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PttRadio事件調查

看板SYSOP作者 (點藏必須死)時間9年前 (2014/10/03 11:04), 9年前編輯推噓15(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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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BWs0Po ]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公告] PttRadio事件調查 時間: Fri Oct 3 10:44:13 2014 ※ 引述《XXXXGAY (張孝全是我老公)》之銘言: : ============================================================================== : 接著我們看站長公開的截圖,找2月20號以後的圖片(2月20號後才有此功能) : 圖:http://ppt.cc/K4-0 : (2014年3月5日的訊息) : 粉絲頁下方並沒有標記此對話訊息是誰發送的, : 再加上此粉絲頁目前只有一位管理者, : (只有一個管理者才會出現不標註的情況) : 所以我猜測,目前在此粉絲頁當管理者的『那唯一個』帳號(也就是截圖者) : 就是發送這些訊息的帳號。 : 不知道我有沒有誤會什麼,歡迎大家來打我臉 >"< 先假設這篇是對的,那我們把這結論放回截圖來看看有什麼問題 1.按照XXXXGAY的結論,圖中出現的PTTRadio全由Allyours操作 因為圖中帳號全數都沒有標記對話訊息是誰發送的 2.目前的已知事實是金寶已承認錢是他收的,案子由他執行 3.證據圖1 http://imgur.com/a/yTyEw#BJ3R0Wy 證據圖2 http://imgur.com/a/lk1qD#BICDNXi 首先請觀察PTTRadio的說法方式,雖然一下承認是金寶一下不承認 但語調完全相同,同樣裝High,用同樣的符號,沒事愛打XD 再加上4X貓的結論,這兩個PTTRadio都是由Allyours操作 那我們就先將這不同時期的兩人都假設為Allyours 但問題來囉 1.http://i.imgur.com/E5xGFFR.jpg
PTTradio說自己只是網管,不是金寶 嗯,按照鄉民推論,這個人是Allyours,沒錯! 2.http://i.imgur.com/s90nW4G.jpg
PTTradio所提供的聯絡信箱卻是 kinple@pttradio.net 雖然粉絲團有複數管理員,但可從沒人說連信箱都是共用的 目前信箱共用的資訊全為鄉民腦補,當事人可沒說過這種話 3.http://i.imgur.com/C4IZ8N9.jpg
Lee詢問金寶是否收到信件 而PTTradio收到信件,也看過信件內容 那按4X貓推論,這代表allyours擁有收發kinple@pttradio.net的權限 4.http://i.imgur.com/cWpoACp.jpg
業主詢問文案的情況,然後PTTradio回覆「我今已經排好了XDD」 那按4X貓推論,這代表allyours同時還負責文案排版 5.http://i.imgur.com/5dgWuYH.jpg
http://i.imgur.com/491ieji.jpg
業主詢問匯款相關資料,然後PTTradio回覆「我有傳真我的身分證含其他資料都給您」 那按4X貓推論,這代表allyours同時還是負責收錢,傳身分證的人 再來換另一篇 6.http://i.imgur.com/bGwOpys.jpg
業主詢問PTTradio的稱呼,PTTradio回覆「金寶」 那按4X貓推論,這代表allyours還謊稱自己是金寶 7.http://i.imgur.com/SZRaGp2.jpg
http://i.imgur.com/JIs6S24.jpg
從這邊可以看到談價格都是PTTradio直接談的 那按4X貓推論,這代表是allyours去談價的 8.http://i.imgur.com/IENBk7x.jpg
業主要簽訂工作合約書,裡面要有工作人姓名跟身分證字號等 http://i.imgur.com/0KvyODH.jpg
kinple@pttradio.net這信箱爆了,所以要求改寄kinple@gmail.com http://i.imgur.com/wRSNisq.jpg
業主寄信到gmail,PTTradio馬上就收到了 http://i.imgur.com/K0XCGXc.jpg
PTTradio也確實可以看到gmail的內容 那按4X貓推論,這代表allyours不但染指kinple@pttradio.net 甚至連kinple@gmail.com這私人mail都納入其魔掌 9.http://i.imgur.com/zF6pWQq.jpg
業主要求PTTradio簽回合約書,這邊可看到合約書的確是PTTradio簽的 那按4X貓推論,這代表allyours的確就是簽約者跟收款人 結論,那我們稍微統整一下 假設4X貓的推論為真,我們會得到以下結論 A不但擁有管理者權限,還盜用了kinple@pttradio.net跟kinple@gmail.com兩個mail 還負責接案、報價、簽約、傳身分證、收錢,甚至還負責執行案子,還謊稱自己是金寶 此結論跟kinple承認收錢跟執行都是他相違背 論證完畢,4X貓你的推論是錯的,但我想鄉民並不在意 PTT禁止的是商業行為,而截圖內是很明顯的商業交易 不會因為是業主主動來詢問,商業交易就變贊助了 如果贊助兩字就能解釋完,那我中午也去贊助一下隔壁的便當店 想必他們會給我一個便當作為謝禮吧,這絕對不是商業行為 馬的政府居然連我贊助便當店都要抽稅,太可惡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23.2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2304256.A.672.html

