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PttRadio事件調查

看板SYSOP作者 (牛排)時間9年前 (2014/10/02 15:54), 9年前編輯推噓8(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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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ple ((  ̄ c ̄)y▂ξ)》之銘言: : 另外補充一點,蘋果的記者,ID kendofox 是不是任職於PTT公關活動部? 昨天不是有人說要幫你出律師費嗎? 你就告下去呀 就算告失敗了,你有比現在還多損失什麼嗎? 你到底還能損失什麼? PTT以後也不會跟你合作了 你網路上的聲譽會比現在更差嗎? 現在新聞可是報你有收錢 不論告訴成功或失敗,那些新聞都不可能收回呀 你就告下去呀。 告了...PTT站方才能知道程序上到底做錯了什麼,哪些人應該負責 你不告,站方自己關起門來討論討論就以為這樣是對的 你不告,鄉民吵來吵去也不知道哪一種說法是對的,哪一種解決法是好的 你不告,有心人士可以編一百種說法繼續打擊你 要告快告,讓雙方一次拿出所有證據與說法 不要這樣每天一爆擠牙膏擠牙膏擠牙膏 對方都給你難看,拿屎塗在你臉上 你在幹嘛? -- Sent from my Gunda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43.7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YSOP/M.1412236471.A.B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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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心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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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就告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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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起來沒有一條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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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都說自己有收錢了 要找別條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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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粉絲團定義又不明確 也不能告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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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什麼東西?ptt侵占他開的加盟店?
10/02 15:56, 6F
昨天不是有律師在場嗎? 更何況要告什麼都可以呀 管他用什麼罪名去告 告了大家都要一起拿所有證據出來證明說法 鄉民們也不用看每天一爆料,也不用看站方每個人說法兜不攏 現在風向變來變去、證據慢慢拿、爆料一篇一篇慢慢爆 跟MG149每天佔新聞版面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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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停損頂多天哥、小狐一樣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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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證明粉絲團不是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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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秘密罪應該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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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告輸變法院認證,要洗白都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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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責任推測 根本起訴不了
10/02 15:58, 11F
※ 編輯: evaras (114.32.243.70), 10/02/2014 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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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要起訴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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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牙膏東擠一點西擠一點,但最後還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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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擠完的時候,倒不如上法院讓兩方一次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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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夠還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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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怎麼告? 有委託契約等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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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不起訴法官怎麼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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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章來看 確實有收錢 要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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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兩邊都有不能踩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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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泥巴戰拖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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