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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共 18 篇文章

推噓5(5推 0噓 1→)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uftschiffe (Boden See)時間17年前 (2009/01/01 20: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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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沽名釣譽式的無聊. 目前是否有任何Evidence-Base的研究或文獻. 顯示出這樣的轉變有助於服務品質的提升?. 個案一詞是從英文client/case出來的. service user也不是沒出現過,只是通常是在政策體材的論文用以敘述. 接受服務的群體,或是在文章中以client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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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fanlu (我不說我愛你)時間17年前 (2009/01/01 16: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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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請問 你不能接受的是哪一點呢?. 是不能接受變成服務生?還是不能接受稱呼的轉變?. 我覺得稱呼的轉變跟是不是身障領域沒有關係. 重點是能不能瞭解你「你現在的角色是什麼」?. 機構就是提供服務的地方,以往所謂的「個案」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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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9→)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vemd (換一顆有錢人的腦袋)時間17年前 (2008/12/29 23: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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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大,雖然我自社工系畢業很久,但最近才投入社工界. 現在在身心障礙領域,最近遇到一事實在不解,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最近我們老闆說,因為法規的修改,以後不能再有個案、案主等字眼出現. 一率改為「服務使用者」,像是個案研討會,要改為服務使用者研討會,. 所打的紀錄內容也都是要修改,只要有相關字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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