10/03 10:46, , 1F
現在又要吵ptt=pttradio=pttradio粉絲團的因果關係?
10/03 10:46, 1F

10/03 10:47, , 2F
不用多說 收錢就是該死
10/03 10:47, 2F
本篇已論證4X貓的推論跟已知事實有多處明顯矛盾 如果你們不能提出論點去反駁而只是跳到別處噓 就代表你們也根本不在意事實是如何,只是種信仰而已 如果按4X貓的推論,allyours不但盜用金寶帳號妨礙秘密,還盜用了金寶的身分資料 簽假約,領取不當佣金,這犯的法可多了,還不快告?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0:51:12

10/03 10:49, , 3F
對金寶道歉文把商業行為寫成贊助,假道歉真宣傳新粉絲團
10/03 10:49, 3F

10/03 10:50, , 4F
而且你要搞清楚一個重要 當初站方可是用相當於勒索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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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0, , 5F
呃?四X好像沒推論那麼多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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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不懂嗎? 按照4X貓的推論,截圖上沒有標記對話由誰發出,就代表是由唯一管理者(即allyours) 而截圖中所有的對話都沒有標記,根據上述推論,全部都是由allyours發言

10/03 10:50, , 6F
帳目明細在推文第11頁,用大水庫理論,很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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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1, , 7F
你公式套的方法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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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1, , 8F
容方式來取證檢舉金寶的喔 這比商業行為不能相提並論
10/03 10:51, 8F

10/03 10:51, , 9F
我覺得你打這篇沒什麼意義了 直接叫雙方出來全部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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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0:53:19

10/03 10:52, , 10F
講 在那邊瞎假設也都沒確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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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2, , 11F
如果你是老闆.你把一些權交給自己的秘書也是很正常的
10/03 10:52, 11F

10/03 10:52, , 12F
你先看一下y a最初的公告再來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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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2, , 13F
叫allyours出來發表就好了 推論這麼多結果錯的就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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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搞錯了,我沒有推論,推論的是4X貓 我只是按照他的推論結果回去檢視那兩串截圖證據而已

10/03 10:52, , 14F
秘書有你的email也是再正常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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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瑞凡,這個秘書不但有我兩個mail,還幫我接工作,還幫我簽約(用他名字) 還宣稱他就是我,甚至連收錢都是他幫我收,進他的帳戶

10/03 10:52, , 15F
然後除了被爆的還有收多少錢,完全沒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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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3, , 16F
我覺得...你大膽推測allyours跟金寶是親密愛人的關係
10/03 10:53, 16F

10/03 10:53, , 17F
然後4X貓介入他們的感情.然後allyours和金寶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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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0:55:28

10/03 10:54, , 18F
你有認真看嗎 從2月20生效 2月20前沒有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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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4, , 19F
就算撕破臉了雙方還是互相憐惜.衝動爆出來的事情沒法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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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4, , 20F
你那幾張圖是一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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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4, , 21F
回.雙方目前都想挽回.只是一發不可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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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4, , 22F
希望鄉民檢視金寶跟檢視站方一樣,牙膏還沒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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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5, , 23F
但是這層關係又不方便爆開來.所以雙方都沒講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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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5, , 24F
就是因為這一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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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6, , 25F
恩..後面有四月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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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0:56, , 26F
我的推論是.allyours跟金寶是愛人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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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這兩人都不熟,所以不知道這兩人平常是不是所有講話語調方式都一模一樣 但我的腐女朋友表示這是很好的素材,正在快速動筆

10/03 10:57, , 27F
我的推論是金寶跟allyours是在平行時空交會點的同一個人
10/03 10:57, 27F
其實我覺得大家不用太激動,這篇只是指出4X貓的推論跟已知事實有明顯的矛盾 他自己說歡迎打他臉,我就來打一下而已 所以像他那篇錯誤論述我看是不需要繼續至底誤導大家了 除非,版主要公開宣示在這個版的主流思維就是二分法選邊站,也無所謂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1:01:05

10/03 10:58, , 28F
kgh..你只要把這層關係套上.就不難解釋現在的狀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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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00, , 29F
為什麼這麼急著跳出來劃靶呢.4X只是在推論"截圖"是誰而已
10/03 11:00, 29F

10/03 11:03, , 30F
我看最好平息一堆推論的做法 只有對質了 雙方都不說清楚..
10/03 11:03, 30F

10/03 11:03, , 31F
金寶也是看一樣證據承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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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1:04:02

