28 22:00, , 7F
不先公告後面板主絕對會被盧到爆...|||
02/28 22:0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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