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站方對GoogleAd(等)發表立場,並建站規~ 謝謝。
我想請站方發表一下對『Blog內附掛的"廣告看板"』是否為禁止出現的項目?
廣告看板 = Blogger、Pixnet內側邊欄位附掛的Google Ad、Blogger Ad
(或其他我不知道的)
本人在建立起部落格之前就在PTT上算是發文活躍的一個人,近幾個月以來被
檢舉部落格內夾帶廣告看板而屢被檢舉,而今日在PTTLAW下了第二次判決後
也指出了
二、就個人BLOG部分之調查,透過所檢附之BLOG廣告效益收入規則,足以證明透過
置放於PTT簽名檔增加點閱人數,點閱之人數與獲利有直接關係,為特定商品
、服務或公司宣傳,符合檢舉版廣告之相關規定,因此系爭簽名檔就BLOG部分
不得繼續使用,判處罰單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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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樣的文字敘述來說,指的是簽名檔內部放置部落格。
難道直接放文章網址就可以?
EX:我在手機遊戲版moblie-game發表日本限定的遊戲(台灣商店無法下載)
,除了PTT版上有文字敘述的心得之外,也可以放上這篇遊戲文章的部落格版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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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是全部禁止的話、且這是站方一致的意見,
我很樂意配合未來在PTT上的發文不再出現含有廣告看板的部落格網址。
(本人部落格【沒有】幫特定商品、特定公司、服務宣傳,廣告的部分就只有廣告看板而已
)
如果今天就法務提出的判決來看,應該可以很明確的在站規上加上這一條:
【PTT站上鎖分享的任何部落格網址中,也嚴禁Google Ad / BLogger Ad等廣告看板的
出現】
就如同""張爸事件""一樣,很明確的的可以找到站方判決的點而禁止全站、而不是針對單
一檢舉。
尤其是站上的幾個熱門版,如food(以及其相關版EX:EATTODIE(吃到飽版)、旅遊版等
(mobilecomm也有一家知名度頗高的部落格在分享3C新聞情報,順便放自己架站的部落格
其網站內一樣有Blogger Ad出現)
很多心得分享文都是先放上自己的部落格網址,如:BLogger/Pixnet/Xuite/WordPress
架構出來的網站等,然後也附上BBS的文字版。
本人的發文也是如此!
禁止全站部落格內放置有廣告看板,這一點應該不難!因為Pttlaw的判決就是引用廣告
看板的收益規則。
針對部落格內廣告看板的判決,不該只是針對單一人檢舉,否則有失公正。
不知道站方如何看待部落格內廣告看板的"收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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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54.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447677682.A.523.html
※ 編輯: supermars (1.162.54.96), 11/16/2015 20: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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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能力就提出證據從PTT出去的流量有【多少】吧,我真的很好奇流量有多少XD
不要只是在推文說的好像你有看到一樣,多分享一下我之前流量有多少啊?????
然後我可以跟你核對一下該網站下GOOGLE內建的流量分析!
不要嘴砲講的好像我流量全都靠PTT,然後我賺很大XD
我賺很大誰會鳥這邊被開單阿....
※ 編輯: supermars (1.162.54.96), 11/16/2015 2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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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分? 我的發文頻率高不是在我建立起部落格之後才高的...
你有沒有去爬文阿XD
請你從13年前的文章開始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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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資訊性?? 看完電影分享自己的心得,還需要說主角幾歲、單身與否的資訊?
3C版貼個新聞、然後說個100字都有資訊性?
那我的3C文都破千個字了還沒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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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upermars (1.162.54.96), 11/16/2015 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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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就光空口說大餅,麻煩你就指出你寫的【跟廠商談辦籌碼】的是事證,
否則本人可以告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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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得沒用,然後鄉民還會再看了沒用的文章後點我的沒用部落格???
這邏輯我無法理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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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哪個版看到"很多人出來反"?
本人拿的手機就只買過三星,沒錢買其他的,這樣也惹到你?XD
愛一個品牌,就一定要買其他品牌?
※ 編輯: supermars (1.162.54.96), 11/16/2015 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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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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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耐心的解釋,我大致上有點理解了:)
不過我想請問一下一個問題,這樣我的邏輯上比較能夠做確認^^"
同上面所提到的,
今日我在手機遊戲版發表手機心得文章、並附上部落格網站的好讀版、以及BBS文字版,
同時沒有附上法務判決提到的簽名檔。(也就是回歸到一篇文章、應對該內容的網頁,不
提其他的)
這樣其他人是否還有權利去violation檢舉?
還是得先請該版版主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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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請以正式一點的心態來討論好嗎?
不要自己超越了版規還沾沾自喜。
身為一個版主,自己多訂立板規"很困難"嗎XD
建議你可以多向 n大多多學習耐心跟善意,而不是滿口對立的語氣,
畢竟我跟你一點也不熟、素未謀面,"死好"這兩個字我無法視作善意的表現,而是攻擊!
這些中文能懂嗎?
對了,我一直都很好奇你說的"我的流量都從PTT出去的"言論,
不知道你有沒有資料秀出來一下呀??????不要自己在板上爽嘛,讓我也爽一下好嗎?
只是我很好奇是不是說說而已,畢竟我的blogger根本沒啥人氣XD
人對我客氣、我就會對他客氣,
對我不客氣,我也不用對他客氣,這是身為一個人(我)相處的原則與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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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所以簽名檔、名片檔是因為屬於系統方面,因此歸類在violation版的開罰範圍、管轄範圍
的意思,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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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就高高在上溜XD
警察不抓別人,不代表別人也沒違規好嗎。
不知道一直在發表這言論是在高興甚麼XD
就像有些檢舉的人會偷偷用分身帳號當料耙子,不敢用本尊來XD
你說過的話也都裝傻沒說過,好厲害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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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大人在討論事情、發文事情,沒想到你竟然來發言了,令人訝異呢XD
我發言的部分都是在問問題,反觀...恩...
※ 編輯: supermars (1.162.54.96), 11/17/2015 1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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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都沒再理你,你自己還跑回來相關話題開吵。
本篇發文就是要瞭解更深,而不是看你在酸阿,不知道是吃了啥這麼酸喔XD
如果你這麼的成熟,麻煩你、求求你拿一下"文章流量都是從PTT出去"的證據阿?
不要逃避這話題好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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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提出來,也不關我的事情啊,
就交給第三方的人來判定你我的言行囉XD
END
※ 編輯: supermars (1.162.54.96), 11/17/2015 14: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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