10/03 11:14, , 32F
我已不知該怎麼講了! 你看者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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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感想是,4X貓這一篇推論,我看完只花了一秒鐘就發現其矛盾 結果這篇不但被推爆還直接至底,看著下面的推文,我看到的是有一群人 1.群情激憤,卻連親眼檢視所有雙方證據一字不漏,都懶 2.沒有自己的想法,選邊站後跟自己同邊的就一定是對,卻不願意自己思考去檢視過 甚至還一些狂推4X貓卻連4X貓的論述是什麼都沒看懂,就急著跑來反駁 都是鬧劇

10/03 11:22, , 33F
這東西金寶自已最清楚,不知全部也知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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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24, , 34F
不過金寶有錯也不能放過站方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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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24, , 35F
A我看是拿人手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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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25, , 36F
搞了這種爛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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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28, , 37F
下次開直播 乾脆找喬律師來主持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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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29, , 38F
雙方就照法庭規矩 好好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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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29, , 39F
系統顯示更新是2/20後,你沒打到四X的臉啊
10/03 11:29, 39F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1:31:02

10/03 11:32, , 40F
那你怎麼解釋為何對話擷圖中沒有金寶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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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3, , 41F
四叉貓說系統更新時間因版本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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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4, , 42F
所以有名稱顯示的時間可能會往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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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4, , 43F
所以三月份的對話 根本就不知道誰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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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5, , 44F
去八卦板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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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5, , 45F
請解釋如果2/20後,金寶有親自接案,為何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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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5, , 46F
有金寶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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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7, , 47F
其實推論有部分是金寶接有的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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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8, , 48F
以這方面下去想就兜得起來,至少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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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8, , 49F
之情應該是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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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9, , 50F
是的,1月的部份有可能是金寶自己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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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39, , 51F
也就是三月份的對話可能是沒有tag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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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40, , 52F
那3月份是誰接的,依照2/20的功能,顯而易
10/03 11:40, 52F

10/03 11:40, , 53F
10/03 11:40, 53F
你們lag了,很多人測試過tag功能是6月才實裝的 不要別人說什麼就什麼,自己去試看看

10/03 11:46, , 54F
所以說2/20 "後" 開始陸續更新tag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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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46, , 55F
那請問你試了嗎,若有麻煩請擷圖放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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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1:47, , 56F
放上來就可以一目了然
10/03 11:47, 56F
#1KBXA9Xi (Gossiping) 信仰就是信仰....

10/03 11:50, , 57F
其實allyours就是kinple?
10/03 11:50, 57F
我不知道allyours是不是kinple,但從截圖證據中 可以發現洽談、接案、談細節、收兩個kinple的mail、簽約 收錢、送身分證、執行案子,都 是 同 一 人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1:52:02

10/03 11:53, , 58F
我只是要證據,說我信仰,逼我罵髒話嗎
10/03 11:53, 58F

10/03 11:54, , 59F
感謝打臉 QQ
10/03 11:54, 59F
不會,人難免有錯,我覺得你願意po文承認有錯就勝過95%的人

10/03 11:55, , 60F
金寶跟A 網路上找的到照片吧
10/03 11:55, 60F
不想搜尋男人的照片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1:56:51

10/03 11:56, , 61F
很多人測試過…人呢?閣下質疑4X的根據
10/03 11:56, 61F

10/03 11:56, , 62F
不就是這句話嗎?
10/03 11:56, 62F
想必你懶得看我本文論述

10/03 11:56, , 63F
可能又是什麼"不具名"朋友吧XD
10/03 11:56, 63F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1:58:09

10/03 12:04, , 64F
#1KBXA9Xi可得知,4X說明的不適用於此擷
10/03 12:04, 64F

10/03 12:05, , 65F
我笑了 XDDDDD
10/03 12:05, 65F

10/03 12:05, , 66F
圖,再依照shamanlin推論及金寶的自白
10/03 12:05, 66F

10/03 12:06, , 67F
可得知,金寶確實有收錢,而且應該是金寶
10/03 12:06, 67F

10/03 12:07, , 68F
自行接洽的,shamanlin想說明的應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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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2:08, , 69F
這應該沒錯了吧
10/03 12:08, 69F
稍微更正一下,FB系統那是別人發現的 我的部份是按照截圖導出接洽執行收錢都是同一人 然將4X貓的推論代回截圖證據找出矛盾 剛剛說你信仰是我錯了,露個胸部 http://ext.pimg.tw/ken19800813/1346216176-2932577218.jpg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10/03/2014 12:11:15

10/03 12:11, , 70F
現在打回原點 對話者是誰都未知呢
10/03 12:11, 70F

10/03 12:12, , 71F
沒有tag標示 管理者是誰 沒人知道
10/03 12:12, 71F

10/03 12:12, , 72F
對話人是簽約跟收錢的人,截圖內有
10/03 12:12, 72F

10/03 12:16, , 73F
開價的人 等於 收錢的人?
10/03 12:16, 73F

10/03 12:53, , 74F
所以這一串有搞清楚任何責任歸屬嗎?
10/03 12:53, 74F
文章代碼(AID): #1KBX8Zn_ (SY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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